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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stocrat 2015-07-31 11:56 PM

引用:
作者gdrs
因為你講的那麼多,都不影響車禍發生與否
而遵守路權規則,可以最大程度避免車禍


我在此提出看法及辯論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法規及觀念能更公平正義,
看你們這種觀念及態度,難怪鬼島會成為鬼島!
沒有更細緻的觀念的激盪/辯論以提升社會,別說不公平/不正義的爛交通肇事判決會不斷發生,
任何鬼事都會不斷發生,鬼島就會成了真正的鬼島了!

引用:
作者gdrs
你的觀念就是超速罪最大,罪該萬死


你這邏輯是怎麼導出來的?
有證據嗎?

gdrs 2015-07-31 11:57 PM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開車的先前已經減速觀察"視線內"無來車再加速前進(達到法規要求),既然是視線被遮蔽了(而視線剛好被遮蔽並撞擊的原因就是因為機車超速且路口無減速,機車只要做到路口減速,那麼就不會那麼剛好被轉彎車遮蔽而撞擊,在開車者的角度而言,已經目視無來車了),那就是非戰之罪,難不成你要要求開車的必須確認路上所有車輛的後方都沒有被遮蔽的車輛(等同於把"確認無來車再過"這條無限上綱到要透視所有車輛以確認無被遮蔽的車輛才能過路口)?...


如果你還無法了解這是相當危險的駕駛行為
我認為你勢必要檢討一下你的開車方式

aristocrat 2015-08-01 12:04 AM

引用:
作者gdrs
如果你還無法了解這是相當危險的駕駛行為
我認為你勢必要檢討一下你的開車方式


你是辯論辯不過,就玩起文字遊戲打嘴砲了?

憑一段我描述他人駕駛肇事情況的文字就可以來判斷我的駕駛方式了?


我開車19年,無任何肇事紀錄,無任何罰單,懂嗎!

小吳 2015-08-01 12:10 AM

開版大在一開始就把影片放上來囉...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汽車駕駛有稍稍減速,但是沒有在停止線前停止,並確認幹道無來車再通行

監視器第38秒
[YOUTUBE]F9x8H34rcQI&start=30&end=50[/YOUTUBE]


行車紀錄器第30秒
[YOUTUBE]8z-fcbHrMkQ&start=25&end=40[/YOUTUBE]

aristocrat 2015-08-01 12:17 AM

引用:
作者小吳
開版大在一開始就把影片放上來囉...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汽車駕駛有稍稍減速,但是沒有在停止線前停止,並確認幹道無來車再通行

監視器第38秒
F9x8H34rcQI&start=30&end=50


行車紀錄器第30秒
8z-fcbHrMkQ&start=25&end=40


那你怎麼不說機車騎士有沒有做到法規對他的要求?

maskedrider555 2015-08-01 12:21 AM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我在此提出看法及辯論的目的就是為了讓法規及觀念能更公平正義,
看你們這種觀念及態度,難怪鬼島會成為鬼島!
沒有更細緻的觀念的激盪/辯論以提升社會,別說不公平/不正義的爛交通肇事判決會不斷發生,
任何鬼事都會不斷發生,鬼島就會成了真正的鬼島了!


這頂帽子冠得太強勢也太大頂...

你可以有你的想法,意見不合你可以不接受,但大可不必用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想法硬把鬼島跟我們連結在一起...

既然是討論,大家還是彼此尊重...

你要實行你的公平正義,請另尋它法,而不是在網路上辯駁...

鐵支ACE 2015-08-01 12:23 AM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你有沒有發現你上面兩段思維是互相矛盾的?

你第一段的思維是同意我"法律/法規是通則,無法公平正義的涵蓋所有狀況"這觀點,

我什麼時候同意你的觀點? 你的理解能力要不要去好好加強一下?

我們看一下原文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但是,問題在於,"人所制定的法規怎麼可能完美無缺到可以公正的涵蓋所有情況"

引用:
作者鐵支ACE
法律/法規都是通則, 本來就沒辦法涵蓋所有的情況


截了我前面一句話, 後面自己加上一句話, 然後來個雙引號變成自己的觀點, 再說我同意你的觀點...

靠杯咧, 你扭曲事實能力特強, 難怪可以打出下面整篇妙論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法律是通則, 是指法律不用也沒必要去列舉實際可能發生的所有狀況來加以規範, 個案狀況由法官去審酌裁決
譬如說殺人罪刑法是十年以上到死刑, 再粗略分為義憤殺人, 過失致死...等等, 但是刑法不會去列舉砍一刀要判多重, 用甚麼兇器要怎麼量刑等等這些來涵蓋所有的狀況

我什麼時後認同你這樣叫"無法公平正義"????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你上面第二段的意思就是"騎車者是幹道,開車者是支線,所以無論騎車者其他行為(如:車速,遇路口無減速.無觀察)合乎法律或道德與否,僅按照幹道與支線這條來判定,開車者是肇事主因,騎車者無其他法規或道德責任,所以也看不出來有甚麼更高的道德標準需要被遵循"


請問你一直扭曲我的話是什麼意思? :tu: :tu:

我什麼時候講過你上面標紅色的話? 我的原文:
引用:
作者鐵支ACE
路權優先順序, 機車超速與否都是追究肇責比例的因素,



下面剩下的妙文, 你就慢慢去戰吧, 連這麼荒謬的話都講的出來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法律沒有要求開車的要透視被遮蔽的車輛


下次你撞到人, 你直接跟警察或是法官說法律沒有要求看到行人要煞車好了
:laugh: :laugh: :laugh:



 

小吳 2015-08-01 12:31 AM

引用:
作者aristocrat
那你怎麼不說機車騎士有沒有做到法規對他的要求?

如果沒有事故,超速被舉發是要吃罰單的.如果有事故,是要負擔部份肇責.

#26我在上色的部份也有上色呀...而行駛在幹道上的車輛,仍有注意前方車路口狀況、行經無號誌化路口應減速慢行的注意義務,以避免路口事故的發生。

而且我都把重點上色了....其他網友也回了是看比例的分擔,沒有說騎車騎士完全沒有責任,沒有過失。

其實不外乎就是有無違反法規,事件上的因果關係,重點還是舉證.
當然 d61S大有提到的就是實戰的層面,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而且這棟樓的討論其實跟之前轉彎車/直行車事故的有相似之處.都討論到爛掉了.本站/01/小老婆都有案例可參考.
我個人印象所及,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又打贏官司,只有01站上有一例.他的運氣好,因為他的車頭雖然有伸出去,也沒有等直行車完全通過才轉彎,但是他有確實停下來,等待,確認的動作.
另外直行車這邊也因為剛好有計程車司機提供行車記錄器,輔助證實.反正那個例子真是少數中的少數...有興趣可以去爬一下,好像是行車記錄器板,蓋了快40頁了吧...去年的文章...

aristocrat 2015-08-01 12:41 AM

引用:
作者鐵支ACE
我什麼時候同意你的觀點? 你的理解能力要不要去好好加強一下?

我們看一下原文



截了我前面一句話, 後面自己加上一句話, 然後來個雙引號變成自己的觀點, 再說我同意你的觀點...

靠杯咧, 你扭曲事實能力特強, 難怪可以打出下面整篇妙論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法律是通則, 是指法律不用也沒必要去列舉實際可能發生的所有狀況來加以規範, 個案狀況由法官去審酌裁決
譬如說殺人罪刑法是十年以上到死刑, 再粗略分為義憤殺人, 過失致死...等等, 但是刑法不會去列舉砍一刀要判多重, 用甚麼兇器要怎麼量刑等等這些來涵蓋所有的狀況

我什麼時後認同你這樣叫"無法公平正義"????



請問你一直扭曲我的話是什麼意思? :tu: :tu:

我什麼時候講過你上面標紅色的話? 我的原文:



下面剩下的妙文, 你就慢慢去戰吧, 連這麼荒謬的話都講的出來


下次你撞到...


我沒有扭曲,你不必在那玩文字遊戲,
你文字中之意義不難理解,簡單到人人皆知,
你這種辯不過就斷章取義及扭曲文意的低級手段就如同小偷偷了錢,卻向法官辯解說:我不是偷,我是借,(就如同你辯解:我不是這意思,我是那意思)
你可以找出我文字和你文字中的不同字處,但無法否認其文意,更不能栽贓我扭曲你文意,

拿幾個不同的文字就要栽贓我扭曲你文義,你是太天真還是太XX?

sutl 2015-08-01 12:42 AM

引用:
作者台灣八兩金da
目前我願意是醫藥費(還沒看到全部收據) 植牙(粗估400000) 車子(36000)全賠,但這部分還未跟保險人員談過,也不知道自己得貼多少!

如果四顆牙是連在一起的,其實植兩顆植體就可以了,這樣就可以降到20幾萬。

現在全口無牙者,可以上下顎各植四根植體,就全口假牙重建了。

植牙不困難,重點是牙周,牙周就像地基,沒處理好真牙植牙都會脫落。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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