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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CDVD的諸位網友,現在是要與啟亨公司,正式面對面談判的時候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435029)

vandenbroucke 2005-01-14 11:32 AM

引用:
作者chsn36
這個禮拜考試就考完了,雖然我也很想去
但我住高雄,家裡的人又不可能讓我一個人跑到台北
所以禮拜一就麻煩V大和住北部的各位大大們了


我一定會幫你出口氣的! :cool:

城市獵人 2005-01-14 11:32 AM

加油加油,雖然小弟因為膝蓋受傷,很有可能月底前會開刀,無法前去關心,不過還是希望我們這些受害的消費者能出口氣 :laugh: ,告給他倒吧~~~小弟會提著筆電等待好消息滴 :p

Ming 2005-01-14 11:34 AM

引用:
作者onizuka01
不知道這個有沒有辦法讓他們多一條!!因為PCDVD不是也有IP登入紀錄,
而且管理員也跳出來說,這幾個ID都是同一個IP登入的!!

不是同IP是同網段
:agree: :agree: :agree:

areyouhavelove 2005-01-14 11:35 AM

說的有道理!有錄音筆或V8的人可以幫忙錄一下重要對話
 
引用:
作者朽木
不能去...提供幾點小建議供參考


3條和16條的部分如涉及毀謗時效是知悉事情發生6個月內提出告訴否則會失去告訴時效..而糗最好負代民事一起告以取得賠償
沒有保留法律權利這回事
告訴時效有一定的規定
16條類似保留追訴權這類的政治語言最好不要出現

如果是3..恐嚇是公訴照理說只要有事實檢察官應該主動偵辦..這一點的認定如果成立..應該直接去報案...所以請站方協助準備好資料是絕對必要的..
(1)只要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五種中之任何一種或數種的事情,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就會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2)「恐嚇」:指將對上述法益加以不法惡害之意旨,通知他人,使人產生恐怖之心理狀態,其恐嚇之方法以言詞、文字、舉動為之,均無不可。其屬直接通知或間接通知被害人均可,祇須使被害人知悉為已足,如僅在外揚言加...

如果V大還有辦法請您以前的同業幫忙,那是最好不過,
有法律常識或電腦知識的人尤其重要,不知道依法要有幾次協調會,小弟覺得十六項要求能過的可能性不大,從事發到現在,誰有感受到一點被尊重的感覺,小弟沒有!所以會做最壞的打算.
三星如果願意幫忙清理這個來自台灣的敗類,我想今年的業績一定會有幾個%的成長,重要的為這個地區豎立起消費者與廠商之間的清白關係,在論壇在社會都是良好的示範與話題.....
韓國人是怎樣的人呢?希望會是好廠商!只要三星願意幫助我們剷除作假貨的廠商,那麼小弟二話不說,先敗個兩條TCCD來玩,絕不食言!!
其實有心的人都會發現,啟亨最近真的很沉默,跟過去GGYY比起來,又沒有絲毫悔意,小弟合理懷疑是因為犯了行規,也就是上面大大提到關於精星的事,如果啟亨變成同行之間的料杯啊!又受到網路或輿論的唾棄,那才真的是悽慘至極.........
都過了多久了,這不是什麼需要爭議的事,多項證據在手,難道要一個道歉真有那麼困難,廠商很大,又怎麼大得過整個市場,明顯是欺侮消費者勢弱,該罰不該?自有公論!!

vandenbroucke 2005-01-14 11:40 AM

引用:
作者arenoe
推一下,小弟頭腦魯鈍,只能精神上支持 :ase


住板橋的還不來,這樣不行喔 :laugh:

vandenbroucke 2005-01-14 11:48 AM

引用:
作者areyouhavelove
如果V大還有辦法請您以前的同業幫忙,那是最好不過,
有法律常識或電腦知識的人尤其重要,不知道依法要有幾次協調會,小弟覺得十六項要求能過的可能性不大,從事發到現在,誰有感受到一點被尊重的感覺,小弟沒有!所以會做最壞的打算.
三星如果願意幫忙清理這個來自台灣的敗類,我想今年的業績一定會有幾個%的成長,重要的為這個地區豎立起消費者與廠商之間的清白關係,在論壇在社會都是良好的示範與話題.....
韓國人是怎樣的人呢?希望會是好廠商!只要三星願意幫助我們剷除作假貨的廠商,那麼小弟二話不說,先敗個兩條TCCD來玩,絕不食言!!
其實有心的人都會發現,啟亨最近真的很沉默,跟過去GGYY比起來,又沒有絲毫悔意,小弟合理懷疑是因為犯了行規,也就是上面大大提到關於精星的事,如果啟亨變成同行之間的料杯啊!又受到網路或輿論的唾棄,那才真的是悽慘至極.........
都過了多久了,這不是什麼需要爭議的事,多項證據在手...


三星已開會,確定不派人來參加了
協理親口說感到非常抱歉
因為礙於韓國總公司那邊的規定
台灣分部是不能表示任何意見的
但他也表示,他私下也很想參加會議,但實在是礙於公司規定
弟也跟他盧了很久,好吧,那就不能來吧,弟可以體量大公司的立場
但他有告訴弟,三星的律師已經在動作了
他說會看看啟亨怎麼回應這件事,三星會再伺機而動
他還說,三星會儘力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題外話,威剛也是三星很大的客戶 :eek:

vandenbroucke 2005-01-14 12:11 PM

野口隆史已於電話中說要參加了,感謝!

1.vandenbroucke
2.prometheus
3.Are you have love?
4.kirin7070
5.jxxxxxxxe
6.鮪魚仔 +賢伉麗
7.Beagle2
8.野口隆史

areyouhavelove 2005-01-14 12:11 PM

若殺一可以儆百,何樂而不為!!
 
凡事有因就有果,當是與非糾纏不清的時候,就需要釐清是與非之間的那條線.........
小弟今天帶皮皮出去尿尿,忽然想起一件至為重要卻時常忽略掉的事,當這個世界處於非多是少的時候,是非的觀念就會模糊,聽過許多人跟我提過,世界上沒有什麼絕對的是,沒有絕對的非,聞之愕愕,亦無所反正,因為我也是非不明,怎麼分得清啥是啥非?
聽聽也覺的言之有理......
一艘船有八個方向可以運行,事實上只有一個方向可以到的了彼岸,漸漸地我懂了,是與非從古到今都未曾改變,變得是思異的心
好人那裡好,只有他自己知道,弟倒是知道壞人一定說好人不好,為何?一個生活與存在的理由,
每個人的心理都好比積水,苦水禍水爛水好水,總是要有所疏通才能再繼續累積,只是不管怎麼騙自己,也不能枉顧道義,不能忘記做人的根本,清白~
弟很好玩,常常看著我的朋友皮皮,總是會想我與它那裡不一樣,時而摸摸它的頭,時而對它或言或語,狗雖不語人言,之情卻也能體會.......
我吃過狗吃的東西,學過狗尿尿的姿勢,如果我不是有一種比它深入一點點的思想,我與它一樣只是有個小雞雞,我從它身上學到了很多,我看到了自己的齷齪!!
pcdvd是小弟第一個登錄的論壇,緣起於買電腦零組件時,商家的介紹,開始覺得世界好大,知識好多!猶佬佬進觀園,說不盡的新奇與執迷,剛好有緣碰到這麼一件,商業的齷齪,就算贖罪,也一定要把它糾出來!
啟亨!我是有罪的,你呢?

792500 2005-01-14 12:41 PM

請問可以帶記者嗎
剛認識一個水果日報的
我想問問他有沒有興趣

vandenbroucke 2005-01-14 12:45 PM

引用:
作者792500
請問可以帶記者嗎
剛認識一個水果日報的
我想問問他有沒有興趣


最好是不要,會嚇走廠商 :) :) :)
要不然先PM知會我一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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