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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玩不贏 DELL...荷蘭商戴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勝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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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勝不勝訴無所謂了,
光是出包後的處理方式和態度..算輸了.. |
引用:
為什麼我覺得最重要的是這段。定型化契約用的是新加坡法。 就算我們國家法律定的多有利於消費者也是沒用的。 政府就是這樣,人家來賺我們錢,結果還用別國的法律。 所以這個對我國的賣家是不適用的。 大家可以試一下。 到時候不要喊社會不公平喔。 |
這種惡例一開,恐怕許多惡質廠商會仿效。
反正話虎爛都不用負擔任何責任,真好。 那種不好吃免錢,全店10元(起)<-- 一號字,這一類的騙人廣告會越來越多。 消費時訂的契約也可能無效了,因為不知道廠商什麼時候會說價錢標錯。 總之,這家的設備已經列為公司與個人的永不採購清單。 |
另外還有一點原告的主張說
引用:
後面判決理由,法官也認同了這個觀點,但是卻說提供信用卡資料只是一種交易方式,買方可能是一種不確定的身份,風險是賣方承擔的,不是很奇怪嗎? 就算方式是轉帳或是面交,也有可能是第三人的帳號或是他方提供偽鈔,照這一說買方不論使用何種方式,賣方都有風險,這樣也可以嗎?新加坡法也說提供信用卡資料,得解釋為要約,不就是表達這是一般大眾的共識,甚至用法律規定出來了,這樣賣方也算是一種不合理的風險嗎? 又說又不是立即可以扣款買方還可以向信用卡公司取消,那賣方難道不會等拿到錢再出貨,或是就算出了貨會立刻飛到買方面前嗎? 我覺得這些理由是不存在的。 還說要等立法跟實務建立一致見解,我覺得這段最離譜了,法官難道不是實務界???不是獨立審判嗎?真的是見鬼了。 |
haha, agree.
TW人還真的很喜歡貪小便宜....... :jolin: QUOTE=dddada]反正是 沒道德的 VS 沒道義的 不管哪邊輸贏都是一場鬧劇[/QUOTE] |
沒道德的 VS 沒道義的
腳踏實地很難嗎??? |
引用:
可以上訴阿,等到判決定讞,那些當初買的,可能到時連市價的一半都不到 所以繼續打下去,消費者一定再輸的那方,反正 DELL 本來就是以低價取市,商譽並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夠便宜台灣人還是會買 |
法官:恁爸嘛係鄉民,別想唬攏我(戴爾事件判決結果)
看到這篇禁不住笑了出來 :laugh: (三)、 再者,本院忝為網路「鄉民」,於被告發生系爭標價錯誤事 件斯時,亦親身參與其在PTT 、Mobile01等BBS 社群及網路 論壇所引發之盛況,並親眼見諸多網友、鄉○於○路上藉此 標價錯誤瘋狂下訂之「戰況回報」,本件被告固未能舉證原 告訂購系爭商品,同係基於此藉被告之錯誤標價而貪小便宜 、給大企業一點苦頭,甚至落井下石而得利之心態,惟不可 諱言,在利益衡量及風險分擔之判斷上,此等風潮確實對含 原告在內之消費者產生不利的因素。亦即,此時消費者即多 有可能被認定係出自於「我也知道你不會履約,但是還是可 以來賭一把,賭輸了也沒損失,賭贏了就賺到了」的心態, 更使法院易為消費者對賣家之網路標價展示亦可知其僅為要 約引誘之認定。 ============================== 單純標錯價的事件怎麼會有為公理、正義而戰的說法? 另外判決書最後的 第(五) 大家也可以看一下 |
大家來複習一下
============================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highlight=dell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highlight=dell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highlight=dell ============================ 社會公義阿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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