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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一下KURO判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35331)

hanamiii 2005-09-10 09:36 AM

我之前有用kuro抓了不少歌試聽,怎麼辦?
因為歌都不好聽。所以我下載完就把歌都砍光。
完了,我是用信用卡付費,有留下資料。
不知道有沒有下載記錄?
我還需要做什麼嗎?要如何自保?等等要去取消會員。
還是要準備去吃牢飯了?~~~嗚呼~

hanamiii 2005-09-10 09:49 AM

嗚,我都是抓愛情動作片,很少抓歌,
所以偶爾才開一下kuro逛逛聊天室。
不過聽說抓下了一首有版權的歌就違法了。
不知道哪時會開始蓋可以容納50萬人的監獄?
下一波是不是要查看ADSL用戶的下載流量?

lioushen 2005-09-10 10:02 AM

引用:
作者a-jia
那會有可能上萬的會員被搜察電腦嗎._.|||
kuro之前還有打****說~~~~~~~



要搜索有可能 , 但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 所以不可能所有的會員都會被開搜索票 ...
基本上量大的比較危險 ..

健康取向 2005-09-10 10:04 AM

引用:
作者lioushen
要搜索有可能 , 但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 所以不可能所有的會員都會被開搜索票 ...
基本上量大的比較危險 ..


哈哈 那不就慘了 我有一個朋友 一個帳號 好幾個人在用....

論流量應該也是不少

:ase :ase

sioudon 2005-09-10 10:08 AM

支持P2P業者!
 
轉載至:94年6月29日聯合報

學生看下載:不可逆的趨勢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不少大學生表示,語音檔下載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不可能因為此次判決而減少(附註:此次判決是指Ezpeer)也有學生說,智慧財產權無限上網,音樂界將來開放單曲下載是較可行的解決方式.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P2P業者敗訴,有大學生認為像是KURO那種以提供大量MP3來牟利的公司,若沒付權利金又以此營利的話背叛親瘸合理.
不過台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學生丁允恭說,未來智慧財產權無限上網會減少知識交流及分享的功能.他說,現在學生就連影印自己要看的書籍,單要擔心印太多會被已侵犯智慧財產權而被抓,現在又開始有下載犯法的陰影,連娛樂都不自由.
丁允恭說,下載只可能被短期壓抑,長期來看絕不可能減少,唱片界不如設想如何開放以單曲微價授權民眾下載,而不是動不動一張三百多塊的唱片,要消費者照單全收.
逢甲大學的張同學表示,現在就算盼企業有罪,也無法抵擋及改變現在資訊社會數位下載的趨勢,他問:"難道以後要全部剪掉網路線嗎?還是IPOD統統要下架?"他說,這些都是助長MP3工業發展的原因,現在相關法令也都應該通盤檢討,以符合時代趨勢.
張同學說,沒有業者提供MP3,還有個人的FTP站或者是e donkey等其他工具可以分享影音檔案,這已是不可逆的趨勢.
張同學說,唱片界總是一直叫窮,說又因為網路下載而損失多少錢,但現在手機下載鈴聲也很賺,
根本在於音樂界的經營方式要改變,不要只是一直喊消費者侵權.

sioudon 2005-09-10 10:14 AM

引用:
作者sioudon
轉載至:94年6月29日聯合報

學生看下載:不可逆的趨勢
記者林怡婷/台北報導
不少大學生表示,語音檔下載已經是不可逆的趨勢.不可能因為此次判決而減少(附註:此次判決是指Ezpeer)也有學生說,智慧財產權無限上網,音樂界將來開放單曲下載是較可行的解決方式.
美國最高法院判決P2P業者敗訴,有大學生認為像是KURO那種以提供大量MP3來牟利的公司,若沒付權利金又以此營利的話背叛親瘸合理.
不過台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學生丁允恭說,未來智慧財產權無限上網會減少知識交流及分享的功能.他說,現在學生就連影印自己要看的書籍,單要擔心印太多會被已侵犯智慧財產權而被抓,現在又開始有下載犯法的陰影,連娛樂都不自由.
丁允恭說,下載只可能被短期壓抑,長期來看絕不可能減少,唱片界不如設想如何開放以單曲微價授權民眾下載,而不是動不動一張三百多塊的唱片,要消費者照單全收.
逢甲大學的張同學表示,現在就算盼企業有罪,...


這篇討論串沒看到那個"GOLDEN KNIGHT"還真奇怪
這篇是上次在Ezpeer宣判無罪的前一天剪報,我把這篇留下來,貼給大家分享.......
不過這還是一審而已,我相信既然有"判例",KURO不可能會輸......
會覺得盜版真正傷害到音樂產業嗎?那既然這樣的話,唱片行跟唱片公司早就倒光光了,
知名歌手早就每個都去當乞丐了,還有錢買一支10萬的"小白"嗎?
唱片只是歌手宣傳的一種"工具',真正的收入還是在產品代言****以及演唱會收入.....
隨隨便便一個產品的代言費就是公務員好幾年的薪水了......
真的會因為盜版而損失些什麼嗎?我看不盡然.........

sioudon 2005-09-10 10:16 AM

引用:
作者hanamiii
嗚,我都是抓愛情動作片,很少抓歌,
所以偶爾才開一下kuro逛逛聊天室。
不過聽說抓下了一首有版權的歌就違法了。
不知道哪時會開始蓋可以容納50萬人的監獄?
下一波是不是要查看ADSL用戶的下載流量?


如果真的是這樣,那全國的檢調單位就全天候專門偵辦KURO的案子就好了,

其她的案子都可以不用辦了.....

gray1202 2005-09-10 12:42 PM

小弟我也曾經使用過kuro
它還可以在中華電信帳單代繳的時期

那時就發現有個現象
是常會有某些特定會員
他分享音樂都是上百張熱門專輯
速度都是在1~200k上下
所以這時也讓我不禁懷疑它們公司本身
是不是也在架伺服器給別人下載吧
:ase

現在ezpeer
好像前陣子改版後
把一些音樂下載的介紹索引
都改掉了
現在只剩可以關鍵字搜尋

magidxseva 2005-09-10 01:03 PM

引用:
作者imcrazy
我覺得就法而言......提供平台應該沒罪(如果那平台單純只是提供關鍵字搜尋檔案功能,且不刻意強調mp3下載....etc,聽說有業者將CD封面等連結刻意貼出就不太好)
但消費者下載版權的東西本來就有罪....因為新修訂著作權法已經將"意圖營利"拿掉了....擁有再製物卻沒有原版很明顯就是違反著作權法,而且這是公訴罪的刑法喔............我覺得幹麻把法定的那麼嚴重.....違反著作權法就有民事責任就好了呀....看要賠個10萬或是20萬嘛......但竟然還要判刑哩 !
跟以前的著作權法比較起來,對廠商比較有利,他們可以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這樣他們可以不用付任何仲裁費用.....且刑事問題,檢方要主動偵查..........
老實說很多人都有違反現在嚴厲的著作權法...只是業者沒有舉發而已....嚴格舉發的話...可能要關一堆人哩!比如說擁有補帖,賣場撥放熱門音樂,公司聚會或活動撥放歌曲或唱歌,小吃店的cable電...


對法律不熟...
想請問一下
a想買毒品
透過b去聯絡c藥頭

b有沒有罪???

EraserFlying 2005-09-10 01:27 PM

中國大陸的KURO自成體系, 臺灣的朋友可以托中國大陸的友人在大陸繳KURO的費用,30塊人民幣一個月,絕對不用擔心被抓。想要合法,去www.9sky.com 賣合法音樂的,一首歌不到1塊人民幣,才4塊新臺幣不到。我可以用美國的VISA付款,不知道臺灣的VISA可不可以。反正3塊多新臺幣一首合法音樂,大家應該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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