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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騎車被近距離快速刷卡 有影片有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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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速前進本來就應該要乖乖靠邊
我看到路隊長也一様刷下去 (在我看來沒碰到衣服都算仁心) |
不管絕對蝦秘碗糕路權
看來V大這次絕對有被氣到... 別說騎車 有時開車被極快速近距離超越都會挫一下... |
跟v大說聲抱歉
雖然您明明就不是騎在路中間 卻有人連"路隊長"都扯出來 雖然有點離題 還是忍不住來回一下 路隊長就該被"刷"嗎?? 不能先按個喇叭或閃個遠燈告知一下嗎?? 是真的有這麼趕 還是為了"逞一時之快"?? "再快也要七天後"這句名言應該有聽過吧!! 自己技術很好 不代表別人也像您一樣 到時您刷一下就揚長而去了 別人被嚇到犛田 該怪他(她)技術不好?? 真有種 機車去刷汽車 汽車去刷砂石車 在下還會給您拍拍手!! 大車刷小車 年輕人刷老年人 我只覺得→欺負弱小啦!! |
引用:
會不會是彼此雞同鴨講?感覺您倆在討論不同的事.. 我感覺E大是說超速違規與變換車道是兩事分開的 超速該死、該罰,但事故是因為隨意變換車道所致,所以車禍事件上判讀還是變換車道者所致。 配合上板上常聽到的"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東西,感覺上前車騎士是有必要考量變換車道超車時後車的路權(無論超速與否,因為超速有超速罰責) 我不是很懂法律,不過面對法律用法律的邏輯,而不是人之常情我想是比較保險的。至少光"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有諸多爭論了。 |
引用:
超速有超速罰則,因變換車道造成事故是由變換車道者擔, 這基本上是可以分成兩件事沒錯, 但是,也必須考量到變換車道時是不是有保持安全距離? 這我想不合理吧,高速超速者就是會造成"變換車道前看後照鏡沒車,或是距離仍遠,但一變換車道就被撞上"的情形,這也要變換車道者擔負車禍責任? 那請問以後變換車道時,要抓後車多少安全距離?100公尺以上嗎?那在市區就不用變換車道了吧。 假設市區限速50,我變換車道時須要考慮100公里時速的安全距離? |
守法固然重要~但安全更重要~
在安全的基礎下守法~ 若不安全~要違法還是要違法~ 不管騎車開車~不是光顧自己守法就好~ 而是隨時注意環境~要預測他人路線~設想一切可能~ 除了自己注意安全外~飛來橫禍你要能閃~ |
整理一下影片看到的狀況 :
1. 樓主在機車道外側直進 2. 前方慢車出現 3. 樓主緩加速並朝內側移動想要超越前方慢車(後半段的橫向移動與加速明顯增加) 4. NSR 從慢車道右側高速直行刷過(狀似無修正路線) 其實拆開來看 ,除了 NSR 速度明顯超速外 ,大家的行動其實都蠻合情合理的 , 但是從防禦性駕駛的角度來看 ,兩人的作法都還有改進的空間 1. NSR 超車時所預留的空間太小(修正幅度不夠或是沒有修正) 2. 樓主未能提早發現 NSR 快速接近 ,仍移動路線欲超越前車 不僅限市區 ,個人騎乘機車習慣每 5~10 秒(車多要更頻繁)要眼光掃一下照後鏡以確認後方狀況 若後車以高速接近(先撇開超速與否)時 ,保持現狀(不加減速/變更路線)待其通過是最保險的作法 如同樓上網兄說的 ,機車是肉包鐵不同於汽車 ,一但發生事故對騎士的傷害通常大於汽車事故 所以與其要求對方的行動合法性 ,寧可先確保自身能夠安然的度過狀況再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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