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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停復保制度」擬12/23全面廢止 長期旅外也要繳健保費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211151)

Earstorm-5 2024-11-26 02:06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他的情況有兩種:
1. 收入超過門檻不能領某些類別. (這是我前面砲轟的制度問題)
2. 如同我, 自己覺得不需要拿, 懶得跑流程. (我現在屬於後者, 因為沒工作, 沒收入 XD)


話先不說得太滿, 明年看情況, 畢竟我完全符合條件了, 如果文件齊全, 該拿我就拿~
(如同網友講的, 對於養小孩, 這不過是杯水車薪, 但就當作小孩的存款零用錢)

hendry2002 2024-11-26 08:18 AM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助您好孕】臺北市生育獎勵金及育兒津貼單一窗口Q&A
https://ca.gov.taipei/News_Content....CFAB551F7DA3852

不知道你住哪裡
雙北市光生下來就有補助幾萬元了吧
每個月也有給幾千
雖然對養育小孩來說
只是杯水車薪
但確實有補助
其他縣市應該也有
沒去申請?
還是小孩已經很大了? :shock:


收入級距

我小孩已經20幾歲了

民國9X年時 台北市根本還沒有開啟生育補助

且現有的補助我沒記錯 也只在0~5歲

在台北市

你只要年收入過百萬

甚麼死人骨頭補助都沒有

:jolin:

hendry2002 2024-11-26 08:20 AM

引用:
作者Earstorm-5
你看不懂我寫啥 =.= 不過我懶得解釋了, 因為其實寫得已經最簡單了.


唉沒補助的人是你自己提的

後面又說別人看不懂

如果台灣這麼不好

你覺得萬萬稅

就搭機帶小孩回加拿大不就好

不要愛哭愛跟路

你會留在台灣

你一定比較過哪邊生活成本較低

且父母可以幫你帶小孩

別再喊要照顧父母這種理由當擋箭牌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kndd 2024-11-26 10:09 AM

住國外女為1498元打官司 律師: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
三立新聞網2024年11月24日 週日 下午2:47
https://tw.news.yahoo.com/%E4%BD%8F...-064700210.html

林智群律師指出,結果有一個僑胞李女士回台看爸爸,
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一個月749元(合計2個月1498元)的健保費,
李女士不爽,就提行政訴訟,都敗訴,最後打憲法訴訟。

然後111年憲判字第19號判決就說,健保局這個規定沒有法律授權,違憲。
本來的解決方式是,應該修法,訂一個授權條款,讓那個細則變成有法律授權,合憲。

結果健保署決定不修法,乾脆把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
以後就算是出國,還是要繼續繳健保費,沒什麼「出國就停保,回台再復保」這回事。

:laugh::laugh::laugh::laugh::laugh::laugh:
一律公平繳好繳滿

跳海人 2024-11-26 10:11 AM

我長久以來對保健問題只有一個...根源爭議就是,健保是保險還是社福?

硬是湊出一個社會保險名詞,這種是保險又兼社福的灰色空間,卻又強制從所得去強制切入

但對某些人卻又是繳個基本金就能避開一切,還能想中斷就中斷,早就該檢討了

如果是健康保險,就回歸保險精神;如果是社福就從稅收去著手.

讓人民自己選擇是否要這個社福或保險.

小肥羊 2024-11-26 10:32 AM

引用:
作者oversky.
澳州和台灣不是有簽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
都避免雙重課稅了,
為什麼還需要要資料?
是我被法規名稱誤導了嗎?

這法規是有提到資訊交換。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Y0040005

引用:
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

因為你劃錯重點 :o :o :o

1.細看條文,除了個人工作所得與不動產買賣,雙方政府都可以課稅,只是有設限比例。
2.不在條文上的列表之收入,比如買賣股票獲利等,那就不好意思,雙方都可以課稅。
3.看看站友在本討論的養小孩補助,澳洲華人稱為牛奶金,在澳洲申請是會看父母雙方所得來決定可以領多少,這邊也要填寫海外收入,台灣政府這邊應該就直接排除澳洲這邊海外工作所得,如台澳連姻,澳洲爸爸或媽媽的收入不會被算在排富條款。
4.回到本文健保,不少在澳洲打工受傷...等台灣人,一出事沒有海外保險,如果可以移動,都是會想辦法回台灣後續治療,你去做有風險的高收入,收入沒分台灣健保,出事要台灣健保作後續接手,合理嗎?明明台灣就跟很多國家簽了租稅資訊交換協議,但海外工作所得就不納入健保收費考量

hendry2002 2024-11-26 10:39 AM

引用:
作者跳海人
我長久以來對保健問題只有一個...根源爭議就是,健保是保險還是社福?

硬是湊出一個社會保險名詞,這種是保險又兼社福的灰色空間,卻又強制從所得去強制切入

但對某些人卻又是繳個基本金就能避開一切,還能想中斷就中斷,早就該檢討了

如果是健康保險,就回歸保險精神;如果是社福就從稅收去著手.

讓人民自己選擇是否要這個社福或保險.


20年前就有人說了

基本上健保費跟稅收是一頭羊剝兩層皮

明明已經有繳稅

獎金超過4個月又要繳補充保費?? WTF?

健保本來就該改成社會福利

沒有報稅繳稅的人不得享有健保才是正確

回歸源頭 取消雙重國籍

其實才是杜絕一切弊端的根源

海外人士或留學生 政府應該請保險公司另外設立外籍人士保險

跟本國人的健保脫鉤

這才是王道

:like: :like: :like: :like:

講這些菁英哥大概又要氣噗噗

:p :p :p :p

healthfirst. 2024-11-26 01:47 PM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收入級距

我小孩已經20幾歲了

民國9X年時 台北市根本還沒有開啟生育補助

且現有的補助我沒記錯 也只在0~5歲

在台北市

你只要年收入過百萬

甚麼死人骨頭補助都沒有

:jolin:

孩子都成年了
少子化後才有補助的
20多年前只是緩慢下降
還不算是少子化問題
當然就沒補助

年收入超過百萬
補助算是可有可無

rainwens 2024-11-26 03:57 PM

引用:
作者hendry2002
20年前就有人說了

基本上健保費跟稅收是一頭羊剝兩層皮

明明已經有繳稅

獎金超過4個月又要繳補充保費?? WTF?

健保本來就該改成社會福利

沒有報稅繳稅的人不得享有健保才是正確

回歸源頭 取消雙重國籍

其實才是杜絕一切弊端的根源

海外人士或留學生 政府應該請保險公司另外設立外籍人士保險

跟本國人的健保脫鉤

這才是王道

:like: :like: :like: :like:

講這些菁英哥大概又要氣噗噗

:p :p :p :p

其實健保就等於不同稅種,就像加油有貨物稅、買東西有營業稅、股票交易有證交稅,
不可能繳了所得稅其他就不用繳 :laugh:

也因為萬萬稅,就算漏繳所得稅還是會繳到其他的稅,
因為這樣不得享有健保沒什麼意義,更何況健保費也還是有繳。
而且要真知道他有逃稅,應該直接去抓吧.....

hendry2002 2024-11-26 04:20 PM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孩子都成年了
少子化後才有補助的
20多年前只是緩慢下降
還不算是少子化問題
當然就沒補助

年收入超過百萬
補助算是可有可無


台北市三口之家 若只是年收入1百萬

不管是還房貸或是租屋 其實過得很辛苦

政府補助標準設太高

中產階級其實是解決生育率的最優解

結果就是該補助的拿不到

8+9倒是生了一堆拿了一堆補助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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