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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北/21年前斃賊賣田賠千萬 警為救同僚破誓開槍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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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應該是另外一個問題來討論了! 不過現在這樣來說的話, 如果他自己判斷不會打到同僚的話, 那要開槍救同僚嗎?還是讓他被拖`再另外想辦法... 我想以現在事後論來說,他是選擇要救的! 同僚也獲救了! 歹徒被槍打,我也同其他人意見一般---活該! |
引用:
並不是這樣的… 媒體這樣寫 會讓人以為他是在同僚被拖行的“同時” 為了救人情急之下才出手 拖行是有 但實情是 同僚已經離開車子之後 他才有機會衝上去補槍 而同僚既然已經沒有立即危險(非拖行狀態之後)你還衝上去補槍 這樣算正當防衛嗎? 高院跟最高院吵的是這個 |
真的不想開槍
兩個選擇 1. 離職 2. 進修考試轉內勤 |
警察跟法官的差別就是,警察只有1-2秒鐘判斷是否要用槍,
法官有好多天以至好幾個月看文件喝咖啡慢慢判斷警察該不 該開槍,根本不是一個量級好不好 :p |
引用:
大直所殉職那個是我同期同學....以前集合都站我對面 我們那期第一個升警官的....追贈..... 官警分立的結果,這個問題一直無解 4+8的大輪番,其實很多同仁騎車巡邏的時候真的都只能放空休息 碰到專案停休,恩...... 回到正題,這個其實是應該要用保險制度來COVER,日本對這種公務員責任保險都很直接推動,地方自治團體也都有補助保費。台灣就一直無視於這個方向,長照啥的都很難推,更何況只有6萬警察中的四五萬人...... 因為官警分立,永遠不會要警官來賣祖產賠, 上面也不會想要推這個政策,人力不足,就是一直靠考試來補,基層的聲音永遠都是(嗶),久而久之就沒人要再講了,除了去轉內勤、考特優、佐二、警研或是重考特考外,真的就是離開去做生意、轉海巡、轉消防、轉移民、轉廉政.... |
我認為,原Post應該不是在跟閣下論法,而是:
試想一下場景...此案例客觀上既無法讓當事人判斷來者是警察,有可能反而認為是黑道或是仇家派人來追殺;換了是你,要坐以待斃嗎?即使未正面反擊,正常當然是要努力逃脫了。同意嗎? 至於路人也有可能誤認車外持槍的2人為歹徒,意欲挾持、加害車內的善良民眾哩?!此時該路人若來個 "見義勇為"的話,是很有可能幫倒忙、幫錯人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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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來是這樣,感謝你的補充! 小弟我再研究一下 :shy: |
引用:
所以衝撞警察 拖行警察後 也不該去制止 難怪會說出 不需要巡邏 看到通緝犯也要當作沒看到 你看的資訊跟基層有點落差 另外甚至認為跟蹤搶救肉票 也要明閃燈笛示警 不需要用偽裝車 以後跟監手大門就這樣玩好了 一群制服警察搬沙發椅坐大門前 順便廣播說我是要等誰的 哪個案子 你覺得如何? |
引用:
上次台灣那個新聞不就證實了,槍是可以制止車輛的 我記得是兩個屁孩被追孩想跑,後來被攔下後想加速逃逸,警察開槍打中他副駕駛座的人後駕駛就乖乖停下來了 這不就證實槍是可以制止車輛的:o:o:o |
引用:
那你能保證下一回也可以這麼好運嗎? :unbelief: :unbeli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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