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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見記憶體送修竟然要求附購買證明!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9262)

bar0402 2011-09-23 06:26 AM

引用:
作者qookap
一定要拿某個特例來說嗎?

CPU、主機板跟硬碟這些其他電腦零組件不能如是操作嗎?如果是,那這個跟記憶體保固,有甚麼直接性關係???

現在是"購買證明"凹不贏換"贓貨"凹看看嗎 :stupefy:


當然有關係...

本來發票就是證明產品來源最有力證據...
至少比像樓主一堆嘴砲有用多了...

你別傻別天真了, 只要你的物品來路有問題,或廠商認定有問題..
人家是有權不幫你維修保固的... 你去Acer倉庫偷一台準備上市用的筆電..
你去看看維修中心要不要幫你修? 倘若這不是你偷的, 你只是不小心收到贓貨..
若手上有購買憑證, 人家還比較可能相信你是無辜的...
除非你那張發票內容被證明是不實的...
若沒有, 你可能要非常大費周張才能證明你跟竊賊沒有關係, 差多了!

沒有什麼認物不認人的沒常識說法!

hskao 2011-09-23 09:17 AM

引用:
作者bar0402
當然有關係...

本來發票就是證明產品來源最有力證據...
至少比像樓主一堆嘴砲有用多了...

你別傻別天真了, 只要你的物品來路有問題,或廠商認定有問題..
人家是有權不幫你維修保固的... 你去Acer倉庫偷一台準備上市用的筆電..
你去看看維修中心要不要幫你修? 倘若這不是你偷的, 你只是不小心收到贓貨..
若手上有購買憑證, 人家還比較可能相信你是無辜的...
除非你那張發票內容被證明是不實的...
若沒有, 你可能要非常大費周張才能證明你跟竊賊沒有關係, 差多了!

沒有什麼認物不認人的沒常識說法!


贓品沒保固不是廢話嗎?

如果樓主送去的是"贓品"

創見卻只採取不保固這種消極作為...
(應該報警處理...)

說真的我瞧不起這家廠商!!!


...前提是樓主送修的是"贓品"

bar0402 2011-09-23 10:46 AM

引用:
作者hskao
贓品沒保固不是廢話嗎?

如果樓主送去的是"贓品"

創見卻只採取不保固這種消極作為...
(應該報警處理...)

說真的我瞧不起這家廠商!!!


...前提是樓主送修的是"贓品"


這裡的重點是:

保固是否對物不對人...
結論是: 才怪!

隨便就可以找幾十個例子告訴你不是這樣...
贓物只是極端一點的一種而已..

就因為不是如此(至少部份不如此..), 所以廠商有權要你出示發票證明..
來證實你是否符合保固條款裡的身份...

iamyy2000 2011-09-23 10:57 AM

例如軍中本無事,大家過的逍遙自在,福利狀況很不錯,有白目兵出狀況,全連跟著倒楣,福利馬上縮水

例如某學校原本刷卡機放在校門口警衛室,讓大家上班打卡不容易遲到,但是就是有人打卡完之後立刻又溜出去,導致刷卡機移到離校門口很遠的校內人事室門口

很多原本的福利,都是被某些特定人給玩掉了 :think:

以月為影 2011-09-23 11:14 AM

引用:
作者foxtm

這個話題還在吵喔∼∼∼
提供一點意見給各位做為參考好了

1.購買證明、序號及保固
有人主張,因為提供終保,所以廠商需無條件的接受並提供維修,
因為詳細的保固狀況應與序號掛勾,故創見應檢查序號即可,而不需要購買證明的協助。

很理想,但完全沒有想到贓貨的情況,
一票人連購買證明都生不出來了,會不會細心到留下序號,以供遭竊的時候提供,
我看更是難上加難。

所以序號極難反應是否是贓貨的情況。

故,提供購買證明本來就是一個保障雙方的措施,
今天各廠商開方便之門,讓你可以直接換貨,但方便也有上限,
送修的量太大的時候,要求你拿出購買證明,不過份吧?

當然如果還有人要無線上網到,
因為廠商提供終保,就算是贓貨也要提供維修,那大概真的也沒什麼好說的。
也別給我來什麼不該懷疑,送修的客戶是犯人八拉八拉。
不給贓貨保固,不正是保護原始持有者權益的作...


大多同意

除了無線上網XD~~~~

山寨主 2011-09-23 11:39 AM

能夠一次拿出這樣多壞掉的記憶體
還有一個管道

就是創見本身品管最後一關打下的產品
銷毀時全被拿了出去

轉了手後回創見送修

能有這樣多壞掉的記憶體 本就不可能是正常的事情了

foxtm 2011-09-23 11:43 AM

引用:
作者qookap
一定要拿某個特例來說嗎?
CPU、主機板跟硬碟這些其他電腦零組件不能如是操作嗎?如果是,那這個跟記憶體保固,有甚麼直接性關係???
現在是"購買證明"凹不贏換"贓貨"凹看看嗎 :stupefy:
笑笑
這怎麼會是特例呢,電腦設備這種東西,畢竟還是有一定的門檻在。
十幾年前聽過的案例,學校電腦教室被入侵,
竊賊只拔slot1的p2跟記憶體,整間偷光收工。
像這樣的量,就不大可能大辣辣的拿去一般通路銷贓。
交給銷贓管道之後,自然就會集中到如範例的店家做集中處理了。

難不成偷了新穎的電腦以後,要拿去資源回收換少少的錢阿 :( ?

其他電腦零件?有終保的有多少?
你們主張的不是因為終保所以無須購買證明嗎?
真想扯上沒有終保的產品?

購買證明凹不贏換贓貨?
你們認為序號可以替代購買證明,
但現實面很少使用者或店家再登錄出機序號的?
一旦遭竊無法回報,且單單只有序號也會有報錯或偽報之類的問題。
所以序號不足以取代購買證明,所以購買證明是有其必要性的不是?
引用:
作者hskao
贓品沒保固不是廢話嗎?
如果樓主送去的是"贓品"
創見卻只採取不保固這種消極作為...
(應該報警處理...)
說真的我瞧不起這家廠商!!!
...前提是樓主送修的是"贓品"
大笑
先不論單純討論購買證明的必要性,你硬是想說樓主是贓貨如何。
你們主張因為終保所以不需購買證明,
又說如果是贓貨,廠商必須主動報警處理。

問題來了,也許兄台有天眼通的技能,一看到實體就知道是不是贓貨。
但廠商的承辦人員沒有阿(如果其實是有的,請通知小弟一聲,小弟鎮重認錯。)
他們不就只能認購買證明,來確定你是合法所有權人。

只能說這些廠商實在太糟,不多請些有天眼通,或是可以請三太子上身的乩童來判斷。

當然
現實上本地消費者並沒有索取及保留購買證明的習慣,
所以廠商也開了方便之門,一般使用者送個一對兩對,不會強求出示證明。
但是你一次送一堆,天知道你是不是正常管道混贓貨(我也沒有天眼通跟三太子上身技能阿 :( )
要個購買證明過份嗎?什麼都不要,才是縱容贓貨吧。
你應該更瞧不起這種廠商吧!?

qookap 2011-09-23 11:57 AM

引用:
作者bar0402
歡迎你告! 我怕你不來告, 嘴砲太多沒動作我是瞧不起你的!
二手商算什麼負面宣傳? 你還真是可愛!
告? 動輒講告的人大半是爛人一隻... 嘻嘻...

你有購買證明, 還怕人家不肯認帳嗎?
起碼上法院法官可以查, 是最標準的一手證據!

你不必顧左右言他, 你拿不出來就輸了, 人家要怎認定是人家的事!
是法官的事, 甚至對廠商來說, 要你拿不過是形式上的確定...
不然人家老外就不會看看中文發票, 就決定幫我弟處理筆電了...

但是, 你不給他你看他們要不要幫你修?
事情就是這麼簡單...


所以你認為前面你對我的人身毀謗是歡迎來告就是了?

bar0402 2011-09-23 12:02 PM

引用:
作者foxtm
笑笑
這怎麼會是特例呢,電腦設備這種東西,畢竟還是有一定的門檻在。
十幾年前聽過的案例,學校電腦教室被入侵,
竊賊只拔slot1的p2跟記憶體,整間偷光收工。
像這樣的量,就不大可能大辣辣的拿去一般通路銷贓。
交給銷贓管道之後,自然就會集中到如範例的店家做集中處理了。

難不成偷了新穎的電腦以後,要拿去資源回收換少少的錢阿 :( ?

其他電腦零件?有終保的有多少?
你們主張的不是因為終保所以無須購買證明嗎?
真想扯上沒有終保的產品?

購買證明凹不贏換贓貨?
你們認為序號可以替代購買證明,
但現實面很少使用者或店家再登錄出機序號的?
一旦遭竊無法回報,且單單只有序號也會有報錯或偽報之類的問題。
所以序號不足以取代購買證明,所以購買證明是有其必要性的不是?大笑
先不論單純討論購買證明的必要性,你硬是想說樓主是贓貨如何。
你們主張因為終保所以不需購買證明...


老兄您討論及假設很有水準啊...
可是, 他們聽不進去的...

他們腦袋裡的基本論調是:

1. 終身保固就是給我"終生"換到爽的意思, 什麼限制二手商條款之類..
是不應該存在的... 或是這些存在是不合理的...
做不到就把那招牌拿下來, 沒那附XX別吃那種瀉藥!

2. 廠商只要查序號, 什麼資訊都可以知道, 包括是否贓貨..
所以購買憑證完全不必要... 最多是拿來證明購買日期, 所以終保產品不必要..

3. 只要廠商開出"終身保固"條款, 就代表廠商必須無條件把來換貨的人..
都當成終身保固條件, 任何查證動作都是在找消費者麻煩的惡意舉動...
哪怕那是在每家廠商保固條款中都完整註明的...

你只要知道他們的思維不出這三條荒唐到家的理念...
就該理解為什麼他們能在這麼明顯的事件中吵上整樓...

雖然你很認真告訴他們, 舉證為什麼購買證明很重要, 但, 他們會無視到底...
或是認定這是小事或個案, 畢竟這不合他們的基本理念...

qookap 2011-09-23 12:02 PM

引用:
作者foxtm
笑笑
這怎麼會是特例呢,電腦設備這種東西,畢竟還是有一定的門檻在。
十幾年前聽過的案例,學校電腦教室被入侵,
竊賊只拔slot1的p2跟記憶體,整間偷光收工。
像這樣的量,就不大可能大辣辣的拿去一般通路銷贓。
交給銷贓管道之後,自然就會集中到如範例的店家做集中處理了。

難不成偷了新穎的電腦以後,要拿去資源回收換少少的錢阿 :( ?

其他電腦零件?有終保的有多少?
你們主張的不是因為終保所以無須購買證明嗎?
真想扯上沒有終保的產品?

購買證明凹不贏換贓貨?
你們認為序號可以替代購買證明,
但現實面很少使用者或店家再登錄出機序號的?
一旦遭竊無法回報,且單單只有序號也會有報錯或偽報之類的問題。
所以序號不足以取代購買證明,所以購買證明是有其必要性的不是?大笑
先不論單純討論購買證明的必要性,你硬是想說樓主是贓貨如何。
你們主張因為終保所以不需購買證明...


請問你現在再說哪一條?我可以說家電還有機車也有贓貨嗎?

你現在說的贓貨,請問跟記憶體保固有甚麼直接性關係???

你買過撕條碼的沒有?你們的購買證明論比路上隨便一張紙還要不如!枉顧現實在那邊亂凹亂講。

怎麼認定購買證明?還沒人要來回答這個問題咧!這邊問了老半天沒人敢接,顧左右而言他,你在長篇大論都無法說服人。既然覺得"購買證明"這個實務上很難存在的東西非常重要,請問甚麼叫做"購買證明",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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