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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給諾富特飯店649號房兩條路:要走從後門、要留全部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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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版的沒電玩版的強啦... :laugh: 至少要這樣猛... [YOUTUBE]Lz_fYjXL7rA[/YOUTUBE]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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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突然想到, 這種事情不只一次了,外交部/國安局還是這樣搞, 要不然我們的政府單位是智X, 要不然就是故意這樣安排的... 很多政府不是都會搞兩手策略, 一邊與對方交好,一邊放任抗議民眾鬧大.... 尤其對象又不是甚麼小黑外賓,是對岸這種有爭議身分的, 沿途安管怎麼可能事前沒搞定。 |
引用:
同意 因為昨天我在跟朋友聊天時得到的三大共識是... 『看戲的是傻子,演戲的是瘋子』 『我們從來都不低估&高估政府的智商』 『對於政府的舉動我們從來都是用最邪惡的角度來估計他們的舉措』 |
引用:
永遠學不會真的很奇怪... :laugh: |
引用:
如果不配合可能是被控「妨害治安」(disorderly conduct)帶回警局,叫律師來保人。 當然指控能不能成立是叧一件事! 像上次那位在自已家中,很不配合警方問話+大聲叫囂,被銬上手銬帶回警局的哈佛大學黑人教授。 |
引用:
我不是美國人啊 :( |
整件事小弟是有點疑惑與不解
1.出差多次台灣飯店星級、商務旅館,都是一人證件代表登記 2.日本自由行,飯店的確是所有住客的護照都要登記。 照管理辦法看,我認為飯店的確是有權要求所有房客都要登記身分,只是明顯與台灣一般飯店實務上的管理有所不同。 但就法規上我的個人解讀是一人代表登記後應即代表租賃契約成立,不管警方或飯店皆無權在無搜索票的情況下進行搜索。 可是這樣又產生盲點,跳開此案例不談,住戶若不配合拒絕登記身分,那飯店與警方於法律上似乎就無任何作為權力,此情形不知道實務上是如何處理 回到此案例,也不用多說了 飯店粗糙的處理方式,雖然不配合登記是649號房理虧的地方,但事實即使證明釐清身分後,房客的自由還是明顯的受到侵害。 不過想想也許這是政府用心良苦的地方,透過一些粗暴的手段,讓大家更有主權及危機意識 |
引用:
對其他外賓訪台的安管不會這樣搞吧, 這根本是很常識外的 有人說得對,一個外賓訪台搞成這樣 其他國家會怎麼看, 要是搞到其他國家覺得以後訪台要自己派人維安, 那是難看至極。表示根本不信任你了。 你要怎麼看待那個外賓是一回事, 但是國際上對於外賓來訪的維安都是極其重視。 就偏偏對岸訪台會一直出事。 所以說要不然就是我們的單位智X 要不然就是政府自己的兩手策略。 |
引用:
我現在倒是覺得飯店管理辦法啥的已經不是重點了 因為正常維安應該都是直接清場,不會讓人登記入住。 大明星都懂得事情我們的國安會不懂.... 尤其是對岸人員來訪這種具有重大爭議之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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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總統親自搓圓子湯...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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