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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慘..為什麼要通過禁煙新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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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哪時候(灰熊)認真的替老百姓想?
禁菸? 別傻了 這一禁 別說進口菸的稅收 光是公賣局自產的煙品的可觀收入就足以讓政府停下腳步 又一堆人說那是藉口等等的 可怎沒人想到要先去輔導煙農轉型? 怎不乾脆把煙品列為管制毒品? 這樣不就沒有理由讓煙癮者說了 那麼政府怎不去做? 香煙會妨害到不抽煙的人 恩 好理由 可每家的廚房油煙也是同樣的致癌 又我目前租的地方 天天都得忍受別人家的油煙和菜香味耶 那是不是也可述求立法禁油煙和菜香??? 彼此尊重才是根本拉 |
瘋了瘋了
前天上班 遇到健康局的人 (一眼就猜出是馬上上工的臨時ㄚ伯) 他: 你公司怎麼沒貼禁煙標誌ㄚ 我:有ㄚ 在這裡 他: 太小張 不明顯 我: 怎麼不明顯ㄚ 你們上周就有人來 就這樣貼給他看 他們也沒說甚麼ㄚ 他:公司大門口要貼啦 不然接下來 稽查的路過 (我知道你是好心提醒)會 拍照罰錢 然後他又看了說: 這個太小張了啦(透明轉印紙) 晚上怎麼看的到.. 我:: 我們這邊晚上沒人上班.... 他: 你們那邊大樓怎麼沒貼 ? 我:有貼ㄚ(我亂扯) 大樓裡面也貼了很多張ㄚ 大廳那張前天晚上 可能天氣太冷 整片玻璃就自己破掉了 已經叫人來修了 他又看說: 另一邊 (指進出貨區) 怎麼都沒貼 我:到底是要貼幾張ㄚ 大門口要貼 內部建築門口也要貼 太小張又不行 ~ 會不會太過火ㄚ 他:你們公司門面那麼大 貼那麼小張 歹看頭 我:你們的禁煙海報更難看 他又再次強調:稽查的路過看到沒貼 會拍照罰錢啦 跟他驢了很久 他就是強調一定要貼的明顯 工廠內也一樣 不然會被拍照罰錢啦 我也一直跟他說:上次你們同事就來看過了 都OKㄚ... 他最後無奈的要走時 拿了一些禁煙海報 貼紙 跟轉印紙給我 走後又馬上回頭跟我說:你們公司這麼大 多拿幾張去貼 臨走前還是強調 沒貼 會被稽查的拍照罰錢 都已經被他這樣恐嚇的說要貼明顯一點了 我也無奈的貼上那張醜醜的海報 對著外面的大馬路 真是難看 我看公司今年春聯不用貼了 就貼禁煙海報就夠了 禁煙就禁煙 搞到這樣 實在是太過份了 一棟建築離你數十公尺遠 就要貼一張大張的 讓你遠遠就看出 有沒有貼 至於正對面那家公司 是貼了馬上撕掉 事後至今回想 應該跟他要有沒有蔡依玲的人形看板來立就好了 至少比較好看 |
引用:
是的,機場的吸菸室一直以來就是這樣。 現在的我已經離抽煙的日子很遠,所以那些不必要的指控,你完全無法針對到我。其他有不少人出來反對粗魯禁煙的也是不抽煙的。這種禁煙的方式連不抽煙的人都不能完全認同。 那些痛恨抽煙的人,你受到的委屈都是事實,但是請你也清楚這些委屈都不是現在版上這些為抽煙大眾請命的人給你製造的委屈,這同樣是事實。不用為了自己以前被別人扔了石頭受了傷,就找理由扔石頭丟你面前的那些人要他們受重傷。這些、那些,是不同的人。這些人只是回應你的人,不是丟你石頭的人。這個道理很簡單,不知道為什麼不容易弄清楚?還是故意不弄清楚? 另外,是不是陰謀論,接下來看著就知道了,個案累積多了,The truth will speak for itself. 多說無益。 還有,誰比較神經質,應該大家也很清楚。多說無益。 |
戒菸是最簡單最好的方法
將菸戒掉 就沒有什麼好吵的 對自己好 對身邊的人也好 不過 身邊有抽菸的都不認同這個說法 斥為想得太簡單 不過 我卻認為他們想太多了 :laugh: :laugh: :laugh: |
引用:
道理講不過別人就開始嗆聲啦? :confused: :laugh: :laugh: 我舉的原則,並不是我說了算數,法院也不是我開的, 而是當初參與制定目前法律的律師學者,在著作內有提到 制定法律的原則精神,與使用上的限制,麻煩你把林三田的刑法通論看過一遍 就知道你說的東西真的是一段比一段誇張而且沒水準 :jolin: 至於哪裡不恰當,請你不要略過我的解說,你要這樣相提並論 就一定會牽涉到侵害他人法律上的權益.然而,從法學觀點來看 不管兩腫情況多麼相似,邏輯思維有多類似,只要牽涉到"法益" 以A情況去評價B情況,就是不能被允許的.更何況你"借用" 我引述的原則去玩"照樣造句",你敢捏著自己的LP說這種東西有水準有內涵嗎? :unbelief: 已經跟你說立論的基礎就是錯的了,再怎麼辯怎麼凹, 錯的東西也不會變成對的....邏輯已經錯誤,怎麼可能導出正確的結果? 陰謀論?我只能說類似的事情過往也發生過,而且結果都很糟糕 美國頒過禁酒令,轉為地下化、黑市化的結果是讓酒類變成 黑社會重要的財源之ㄧ. 種族淨化這種政治社會用語撇開不提.法國大革命時期推行的"美德共和國" 落的是什麼下場?借用民氣排除異己,反過來用民意侵害人民. 政策的推行是要尊重民意,但不是以民意為工具蠻幹,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沒錯,訂定菸害防治法的制定者,初衷確實是希望"減少被菸害侵毒的受害者" 但是背後的推行者跟表面上的執行者打的算盤卻又不見得是那麼回事... 真是為了人民著想,就像很多人說的,把煙當毒品管制就好, 做不到?那代表一切都是假的. :think: 就算初衷是良善的,但在後面推波助瀾跟樂觀其成的執行者 動機都不是那麼一回事,實行的粗暴手段也很可議, 這對人民來說會是一件美事嗎? :confused: 強加於人的善意與惡意並無二致,這種例子世界上一狗票, 甚至生活中就可能常常碰到或聽聞,常人都會覺得反感了, 對國家這種大型機器的不恰當手段卻覺得一點都沒什麼? 說到這話頭上來,還覺得有意見的人是神經質嗎? 還是自己遲鈍抑或無知? :confused: |
引用:
誰批鬥了?要是大家能互相尊重,法律有立場可以越來越嚴格嗎?愛抽就抽阿,只要不妨礙別人誰管你怎樣抽,幹麼說的好像很慘一樣,多抽一點才可以多繳一點稅金∼∼ |
引用:
會用[照樣造句法],就是鄙視你的說法,鄙視你無法理解對很多人而言,厭惡[二手菸]絕對比厭惡[超速駕駛]來得強烈,因為吸到[二手菸]的機會,遠大於遇到[超速駕駛]的機會,你還不懂嗎? 我所表達的,是這次菸害防治新制的重點並非如某老兄所言,那是累積數十年,甚至數百年來的民怨所致,絕非只是的政府搶錢計畫.許多人期待已久政府該有的作為,現在終於作了,卻被某些有心人士曲解為拔毛,這不是侮辱大多數人的智慧嗎? 超速罰得重,超速的人就少,至少我自己的經驗告訴我這是正確的.雖然被罰的時候很不爽,但是我也不會認為政府訂這罰則是為了搶人民的錢. 違法吸菸罰得重,違法吸菸的人就會少,一般人就比較不會吸到二手菸,你不相信嗎?那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多年前,電影院裡有人吸菸,車廂裡有人吸菸,當時吸到二手菸的人雖然難受,卻也因無法可管而必須忍受或者避開.多年以後的現在,想到以前的情形,真是只有[不可思議]四個字來形容. 同樣的,若能坐時光機回去當時,告訴當年那些吸菸者,車廂裡不能吸菸,我想,他們也一定會認為不可思議. 相信我,將來[任何人都有權捍衛自己不聞到二手菸的自由,不讓二手菸傷害到自己]的觀念只會愈來愈自然,愈來愈理所當然,愈來愈強烈.將來吸菸只有躲在家裡才合法,甚至菸味都不能飄出自己的家,更甚者,[菸]將被視為[毒品]. 不相信嗎?再說一次,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
引用:
法律可以嚴格 重點是以經不切實際 過度烏托邦了 |
47樓說得很透徹,幾乎將吸煙客的心聲都道盡了。
行文似乎有點仿照,德國發動大戰前,當初輪番迫害各個階層的那一段論述…… 前幾天我在某間店裡也討論到這個問題,很奇怪的,現在煙(檳榔?)攤是不可以陳列出來的……就有人說啦: 「有種將公賣局關了,不要賣了,何如?」 「有種向老美叫囂,禁止煙品進口,我們不要賣了,何如?」 當然是沒這個膽吧。 只是規定叫人遮遮掩掩地來販賣,令人不禁想起一句古語,好有一比: 「掩耳盜鈴」是也。 |
:yeah: 立個JOLIN的戒煙立牌不錯啊,我贊成 :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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