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請呼籲法務部,務必判處此人唯一死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49141)

referee_c 2009-04-21 03:39 PM

PCDVD某些網友的發文和回文,的確不夠成熟.

不過,也正因為如此,我才喜歡來這裡.
為什麼?
不就看笑話嘛! :D

sutl 2009-04-21 03:53 PM

引用:
作者李麥科
還有請問你怎麼確認這是謀殺?殺人未遂?還是過失殺人?

我一直認為殺人罪應該以動機跟方法分級,而不是以結果來判定。

畢竟以殺意來說,殺人未遂比傷害致死還高。

但最後判刑條件卻以被害者幸不幸運來判,這實在沒啥道理?

rrp 2009-04-21 03:57 PM

引用:
作者黃金蕃茄
同意你的看法, 法治現行規範的最大約數, 也是一個極重要的標準
如果不依罪刑法定主義審理, 因為所謂社會期望即有所變革
那就稱不上是法治國家, 社會秩序也可能變得更亂
民眾應該慢慢培養出以法官是否依法判決來評斷判決是否恰當
而不是以自己的 "期望" 來評斷法官判決是否恰當

我猜一定會有人說 "如果今天被XXX的是你的家屬, 你還能這樣理性嗎?"
但重點不是我能不能這樣理性, 而是尊重法治及司法的原則是不容更易的
若萬一真的不幸當事人是我的親友, 我也只能希望自己還能保有理性

我同意你的看法~

就給法官去決定~依照遊戲規則去處斷吧

sunnywalker 2009-04-21 04:41 PM

引用:
作者sutl
我一直認為殺人罪應該以動機跟方法分級,而不是以結果來判定。

畢竟以殺意來說,殺人未遂比傷害致死還高。

但最後判刑條件卻以被害者幸不幸運來判,這實在沒啥道理?


就動機方面;殺人與傷害就是一種意圖區分
就結果方面;殺人有既.未遂,傷害則有輕.重傷.致死之分

傷害致死是意圖+實行後,一種失控擴大的加重結果
殺人未遂是意圖+實行後,一種目的未達成的縮小結果

s1300045 2009-04-21 04:47 PM

引用:
作者我想要停權
所以我們的台灣社會也被解放了!

小孩犯錯我們原諒他,不能打,不能罵,只能好言好氣規勸他...
成人殺人放火,原諒他... 犯人也是有人權的!
老爸把小孩煮了,還是要原諒他! 反正斃了他還是改變不了小孩被煮的事實... 所以原諒他!
對科技貢獻很大的人去強暴女人也可以被原諒...


原諒一切所有的罪! 那... 誰來原諒受害者???


  我可以原諒你。

  我是很冷血沒有錯,而且我很不在乎所謂的對錯觀念。但是我自己的經驗是責打絕對不是最好的解決方法。為什麼?因為暴力是一種快感。在動粗的那一瞬間,人的身體分泌的腎上腺素就像嗎啡一樣。不管是打、是罵,臉紅脖子粗的時候腦裡只有衝動。雖然矯正的目的可能達到了,但是沒有人可以騙過自己的身體對動手的自然反應。可以自欺欺人說這是為了將來好,但是沒有辦法否定選擇暴力的原因除此之外,不是因為會覺得爽。

  講一點變態的,所謂的道德觀念只是當下看起來對社會有利的準則而已。為了一個可以隨時改變的標準而將特定的人、事、物移除對人類作為一個物種長期的生存機率來說非常不利。

  我自己是覺得我對這個社會一點正面意義也沒有。我比想像中的更極端。我每天一睜開眼、心裡在想得都是把不符合我的正義的人一個、一個殲滅掉。有人如果上完廁所有不洗手的習慣,他在我想拖到菜市場公開剝皮的名單上絕對找得到。很可惜我還沒辦法正當化這種想法。畢竟說老實話,誰沒有犯錯?想越多,會越覺得想的事情總是互相矛盾。



  

job 2009-04-21 05:03 PM

引用:
作者d8828156
為什麼要搞得好像很冷靜、很正義、很理性,

這樣就很文明、很斯文、有讀書?

一直要頂一直要頂是怎樣?天生反骨喔,

單就這件事而言,難道沒有共同情感嗎?


共同情感 :confused: 台灣用語 :confused:

同理心

鄉長 2009-04-21 05:13 PM

引用:
作者s1300045
  原諒別人同時也是原諒自己。這才是最大的解放。很多人會覺得這個人罪該萬死是情有可原,但是這個世界很殘酷、即使把這個人千刀萬剮也沒辦法換回一條人命。死刑不是數學公式可以一等於一,更沒有辦法解決這次事件背後所存在的社會問題。

  在我看來,把人處死不過是一種大眾娛樂。所以與其就這樣一顆子彈把他送上路,還不如恢復古羅馬的奴隸制度和死鬥競技場。正好最近景氣差,古羅馬人怎麼解決貧民問題,我們照辦就是了。

其實根據統計資料,大多數的犯人都會再犯,也就是所謂的前科累累
性侵的人不會只性侵一次,偷竊、搶劫、傷害....大多會一犯再犯

你給他機會,他送你下一個、下下一個、下下下一個.....被害者
你自私的原諒,可能導致了往後好幾個無辜受害者與其家人的苦痛與艱熬

與其如此,為何不在他第一次犯罪時阻斷他的罪業?
每個人都有相同的機會,親手放棄機會的人,何須再給他機會?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我們要斬的是他的罪業,我們殺生,是為了救更多的人

不過話說回來,很多人誤會不執行死刑的意義。不執行死刑並不完全為了那些狗屁人權,而是法律會有誤判的時候,留著生命,就可能有平反的一天

不執行死刑是為了給冤獄平反的機會,不是為了狗屁人權,人權團體不要在自己臉上貼金了

jasen_10 2009-04-21 05:19 PM

難得看到麥克兄大顯神威
慣徹法治社會精神

法律有條通則(這樣說沒錯吧)「不能個案審理」
就算凶手再如何凶殘
沒有人性

也不能
因人個判而刑罰
這是法律的冷血之處
但也是自由社會
保障人權(一般人)的一種機制

polar168 2009-04-21 05:20 PM

引用:
作者Incinerator
你認為一群人可以決定某個人的生死嗎?這就是為什麼我反對死刑的原因之一。


嗯....那個蛋不是我生的 :o

Raziel 2009-04-21 05:24 PM

佛劍分說 出現了. :cool:

期待其他霹靂角色豋場 :D (喔 霹靂車主也來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4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