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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南藥大 學長殺學妹後焚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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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個好人... 至少是個普通人 :think: |
我也是過胖啊
但要胖得有自信 之前去參加半馬 有不少胖胖的女生也在跑而且還很會跑 所以天生我材必有用 實在沒必要去殺人 |
引用:
雙方交情我們外界無法得知,但借住確實是心甘情願,很多那年紀的小孩子整天到處睡來睡去沒那麼奇怪吧(not sex),也許就是對身旁朋友戒心很低而已,不能用大人那種心機跟懂人情世故的作為來看待 住你家三天就合理的可以幹,不給幹很違反人性....這樣的想法在心裡滴估或私下跟朋友抱怨還沒關係,但如果變成殘殺女生的正當理由這心態也太恐怖了,完全就是兇手自己逃避現實、無法處理情緒的問題 |
告白前一定要有被拒絕的心理準備.....這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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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學生哪肯把錢花在住旅館,當然是越省越好。 之前不是還有環島都搭順風車的? 不是有報導說兇嫌在學校蠻好相處的, 可能就是這樣才降低戒心... :jolin: |
引用:
戒心低的確是個問題...... 但是我相信這女的應該知道而且也被督過了...... 住三天這樣的一個行為的確是容易給人一個信號 (話說當初只是到我家洗澡我就...... :think: :think: ) 在我還是善良的宅宅的時候,的確很容易腦補...... 只是那時的我怪罪的只有自己....所以才會因此改變 但是....現在的人, 是否在事件發生時,只會想到要如何把錯推給別人?? 而不去反省自己也是一個問題?? 說真的...這是家庭教育跟社會教育的問題.... :jolin: :jolin: |
引用:
給人督過,不等於給其他人督的意願提高啊,這一點還是跟睡你家完全沒有必然關係吧 你的推測也不是無道理,但死人不會說話,也只能從男友及兇嫌證詞來還原女生當時的行為,目前要說女生有無過錯似乎太武斷, 再說了,女生不管有意無意放了太多暗示,兇手了不起就是被拒絕了之後惱羞請女生立刻滾出去而已,你有天大的理由都不能先殺後間又毀屍滅跡吧, 這點到哪裡都說不過去,再回頭要檢討女生也站不住腳,女生大不了就是社會觀感不佳而已,兇手犯下的卻是滔天大罪 |
引用:
我是主張廢死. 但需配合其他的政策 簡單一點的就鞭刑啊, 天天都給他鞭個三鞭, 鞭25年. 我看不用一年就自殺了. 為什麼要給牠們死得那麼爽快? 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
殺人是絕對不對的
但是如果從兇嫌內心起伏來看,或許死者多少也得擔些責任 住到自己家裡、 不給碰、不給載 跟比自己陌生的男生同床 明顯表示不願意接近自己、被女方用行為嫌棄 說到這邊如果還能不產生「我跟另外一個男的比好像是次等的」的念頭的, 真的是修養很好的人。 至於這念頭可能會衍生什麼行為,兇嫌的做了很差的示範... :think: :think: :think: |
引用:
有沒有可能半夜睡到一半被嗯嗯啊啊的聲音吵醒, 然後只能看不能X,所以心生怨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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