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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V II III 2006-09-24 03:20 AM

引用:
作者716670
別妄想台灣警察有什麼好作為了,台灣警察欺善怕惡是出了名
就是要像那種手上沒拿槍,開車在路上龜行的竊賊
警察才趕圍幾十個人上去,在車子前面猛開槍
好當場把匪徒擊斃
如果碰到飆車族,甚至以前陳進興之類的,一大堆警察早就嚇得躲到不見人影
難得有這麼一次機會,可以當街把小小竊賊,連開51槍擊斃
看這邊網友的反應,就知道有多麼大快人心了 :D


以前有次騎50cc機車很舊很爛有裝鏡和菜籃,時速不到40靠路右邊騎,在路上被欄下(封路攔檢),因沒帶駕照而打電話回家叫人送來
在那邊等時看到,有人沒帶帽子被欄下後偷跑,警察只看了一眼就不理
後面有喜美車改的很誇張,警察連攔都沒攔
最後終於看到有機車被攔下,一看是沒開燈在騎.......被欄下叫他開燈

Elros 2006-09-24 03:30 AM

引用:
作者Kis`s2080
還真恐怖....我說為什麼要連開51槍?
為什麼在大馬路也開槍?
最為什麼車停了還一堆衝上來補槍?

警察的槍是為了防衛,而不是殺人用的
距離都那麼近了,打手打腳令犯人行動不能已經可以了

為什麼還要亂槍掃射.....
看到這種CS式開槍方式真的很嚇人咧 -_-|||

且~要制人死地一槍打頭不是一了百了?
強烈懷疑這堆警察的應變能力........

警察可不是一次開完51槍
嫌犯從景美跑到中正紀念堂再到板橋最後轉回萬華
這2x公里內總共開了51槍(包括對空鳴槍 打輪胎.....冷)
大不了平均1km才開2-3槍
別被總共51槍這個數字給迷惑了....

pantenor2 2006-09-24 03:43 AM

今天看到影片,
覺得警察太軟了,
第二次,第三次攔不住就應該直接往車內灌槍,
(只是個人意見)

慕凡 2006-09-24 04:00 AM

嗯....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c2JXrgIE9s

事情簡單說. 這新聞我也看一陣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簡單的"概念". 當你一部車子, 在某種情況下"不停". 它其實已經是變成為一顆幾百公斤的飛彈在都市中極度危險的竄行. 要撞誰? 沒人會知道. 說他開的不快? 抱歉. 倒個車都有人被撞死過.

打他51槍. 是他第一次不停就打51槍? 是這樣嗎.

如果今天他這飛彈在行經"繁鬧"的都市時. 輾斃, 或擊中無辜路人. 那試問. 到最後又要怪誰? Sorry, 沒的怪. 因為那無辜倒楣的人已經死亡.

當然, 每個國家警員形事不同. 我相信如果你花點時間去Youtube看看不下百部的警察追小偷. 你會發現他們大部份會先使用的是用自己的車頭去側撞歹徒的車輛左右後方. 這樣會讓歹徒失去車輛控制後在與以用自身車輛做圍堵或卡死等反應.

但可以保證的是. 如果你本身身上有槍, 有前科, 而警察攔下卻不停. 你絕對是有很高的機率吃子彈.

找死. 純粹這兩字送給此"垃圾". 不多, 不少.

chaotommy 2006-09-24 04:00 AM

引用:
作者ctf1885t
遇檢不停,還警告多次
依然我行我素∼藐視公權力,我覺得應該用烏茲掃那台車的
用手槍太仁慈了。

我覺得用手榴彈比較快
窗戶打破 丟個3-4枚進去

SIG 2006-09-24 04:07 AM

在下愚見,警察處理的並沒有錯。
雖然對方只是個吸膠的毒販,但是因為當時的情況無法辨別其身分,因此在多次警告及攔停無效後當場格殺。
其實我還覺得警察格殺的時機有點慢,一台由神智不清的人所駕駛的車,就已經是種可怕的殺人工具了。大家應該還記的之前台中文心路那個撿打火機結果撞死3人的案件吧。

此外,美國雖然是極度講求人權的國家,但是請記住一點,他們的警察比我們的警察更享有人權。沒有理由要警察為了一個危害社會的人去冒生命危險。

PS:美國警察曾經槍殺過一個拿玩具槍的小朋友,只因為那個小朋友看起來好像要攻擊

hjfrank 2006-09-24 04:32 AM

我認為警察執法過當,
51 槍...太誇張,

相關訓練有待加強。

nomad 2006-09-24 04:41 AM

引用:
作者hjfrank
我認為警察執法過當,
51 槍...太誇張,

相關訓練有待加強。

前面好幾個人說過了
51槍是包含對空鳴槍 打輪胎..........
如果一槍就爆頭那才叫執法過當

你應該不會有看前面發言的習慣

nomad 2006-09-24 04:43 AM

引用:
作者慕凡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c2JXrgIE9s

事情簡單說. 這新聞我也看一陣子.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這種簡單的"概念". 當你一部車子, 在某種情況下"不停". 它其實已經是變成為一顆幾百公斤的飛彈在都市中極度危險的竄行. 要撞誰? 沒人會知道. 說他開的不快? 抱歉. 倒個車都有人被撞死過.

打他51槍. 是他第一次不停就打51槍? 是這樣嗎.

如果今天他這飛彈在行經"繁鬧"的都市時. 輾斃, 或擊中無辜路人. 那試問. 到最後又要怪誰? Sorry, 沒的怪. 因為那無辜倒楣的人已經死亡.

當然, 每個國家警員形事不同. 我相信如果你花點時間去Youtube看看不下百部的警察追小偷. 你會發現他們大部份會先使用的是用自己的車頭去側撞歹徒的車輛左右後方. 這樣會讓歹徒失去車輛控制後在與以用自身車輛做圍堵或卡死等反應.

但可以保證的是. 如果你本身身上有槍, 有前科, ...

嗯.....
這傢伙還有曾經衝撞警察造成重傷的前科........

為什麼這麼快就被放出來??????

Elros 2006-09-24 04:58 AM

引用:
作者nomad
嗯.....
這傢伙還有曾經衝撞警察造成重傷的前科........

為什麼這麼快就被放出來??????

這應該是當時的新聞.....

計程車拒檢 警開16槍攔截逮捕

〔記者黃泊川╱台北報導〕計程車司機仲長海昨晨吸食強力膠後,拒絕接受中正二分局警方攔檢,在街頭瘋狂飆車,且在遭遇警車攔截時,竟撞擊警車車頭突圍,警方一路追逐,並呼叫同僚圍捕,最後在中山區的警網開槍擊中仲嫌的腿部,才將他截堵下來;整個過程中警方一共開了十六槍,仲嫌的計程車因此彈痕累累。

 經調查,發現仲嫌即在三月十九日駕車衝撞中正二分局交通分隊員警的計程車司機,當時警方連開七槍,但仍被他兔脫;仲嫌承認上情,並供稱上次是因酒後駕車而拒檢。

 昨日凌晨,中正二分局警備隊員警在林森南路、羅斯福路口執行擴大臨檢勤務,嫌犯仲長海(卅七歲,有傷害、竊盜、麻藥、恐嚇、槍砲、賭博等多項前科),竟駕車逕自衝過攔檢點,警方隨後駕車追逐,一路上開了七槍欲嚇阻他停車,追到三元街附近,一輛支援警車趕到前方打橫攔路,但仲嫌仍加速撞擊警車車頭,導致警車車頭受損,車內的員警因而受到輕傷,仲嫌闖關後往中山區逃逸,警方遂通報全市各線上警網全面攔截。

  中山分局警網接獲通報後就近追上仲嫌的計程車,但仲嫌依舊瘋狂飆竄,警方被迫開了九槍,其中一槍擊中仲嫌的左小腿,才迫使他在民權東路二段停車,警方將他抬出車外制伏後,交由中正二分局員警送至和平醫院包紮確認僅有皮肉傷後,對他進行偵訊,並依妨害公務和傷害等罪嫌將他送辦。 同時,警方懷疑他逃避警騎時可能沿路丟棄犯罪物證,警員沿著仲嫌駕車逃逸的路線,果然在南海路、愛國西路、公園路等地,發現疑似仲嫌丟棄的強力膠塑膠袋,經訊問,仲嫌坦承他因吸食強力膠,惟恐被查獲才拒絕受檢。

 對於自己兩度找中正二分局員警的「麻煩」,仲嫌表示前一次是因為「酒後駕車」才拒絕受檢,日前,警方循線查知仲嫌涉案,乃通知到案說明,未料警方完成筆錄並檢具相關事證,且正準備在昨日將他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檢方偵辦時,仲嫌竟又再度衝撞警車、拒絕受檢。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1...14/today-c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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