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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易冷 2013-04-13 09:25 PM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徵兵制與募兵制的比較
http://www.wufi.org.tw/%E5%BE%B5%E5...AF%94%E8%BC%83/

jamin 2013-04-13 09:39 PM

引用:
作者tgyhuj
...
另萬有關男女服兵役的問題在本號解釋也有提到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所以大法官說啦,基於男女生理上的差異,所以女性不服兵役並不違憲
...
那根本是胡扯 :stupefy:
就軍事戰力來說, 只要能開槍, 就是戰力, 一個10歲小鬼的威脅, 跟18歲成年人根本無異
軍事也不只有戰鬥部分, 後勤補給也很重要, 那些工作女性不能勝任?

另外, 憲法也說人民有創制複決權, 那你覺得目前狀況算違憲嗎? :rolleyes:

你期望法治社會我能理解, 但是目前政府並不是這樣運作,
對當權者有利就是依法行政, 不利就歷史共業, 同樣行為結果會因人而異. :unbelief:

 

nomad 2013-04-13 09:45 PM

引用:
作者tgyhuj
另萬有關男女服兵役的問題在本號解釋也有提到
立法者鑒於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於兵役法第一條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所以大法官說啦,基於男女生理上的差異,所以女性不服兵役並不違憲...

這種說法只是個shit!!
要是這話成立的話
那以色列的人種都不是人類了!


台灣現在一堆問題
根本上就是給那這些法官太大的解釋權
又沒有人可以制栽他們

Lillard2 2013-04-13 09:45 PM

引用:
作者jamin
那根本是胡扯 :stupefy:
就軍事戰力來說, 只要能開槍, 就是戰力, 一個10歲小鬼的威脅, 跟18歲成年人根本無異
軍事也不只有戰鬥部分, 後勤補給也很重要, 那些工作女性不能勝任?

另外, 憲法也說人民有創制複決權, 那你覺得目前狀況算違憲嗎? :rolleyes:

你期望法治社會我能理解, 但是目前政府並不是這樣運作,
對當權者有利就是依法行政, 不利就歷史共業, 同樣行為結果會因人而異. :unbelief:

 

我覺得既然自願役都能有女生

這些什麼女生的生理有差異所以不用當兵的解釋會不會有點矛盾 :p

BLUESKYVFX- 2013-04-13 10:21 PM

引用:
作者723
先取消替代役吧
某些人真的是過太爽
還會比較
公平最重要
碩博士又怎樣 :laugh:



替代役有些真的另類的找工作. 以前徵兵制至少還算是多數公平. :unbelief:

BLUESKYVFX- 2013-04-13 10:26 PM

引用:
作者煙花易冷
施正鋒◎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徵兵制與募兵制的比較
http://www.wufi.org.tw/%E5%BE%B5%E5...AF%94%E8%BC%83/



精實案跟精粹案都是狗大便.

部隊現在女官女兵多.反而加重多數男性的負擔.還不如不要的好. :o

tgyhuj 2013-04-13 11:10 PM

引用:
作者jamin
那根本是胡扯 :stupefy:
就軍事戰力來說, 只要能開槍, 就是戰力, 一個10歲小鬼的威脅, 跟18歲成年人根本無異
軍事也不只有戰鬥部分, 後勤補給也很重要, 那些工作女性不能勝任?

另外, 憲法也說人民有創制複決權, 那你覺得目前狀況算違憲嗎? :rolleyes:

你期望法治社會我能理解, 但是目前政府並不是這樣運作,
對當權者有利就是依法行政, 不利就歷史共業, 同樣行為結果會因人而異. :unbelief:

 


引用:
作者nomad
這種說法只是個shit!!
要是這話成立的話
那以色列的人種都不是人類了!


台灣現在一堆問題
根本上就是給那這些法官太大的解釋權
又沒有人可以制栽他們


1.別炮我啊,我只是直接引述490號大法官解釋而已,有興趣就去看吧,大法官就是這樣寫,這 小弟我也沒法度啊,大法官既然認為兵役法第一條只限於男性與平等原則並沒有相違,那就沒違憲啦,而且之後也沒有任何大法官解釋針對這點下去做修正所以....嗯現階段就是沒違憲
但請注意大法官解釋只是針對男性要有義務要服兵役,但女性並沒有那義務,也就是說女性想自己去當兵也可以(要當不全看當事人),但男性就比較可悲了你就是要當兵


2.以色列人是人啊,不過以色列人不是台灣人啊,他們自己有他們自己的立法有憲法,怎麼會用到中華民國憲法呢?

3.人民當然有創制複決權,這一直都存在,立法者並沒剝奪,只是門檻寬或窄而已,至於門檻問題嘛....所以你問我現階段有沒有違憲?小弟個人認為並沒有,畢竟它們有完全剝奪而只是門檻比較高畢竟門檻高低還是透過憲法23條比例原則去做限制

donqa102 2013-04-13 11:15 PM

引用:
作者BLUESKYVFX-
替代役有些真的另類的找工作. 以前徵兵制至少還算是多數公平. :unbelief:


替代役是體檢沒過的好嗎....
不過現在體檢限制也很高,想當不願役身體要真的很好....

不是找工作,而是找奴隸...
有些單位真的是不需要替代役也硬要申請一個...
有的是真的很需要但是排隊排不到....

NEC9821 2013-04-13 11:56 PM

加稅養兵,這島內同意的應該不多,但是以目前的薪資實在也沒什麼吸引力。
(我們目前到底能維持多大規模的軍力?)
不然,募不到兵的結果就是找稻草人來充數或是再把屆齡役男找回來。

jamin 2013-04-14 12:00 AM

引用:
作者tgyhuj
1.別炮我啊,我只是直接引述490號大法官解釋而已,有興趣就去看吧,大法官就是這樣寫,這 小弟我也沒法度啊,大法官既然認為兵役法第一條只限於男性與平等原則並沒有相違,那就沒違憲啦,而且之後也沒有任何大法官解釋針對這點下去做修正所以....嗯現階段就是沒違憲
但請注意大法官解釋只是針對男性要有義務要服兵役,但女性並沒有那義務,也就是說女性想自己去當兵也可以(要當不全看當事人),但男性就比較可悲了你就是要當兵


2.以色列人是人啊,不過以色列人不是台灣人啊,他們自己有他們自己的立法有憲法,怎麼會用到中華民國憲法呢?

3.人民當然有創制複決權,這一直都存在,立法者並沒剝奪,只是門檻寬或窄而已,至於門檻問題嘛....所以你問我現階段有沒有違憲?小弟個人認為並沒有,畢竟它們有完全剝奪而只是門檻比較高畢竟門檻高低還是透過憲法23條比例原則去做限制
您該不會是司法/法律相關的人員...
一般人不會這麼盲信這套, 因為台灣已有有太多轉彎的例子
大法官對你來說很崇高, 就像叫獸vs研究生, 但對我們來說, 那不過是路人而已
說的有理自然會得到尊敬, 自認有理自然得不到尊敬

你說的兵役與憲法這檔事..... 完全看不出哪裡有理...
很多事情要看清楚 "師出有名" 很重要
說不出個理, 拿憲法壓人, 是不會有任何幫助的.

另外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徵兵制 美國雖原則上仍保留徵兵制(在二戰前由國會通過徵兵法案),但自1970年越南戰爭結束後,就不再實施過。
所以, 對國家營運來說, 不改反而是留下最後的防護傘(以法律觀點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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