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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2020-10-01 06:53 PM

引用:
作者GCVincent
老闆既然要算計員工,員工為什麼不能算更清楚?
除非員工都是外務、外勤,本來就要在外奔波,
否則內勤為何要用自己中午休息時間、自己的
交通工具去第二點?
如果算出差還要有差旅、誤餐費。


應老闆要求移動到第二辦公處,出事當然是工傷,
如果我沒有錯誤解讀的話。


+1, 本日最台肯.
爲什麽要員工犧牲自己的權益去配合公司?
認爲這樣還理所當然的的不就是慣老闆嗎?

Hermit Crab 2020-10-01 06:55 PM

引用:
作者走馬探花
某些設備很貴,其實有一種做法就是做建vpn而已,只要有電腦、網路
實際上也是做得到的,費用上也不高,最近看到某運動品牌也是用設備建vpn連去
總公司查庫存,只是這個設備掛了,凹我去看而已 :jolin: 而且也不是跨國
兩三公里而已,一條中華電信的線路跟vpn設備,看是要做 side to side
還是 client to site vpn 建置成本很低的勒


+1...如果第二辦公點本來就有網有電腦,弄VPN成本增加並不多.

workduck 2020-10-01 09:19 PM

薪資三萬二?

ans:我願意

薪資三萬?

ans:補貼一天油資100元

薪資不到三萬?

ans:串聯反對


如果在工作不多的情況下,可以出去放風的工作 我覺得挺好的~

n_akemi 2020-10-01 09:34 PM

簡單的說,換地點是工作時間。
費用與時間照理說要公司負擔,如果擔心員工摸魚或浮報,只有兩個方案:
一是不要移動、二是設立合理的制度,如公務車統一移動。

再者呢...長時間移動或較劇烈的運動過後,比較難進入文書工作的狀態。
除非原本的工作內容是比較勞動的,但若是要執行耗腦力的項目,通常都要冷靜一段時間...
快則10~15分鐘,慢則半小時才能進入狀況。

損失的效率與時間算誰的?當然是公司的...
事情要求作完?我也覺得變相成為責任制,不然就算加班或給補休。
覺得不划算?那就不要換地方。

不管當初是什麼原由必須分成兩個場所,既然以該理由為重就必須承受其他的損失。
最糟的狀況不就是換血而已,等下一批願意這樣移動的員工留下來,事情不就迎刃而解?

當然啦...很有可能一直留不住,然後就轉嫁到"願意自我犧牲的資深員工"身上...
這樣何嘗不是另一種解法~~~

Earstorm-5 2020-10-01 09:44 PM

該不會我當時是一天下來6公里吧? 不是單程? XD (單=3)

不過, 認真地回, 看薪資, 即使是後來變動的, 看同業薪資來比對.
我通常會給配合人員比較優待, 對工作有幫助的, 也會多分點獎金.
然而, 為了不浪費時間, 公務車直接幾個人一起過去最佳解.

看公司核實給補假/加班/車資的時候會不會機車吧~
只是這麼多年後, 我不會單純站其中一邊, 認為另一邊絕對機車.
兩者中的惡劣者, 都有見識過.

也是有勞工只要稍微不認同屬於自己當初講的範圍就絕對不做.
即使有補貼.
那就只好把機會讓給別人了, 我有次搞笑說: "想多賺點的跟我走."
雖然不多, 但為了這句承諾, 年終從他人約8萬, 我給24.
那年我收400, 也是要感謝這些配合的人.

healthfirst. 2020-10-01 09:50 PM

引用:
作者Hermit Crab
+1, 本日最台肯.
爲什麽要員工犧牲自己的權益去配合公司?
認爲這樣還理所當然的的不就是慣老闆嗎?

世界各地都有這樣的公司老闆吧
老闆算計員工
員工也會算計老闆

至於為什麼不走?
因為專業技能不強
外面一狗票可取代
到下一家謀職也不一定會更好
得過且過吧.......

rockjimmy-mk2 2020-10-01 09:57 PM

>>>現在醞釀要辭職.....
就笑他不敢辭阿...
公司沒他會倒??還是老闆沒他睡不好??

公司這種人看多了
進來公司就在嘴前公司多好多好...
他104/1111不關要繼續找...
阿天天喊離職3年過去了....
他怎麼還出現在公司?
前公司不是很好?那當初幹麻離職??

重點是...他工作能力真的普普
還整天嘴4大碩畢業...
產能比高職生還不如...

Earstorm-5 2020-10-01 10:03 PM

其實, 如果所有東西都是可以硬性規定後重複無變動, 那種工作不需要人來做.

人就是用來應變的, 然後就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太爛沒人來做, 好的不怕沒人來做.

但只要坦白說的人, 我都很尊重; 那種不想做然後小動作推託的, 我才賭爛.

GCVincent 2020-10-01 10:05 PM

引用:
作者EAC212
距離或是時間搞錯的可能性極大啦..
要驗證也很簡單.
以前走的路段貼上gmap看一下就好.
我用gmap 看一下我以前經常走的一段路 2km.
gmap的步行時間是 23分鐘..這應該很客觀的數據...
神人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

我用 googlemap 看了一下,以前走過的路。
高中時有次腦袋不知道想什麼,從南洋街走回家,
走了3個多小時沒有休息,只有進兩次便利店買
飲料,大約16公里。從晚上5點多走到家剛好9點。
穿制服背書包。沿著公車路線,所以要等紅綠燈。
如果搭新店客運,平常大概一個小時到家。

真是虧了,飲料錢比公車票還貴。

印象中,當兵時5000公尺是22分滿百,24分及格。
這是跑步,不是競走。入伍新訓時只有跑3000,
好像是13分及格,沒有及格過。退伍那一周,我還
是照跑,而且及格。

saiz 2020-10-01 10:41 PM

引用:
作者GCVincent

印象中,當兵時5000公尺是22分滿百,24分及格。
這是跑步,不是競走。入伍新訓時只有跑3000,
好像是13分及格,沒有及格過。退伍那一周,我還
是照跑,而且及格。

13分太快了
我新訓3000公尺是17分及格
部隊是15分及格
13分成績應該是超過滿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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