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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的小孩,很多真的是非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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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花了六個小時才看完 :shock: :shock: :shock:
目前銀男(本次唬爛事主)說是一時興起 掰了一個故事 (不過我還是蠻懷疑的 :think: ) 不過後續討論的重心已經移到事主的道德觀&態度 因為無論15000的事情是真是假 事主都有欺騙的行為 說到行動 還真的有人(前次唬爛事主)打電話過去關切 有錄音存檔 也"開化"了銀男 勸他改過向善 所以這事目前暫時告一個段落...... |
經過10年洗腦式的教改+電視媒體還有是非對錯的分別嗎?
:think: :tu: :stupefy: :o |
敝人任職國民小學,
擔任老師已 13 餘年了, 剛初任教師(民84∼89)那幾年, 對學生好,學生會感恩、感動、懷念,甚至回報以努力; 中間幾年(民 90∼ 94),對學生好,只剩差不多一半學生會感動、感恩; 最近幾年,對學生好,學生不但不感恩,甚至還嫌你、整你、背後中傷你, 最慘的是,家長也陪同孩子在老師背後中傷老師甚至造謠指控外加亂告狀。 初任教師,敝人連三年得到台北縣「默默耕耘獎」,甚至被"提名"師鐸獎, 如今,卻常常被家長背後中傷,甚至被告....令敝人痛心疾首中.... >_<''' 以上教書感受與經驗絕對是事實..... |
引用:
亂入一下,學長。 若是有東西要給你,要怎麼做呢?我住在中和,直接送到你任教的小學嗎? |
引用:
雖然我不是老師 但深深了解你的感覺 有什麼樣的家長,就有什麼樣的小孩 有什麼樣的社會,就有什麼樣的家長 大家組成社會,交互影響 現在真的只能獨善其身 把自己做好,能堅持下去就好了 也要小心一件事,自己不害人,但防人之心不可無 |
引用:
呵呵! 離題一回.... 可以啊~~~~ 到學校,如果遇不到敝人,直接交給警衛先生, 他們都會轉交給敝人。 :) |
黑心國中生 拿舊電腦當新電腦高額賣同學
據了解就讀某國中生 疑似缺錢 竟然利用幫朋友組裝電腦的機會 將自己的舊電腦拿給同學,並把該同學的錢留於自身,賺高額價碼。 在mobile01上被網友踢爆此種貍貓換太子的詐欺行為後,我們並沒有得到當事人的確切回應。 深入追蹤後, 當事人卻只是草草的發篇道歉聲明就想低調處理並要求網友別再散佈他的個人隱私。 當事人說:「因為我才國中 未來的路還很長 只希望各位可以原諒讓我重新開始。」 很明顯的。當事人只是為自己設立一個停損點,並不是誠心解決問題。 這則事件顯示出台灣教育的問題 真是令人憂心忡忡 我們不禁要問 社會是不是病了?希望有關單位能重視這個問題 修改自:http://www.mobile01.com/print.php?f...&p=90&v=7488272 原討論串: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74&t=725350&p=1 該主題已經經過多次修改,所以現在是個道歉文 而他原來的內文 在http://www.mobile01.com/print.php?f=174&t=725350&p=18&v=74742015 這篇 已經有網友報告他學校 但目前並不知道學校處理的如何了 目前的狀況是他還在他學校的留言板大膽留言 「反正我不痛不癢啦~」 證據: http://www.mobile01.com/print.php?f...p=106&v=7493931 http://www.mobile01.com/print.php?f...p=102&v=7492677 而後來又被刪除掉 ----------------------------- 轉載自:http://163.20.235.1/dyna/menu/index.php?account=e-resource裡的 留言者: mobile01網友 留言內容: 各位01的大大別再直接打他的資料了,這樣對他以後在學校的發展不太好@@ 是否屬實其實不難去查! ip位置、還有網路上他曾經留下的資源 01上的網友不乏這方面的高手 而事情的真實與否校方必須對這名學生進行了解,而不是馬上跳出來就說"已經查證沒這回事",才沒多久的時間~你覺得我們會信校方了解了些什麼嗎? 這位同學惹出的風波如下: 1.架設私服 架設私服觸犯「妨害電腦使用罪」,依《刑法》第 358 條規定,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也違反了《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2項,可處 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使用盜版軟體 侵害著作權法 侵害著作權法必須擔負民事、刑事責任。民事包括損害賠償、公開道歉等等;刑事方面,若是擅自重製,必須負6個月以上、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可以併科20萬元以下的罰金,民事的損害賠償,即彌補軟體公司因此蒙受損害的部分,依市價、有幾套盜版就賠幾套的錢,但是在難以計算的情況下,法院罪高可以判「一種軟體一百萬元」的賠償。如果違法的是個人而非企業,處罰的規定亦然。 重製罪 在販售給別人的電腦中直接搭售盜版軟體,依據著作權法,可能會被罰以500倍罰款(這部分是民事賠償,跟年齡無關喔)並付上刑事責任。 3. "詐欺"與"背信"(引起這次事件的主因) 如這位學生所發表的文章屬實,那他觸犯了詐欺罪與背信罪 刑法第 342 條 (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最後..這位年紀輕輕的同學,不論在哪個板的言論還有匿稱..還有跟同學的相處情況...覺得學校應該對此同學好好的"再教育" mobile01算是國內知名的版,相信看過這次事件內容的不下數十萬人,校方可以去看看,參與討論的回應就超過1550篇了,且版上的網友好像有人去 BSA(台灣商業軟體聯盟)檢舉了,學校應該重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好好的了解這位同學與事發經過,並想辦法幫它解決問題吧~~打擾 ps..連縣長信箱..教育部..水果報..台灣微軟都有人寄信..校方好好的輔導此學生吧... 提供校方一下參考網址吧-請看完所有的討論..因為延伸的問題蠻多的..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50&last=7493274 還有..下面那個"***男"就是這次事件主角.. 看他的電子信箱就知道,他的帳號所有網友都知道 連在學校都用這樣的匿稱與發言..這名學生..唉 ----------------------------------------------------------------------------- 剛剛又看到了一個人寄總統信箱..某位不知名的x男現在在洗留言版喔~你學校如果真的關心的話~留言洗到哪裡他們都會看完的,就算這邊讓你洗過了,那些01網友寄的這麼多信件中~總會有一兩個高層會到校關心吧,錯了就錯了,虛心認錯吧~成熟點 |
那小孩沒遇過真的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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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校,BSA,縣長信箱,教育部,水果報,台灣微軟,總統信箱... 接下來是要怎樣,浸豬籠,點天燈嗎? 凡事總有個限度,這些人難道不覺得自己太誇張! |
引用:
我想寄到聯合國安理會......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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