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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來檢調真的是要偽造驗屍報告栽贓李雙全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20807)

龍之介 2006-05-29 02:42 AM

看到那位律師流下眼淚,我真得可以確定這案子的涉案人是誰了
兩人果真是師拜同門的兄弟,可以獲得奧斯卡終身影帝成就獎

Mascot13 2006-05-29 05:51 AM

引用:
作者VOLTES
看來這7600萬保險金上面這兩位是a不到了---

檢調應該不是為了保險金吧??????
我倒認為是為了結果真是因為出軌事件而導致陳氏死亡,非他殺,
檢調的信譽受損, 得承受外界與論的批評, 還有亂放話使得李雙全
自殺......這些種種都會讓檢調的日子很難過, 所以檢調才硬要朝他
殺方向偵辦. 畢竟李家沒權沒勢, 是最好欺負的對象

cocodfg 2006-05-29 06:13 AM

檢調警就是無法掌握"直接證據"
間接證據又不是很有力,一直用各種手段想讓李家崩盤...
不管事實如何,我不是很關心
我倒是覺得檢調警需要好好整頓...
1.如果這次弄這麼大,人力物力時間,連媒體都用了....還弄不出啥直接證據...
那請問還有啥辦案子的能力?
2.這次是因為李雙全死了,媒體一天到晚在拍,檢調警無法用垃圾手段....怕有一些小地方被抓到
那請問之前破的案子有哪一個是乾乾淨靜,弄出來的?
3.我沒有說檢調警有問題,而是....什麼是科學辦案?什麼是有力證據?都弄不清楚,真讓人懷疑
即使知道李家是兇手,也不可以一本電話簿+鐵鎚來辦案吧....又不是蔣家時代

VOLTES 2006-05-29 09:04 AM

好黑的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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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軌案蒐證慢半拍 收網過急

【中時電子報 】


吳江泉/特稿檢警八大單位聯手偵辦南迴鐵路搞軌案,佈下天羅地網蒐證七十天,卻在臨門一腳聲請羈押時,被法官擋在門外。

檢警在整個偵辦過程中,採證、蒐證都慢半拍,顯有「投鼠忌器」疑慮,而李雙全的死更是達成「斷線」任務,讓檢警偵辦這起世紀奇案陷入泥沼中。

莒光號火車在三月十七日晚上翻覆,十八日凌晨越南新娘(新聞、網站)陳氏紅琛就因肝臟、肺臟大量出血死亡,由於陳氏紅琛與丈夫李雙全恰巧都在兩次翻車事故中,而且都投保鉅額保險,檢警廿日才開始起疑,把李氏兄弟列為清查對象。

但當檢方要求解剖陳氏紅琛遺體,不准家屬火化,李雙全卻在廿三日清晨上吊自殺,屏東地檢署當晚為了反駁李雙全不是被檢警逼死,還公布李雙全玩股票虧損三千多萬元,用以契合陳氏紅琛被謀財害命的動機。

可是檢警在計算李雙全股市盈虧紀錄時發生失誤,事後證券公司證實李雙全投資股票賺錢,造成外界對屏檢偵辦公信力的質疑,導致偵辦權轉移到雄檢,檢方第一次遭受到挫敗後,偵辦動作開始綁手綁腳。

隨著李雙全、陳氏紅琛死無對證後,檢警合理懷疑自稱跟李雙全夫婦一起搭火車的李泰安,在火車搞軌或詐領保險金案件中涉嫌扮演關鍵角色,焦點又繞著李泰安是否搭上火車、案發前的不在場證明、案發前三天關機,在查訪許多人證,認為李泰安說謊,懷疑他在案發前關機,可能是在現場勘查環境,怕開機後基地台會有紀錄。

既然檢警對李泰安兄弟早有懷疑,卻遲至五月五日才展開大搜索動作,而且對媒體每天揣測案情,一律不予駁斥,明顯要藉媒體形成輿論壓力,來瓦解李泰安的心防,但異常冷靜的李泰安,卻讓檢警一步步陷入泥沼中。

檢警實際偵辦腳步總是慢半拍,相對的,在處理程序問題卻操之過急。屏檢在透露李雙全炒作股票虧損疏失後,雄檢收網聲押李泰安時,竟因審判管轄權問題,被高雄地院打了回票;改送屏東地院後,也被法官以證據難以證明駁回。

雖然檢方聲押被告,只要有合理的懷疑、證據,為追訴其他被告,就可提出羈押聲請;但是法官站在無罪推定原則,由檢、辯攻防證據、論點,裁定是否有足夠理由羈押被告的人身自由。法官駁回檢察官羈押聲請,等於認定檢警的證據無法直接證明李泰安涉嫌,但不是宣判李泰安無罪,檢警如無突破性進展,欲解開這起世紀奇案之謎,恐怕不是易事。

VOLTES 2006-05-29 09:06 AM

這是檢調新發明的陳氏死因==GHB
看看會不會使人大出血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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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迷姦藥水的傷害[GHB (γ-hydroxybutyric acid)]

林口長庚醫學中心 臨床毒物科主任 林杰樑

(本文曾刊登於聯合報健康版)

GHB(γ-hydroxybutyric acid)在台灣又叫做液態快樂丸,G水,X水,或迷姦藥水,是一種無色無味的透明液體,也有以粉狀或粒狀的藥粉存在,使用前溶於水或飲料中服用。常被居心不良者當作約會強暴的用途。GHB是目前美國加州最流行的濫用藥物之一,在1990年美國列為非法藥物。由於使用後有快感(High)的感覺,也會有減少脂肪及增加肌肉量類似類固醇(steroid)的作用,因此經常被藥物濫用者、健身房、減肥中心及健康食品中心非法的以郵寄或網路方式販賣,另外由於會使人快速昏睡及暫時性喪失記憶力,故也是一種惡名昭張的約會強暴藥物之一,但也被當作有效的安眠藥使用。GHB同時也會有引發腸胃道、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及呼吸抑制、身體無法控制的移動等嚴重的副咋用。

GHB(γ-hydroxybutyric acid)是一種四碳化合物,主要是由γ-aminobutyric acid合成的。是一種類固醇代用藥物(steroid alternative),因為會刺激成長激素的分泌,使身體脂肪減少肌肉變大,因此常被用減肥藥使用。只要服用30-50 mg/kg的GHB,會產生3小時的睡眠,而同時促使生長激素分泌。如果GHB用在藥物濫用上,則常合併搖頭丸、安非他命、酒、海洛因等合併使用,可以加強快感及減少不舒服的副作用。在非洲正規醫療上,也有使用GHB當作麻醉藥或治療鴉片或酒精的戒斷症候。

GHB只要10 mg/kg劑量,即可引起短暫記億力喪失及肌無張力的情形。只要20-30 mg/kg劑量,即可引起快速的睡眠。只要50 mg/kg劑量,即可引起立即性的意識喪失與昏迷。GHB一旦服用,即被腸胃道快速吸收,並且通過腦血管屏障,到達大腦中樞。隨後,即被代謝成二氧化碳和水。故服用後15分鐘,即會有全身的作用出現。在體內分佈體積小,約0.4-0.58 L/kg。

GHB的作用是當作神經傳導物質GABA的先驅者,故有安眠效果。再經由增加腦中的多巴胺(dopamine)濃度,影響在腦中的類鴉片(opioid)系統產生全身性作用。服用2到30公克的GBH都有毒性作用出現。估計服用1到6湯匙GHB,就有可能發生意識昏迷。1到4湯匙,就發生全身性抽搐的可能。大多數中毒者在7小時後都會恢復,但也有96小時才清醒及頭暈持續兩週的記錄。其毒性作用有心跳緩慢。頭暈、嗜睡、短暫記憶力喪失、肌肉無張力、意識喪失、不自主的活動、抽搐、幻覺、意識混亂、躁動不安、及無法控制的全身抖動。腹瀉、噁心、嘔吐、失禁。呼吸抑制或停止呼吸。GHB中毒並無特殊解毒劑。GHB合併海洛因使用或不小心使用過量,都有死亡病例的報告,因此相當危險。

marinese 2006-05-29 09:09 AM

引用:
作者cocodfg
檢調警就是無法掌握"直接證據"
間接證據又不是很有力,一直用各種手段想讓李家崩盤...
不管事實如何,我不是很關心
我倒是覺得檢調警需要好好整頓...
1.如果這次弄這麼大,人力物力時間,連媒體都用了....還弄不出啥直接證據...
那請問還有啥辦案子的能力?
2.這次是因為李雙全死了,媒體一天到晚在拍,檢調警無法用垃圾手段....怕有一些小地方被抓到
那請問之前破的案子有哪一個是乾乾淨靜,弄出來的?
3.我沒有說檢調警有問題,而是....什麼是科學辦案?什麼是有力證據?都弄不清楚,真讓人懷疑
即使知道李家是兇手,也不可以一本電話簿+鐵鎚來辦案吧....又不是蔣家時代

檢調警一直在有罪推定~我不常看這新聞
一直感覺檢調警要李證明自己無罪........
這是啥年代了!?

VOLTES 2006-05-29 09:14 AM

看來這些用ghb的病人都要大出血而死了--
還好他們不是生在檢調貪污腐敗的台灣---

(中央社記者郭無患華盛頓十八日專電) 美 國衛生部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核准以G HB(sodium oxybate orgamma hydroxybutyrate)來治療曾出現猝倒現象的 嗜睡症病人;由於GHB有強烈副作用 並有液體快樂丸之稱,食品藥物管理局 仍嚴格管制此藥物在市面出售。

VOLTES 2006-05-29 09:40 AM

引用:
作者marinese
檢調警一直在有罪推定~我不常看這新聞
一直感覺檢調警要李證明自己無罪........
這是啥年代了!?


其實我也覺得李家可疑,但是從檢調這樣荒誕不經的辦案方式反而證明李家的清白--- :D :D

serious sam 2006-05-29 03:33 PM

引用:
作者Mascot13
檢調應該不是為了保險金吧??????
我倒認為是為了結果真是因為出軌事件而導致陳氏死亡,非他殺,
檢調的信譽受損, 得承受外界與論的批評, 還有亂放話使得李雙全
自殺......這些種種都會讓檢調的日子很難過, 所以檢調才硬要朝他
殺方向偵辦. 畢竟李家沒權沒勢, 是最好欺負的對象



呵呵
這算騎虎難下
還是面子罩不住?

我還是搞不懂
愛錢的人應該很怕死阿
如果真的要詐騙保險金
為什麼要自殺?

cpjparker 2006-05-29 05:07 PM

引用:
作者VOLTES
其實我也覺得李家可疑,但是從檢調這樣荒誕不經的辦案方式反而證明李家的清白--- :D :D





你在整個討論串的發言就這句比較像樣,
所以我們只能說"檢警辦案過程有瑕疵..............",
這些自有社會的公評,
但是你那荒誕不經的結論才是讓人受不了的,瞭解嗎?
想不到當年一學期兩學分選修的保險學在你眼中居然有職業級的水準,
你太會恭維我了,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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