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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決定控告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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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真是皓呆~~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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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就去告吧,反正大企業都有養律師
不然律師會太閒 你如果告得贏的話,會幫你放煙火的:p |
引用:
說的好啊.... 不過,同理可證.....他還是要告... :laugh: |
你如果真的敢告
不管捨麼理由我都支持 如果只是說說那我也看不起 |
引用:
中華電信一家獨大,這樣在怎麼改都沒用 :unbelief: 應該拆成固網公司一家,然後各區碼的中華電信變成區域線路公司,這樣幾大固網公司就會開始競爭,過個幾年,再讓線路公司可以越區經營...(我好像在說美國電信發展史 :ase ) |
舉個例
有間廠商在台北賣高階產品賣得比台南低一階的還便宜 那住在台南的我是不是可以告這間廠商,強迫我要買貴的產品@@? 中華電信2M/512K會比8M/640K還貴是因為前者可以保證速率啊,超距還是應是要裝,如果速度連2M都跑不到,樓主又要去告誰? 樓主的不滿在於:中華電信應該要保障每家用戶都離機房很近,否則就是違法 用我的例子來說,就是廠商應該保障台南也要有便宜的高階機種,不然每個人都有資格去告廠商 這樣的邏輯不是有點怪怪的? 絕大部分人都不爽中華電信,但幾乎每個人都質疑你的想法,難不成你沒想過自省一下嗎? 而且前面也有人提到,真的要告應該是去找律師、收集資料,而不是來這邊打嘴砲! 要告就行動吧,別在這裡大放厥詞~~~這裡的人無法給你意見,因為你要做的事情本身邏輯有些毛病 雖然我認為你只是上發牢騷的成分居大啦.... |
好問題!!!
這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至少在法律上是如此,板主既然想要一些法律意見,在下就提供一些邏輯思考的過程僅供參考,首先我們把相關事實整理一遍:
中華電信,在過去係國營企業,嗣後基於國家財政的需求,透過國營企業民營化之方式,對外釋股取得資金,而中華電信亦於此過程轉型為民營企業,政府之持股亦降至五成以下,惟在電信網路市場業務部分,有賴於先前國營時期獨占網路基礎設備之餘蔭,縱於isp業者競相投入此市場後,於基礎線路部份亦享有托拉斯之地位,其中托拉斯地位之判斷,來自於基礎線路之獨占,電路費及網路費之市場主導權.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之業務範圍甚廣,就adsl數位用戶迴路業務部份,主要係依據使用者距離中華電信機房距離之遠近,決定消費者所能適用之頻寬及費率,亦即超過機房一定距離者,將被限制採用高頻寬之方案,而只能採取較低頻寬之方案.就費率而言,兩者相距不大,因此,一般民眾會有較強烈之誘因使用高頻寬方案.(雖然有部分網友表示,簽立切結書可排除此問題,但至少就目前案例看來,此似非中華電信所欲採取之方案,因此略而不論.) 某日,a消費者不滿系爭公司依據距離遠近限制頻寬之策略,而使其無法使用高頻寬之網路服務,試討論a於法律上有何救濟? 光想這個題目就打到有點手酸,如果有人想要更進一步了解,我就再貼吧.... |
台灣網路真好~
我只要求可以每天使用 速度不用多快~ 不要像我有個一個月 30GB 限制就好了 >< 還要個一千五百塊 |
引用:
a消費者一定想知道.... (這個a是樓主,不是我... :agree: ) |
你告得了中華電信
那中華電信老早就倒了 你應該只能排候補 你告得倒中華電信 舉國歡騰 我個人將會將那一天 定為樓主個人的紀念日 自己放假一天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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