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不實發票核銷治重罪 學界震驚 國立大學教授貪汙罪起訴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97058)

sclee 2013-01-06 12:43 PM

引用:
作者Earstorm-2
你誤會了, 但我也不曉得怎麼跟你解釋, 學術背景不是講個人而是整個團體, 工會你懂?

PS. 能書念得不錯代表對於文字理解能力也不錯, 那就不應該知法犯法除非故意的, 對吧.

以上你再不認同還是再繼續找理由, 那我也只能雙手一攤~

不是我誤會 是大家認知不同

今天出來代表喊冤的老大中研院院長只是說用貪污罪起訴太重 他們強調是錢沒放到自己口袋就不算貪污 並不敢說"偽造文書"是可以接受的

知法犯法?如果知道犯的法不是什麼嚴重的罪行 而且人人都這樣做 又有什麼好怕的

我們的哈佛法學博士總統在幹市長時 被媒體拍到他趕場時座車違規停車 事後他的辯解是前任市長(當時的總統)違規停車罰單不繳不理 他每次都會自掏腰包準時繳罰鍰 強調自己一切守法

我不是學法的 守法的意思是不違規停車才叫守法 被開單後去繳怎會稱之為守法?好比殺了人被判有罪準時去坐牢沒有逃亡這種行為可以算是守法嗎?

能念書的對文字理解能力(應該說是硬拗的能力)可能跟一般人有很大差距

PS:這是我要表達的意見 閣下如不認同也無所謂

KingA 2013-01-06 12:45 PM

引用:
作者sibaken
上面有人講到重點,其實審核制度已經很寬鬆了,

也就是因為寬鬆,所以才會出問題,

只是看不慣很多學生跟著教授在那頭瞎掰,

拿以前我最愛舉的碳粉匣例子,連個屍體都不看就過關了。 :laugh: :laugh: :laugh:

很多被肛的教授連自己人都看不下去,根本就是利用人頭在搞人事費,

此外還有大老抽頭的現象。

忘了補充,器材費根本是最肥的項目,有發票就能報,上頭那位鄉民還要嫌,

一般都是要挪用其他項目,根本就是胡扯一通。 :laugh: :laugh: :laugh:



教授們做的學術研究都是研究如何快速累積資產,名目上千種,目的大概都是這一個

真心做研究的都是比較孤僻的人,可能還會被排擠,其它的都在是做編故事換現金的活動

這種案子真的這樣一直辦下去,最後會跳出來抗議的,會不會是建商啊 :laugh:

建商:這招比奢侈稅還狠啊 :cry:

Earstorm-2 2013-01-06 12:51 PM

引用:
作者[COLOR=DarkOrange
sclee[/COLOR]]不是我誤會 是大家認知不同

今天出來代表喊冤的老大中研院院長只是說用貪污罪起訴太重 他們強調是錢沒放到自己口袋就不算貪污 並不敢說"偽造文書"是可以接受的

知法犯法?如果知道犯的法不是什麼嚴重的罪行 而且人人都這樣做 又有什麼好怕的

我們的哈佛法學博士總統在幹市長時 被媒體拍到他趕場時座車違規停車 事後他的辯解是前任市長(當時的總統)違規停車罰單不繳不理 他每次都會自掏腰包準時繳罰鍰 強調自己一切守法

我不是學法的 守法的意思是不違規停車才叫守法 被開單後去繳怎會稱之為守法?好比殺了人被判有罪準時去坐牢沒有逃亡這種行為可以算是守法嗎?

能念書的對文字理解能力(應該說是硬拗的能力)可能跟一般人有很大差距

PS:這是我要表達的意見 閣下如不認同也無所謂


OK, 說明了, 您繼續.

yth 2013-01-06 01:17 PM

引用:
作者0versky
請問教授、研究生有資格算公務員嗎?


國立的教授是公務員

一樣有月退跟18趴

Earstorm-2 2013-01-06 01:24 PM

引用:
作者KingA
教授們做的學術研究都是研究如何快速累積資產,名目上千種,目的大概都是這一個

真心做研究的都是比較孤僻的人,可能還會被排擠,其它的都在是做編故事換現金的活動

這種案子真的這樣一直辦下去,最後會跳出來抗議的,會不會是建商啊 :laugh:

建商:這招比奢侈稅還狠啊 :cry:


不見得孤僻但比較不主動交際, 真心很想做好某一個專業(工作或研究)的人其實生活中剩餘的時間不會那麼多, 可以搞那麼多手腳.

而且我說一個實在的, 認真的人不是笨, 最糟是什麼? 頂多就是降格去跟旁人一樣亂搞而已, 這樣的社會沉淪得沾沾自喜, 其實只是玩掉整體的前途.

玩玩後拍拍屁股走人誰不會? 是努力簡單呢? 還是沉淪簡單? 自以為很聰明可以搭順風車, 到時候心一狠賣到其它地方整碗端走就好, 想輕鬆喝喝湯也不行.

我放棄後到離職前那一段時間也是過得很爽, 其實做那些事情一點都不難, 混時間, 迎合一下, 公司還覺得我越做越好何必要離開, 這樣的群體不是笨是什麼?

藍色&憂鬱 2013-01-06 01:54 PM

引用:
作者sclee
不是我誤會 是大家認知不同

今天出來代表喊冤的老大中研院院長只是說用貪污罪起訴太重 他們強調是錢沒放到自己口袋就不算貪污 並不敢說"偽造文書"是可以接受的

知法犯法?如果知道犯的法不是什麼嚴重的罪行 而且人人都這樣做 又有什麼好怕的

我們的哈佛法學博士總統在幹市長時 被媒體拍到他趕場時座車違規停車 事後他的辯解是前任市長(當時的總統)違規停車罰單不繳不理 他每次都會自掏腰包準時繳罰鍰 強調自己一切守法

我不是學法的 守法的意思是不違規停車才叫守法 被開單後去繳怎會稱之為守法?好比殺了人被判有罪準時去坐牢沒有逃亡這種行為可以算是守法嗎?

能念書的對文字理解能力(應該說是硬拗的能力)可能跟一般人有很大差距

PS:這是我要表達的意見 閣下如不認同也無所謂
違停=違法 懲處=罰單
殺人=違法 懲處=坐牢

以上

goddesschi 2013-01-06 02:46 PM

我的其中一個教授就是標準薪水全存下來生活費就是國科會計畫和碩士生進貢的助教津貼
然後報告再用origin造假,教育部查的到?鬼啦

滄桑悠無愁 2013-01-06 03:12 PM

引用:
作者yth
國立的教授是公務員

一樣有月退跟18趴


國立大學法人化不知推多久了, 一堆教授還連署反對

如果現在又因這案子說自己不是公務員, 不能以貪汙罪起訴, 那就真的很好笑了.. :flash: :flash:

n3872547 2013-01-06 03:19 PM

看這就知道啦,官大學問大懶趴也大,大到法官都不敢判貪汙罪

只敢抓些學校教授囉!


蔡仲禮.李小恩按月詐領財物台北地檢署僅以詐欺罪起訴.難怪公務員敢貪污檢察官瀆職?
2010/01/06 00:08:33瀏覽1085|回應1|推薦6

蔡仲禮.李小恩按月詐領財物台北地檢署僅以詐欺罪起訴.檢察官有瀆職之嫌

前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蔡仲禮,被控擔任新聞局駐美新聞處主任期間,按月詐領租屋補助款達5萬餘美金。台北地檢署今天將蔡仲禮起訴,並以被告已悔悟,向法院建請緩刑。

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表示,尊重司法;而蔡仲禮本人則關機,無法聯繫。

蔡仲禮離開華盛頓後,返台接任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去年10月外界對他詐領房租補助款提出質疑後,總統府已將他停職。

檢方起訴書指出,蔡仲禮民國94年8月間至97年7月間擔任新聞局派駐美國華盛頓新聞處主任,他在到任前已委請美國馬里蘭州房仲業者找到一處住宅,並以自己及配偶名義共同購買。

依行政院「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駐外人員或配偶於駐在地若有自有住宅,僅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按月支給房租補助費的基本數,但蔡仲禮卻隱瞞有自有住宅的事實,涉嫌偽造租賃契約,再交由會計人員向新聞局申請補助。

檢方認定,蔡持偽造租約向新聞局申請補助,自94年9月4日起至97年7月底調職前,獲按月撥付房租補助費美金2464元;此外,蔡也申報了一筆旅館住宿費美金397元,合計詐得5萬6144元美金。

檢察官認為,被告行為與法令上職務無涉,不構成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因此依刑法詐欺罪將他起訴。

�X�B: 蔡仲禮.李小恩按月詐領財物台北地檢署僅以詐欺罪起訴.難怪公務員敢貪污檢察官瀆職? - 鑫的部落格:台灣一切亂象在於司法不公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ligece121/3658497#ixzz2HB49UrkP


資料來源 http://blog.udn.com/ligece121/3658497

KingA 2013-01-06 06:17 PM

引用:
作者n3872547
看這就知道啦,官大學問大懶趴也大,大到法官都不敢判貪汙罪

只敢抓些學校教授囉!
蔡仲禮民國94年8月間至97年7月間擔任新聞局派駐美國華盛頓新聞處主任,他在到任前已委請美國馬里蘭州房仲業者找到一處住宅,並以自己及配偶名義共同購買。

依行政院「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駐外人員或配偶於駐在地若有自有住宅,僅能報請主管機關核定按月支給房租補助費的基本數,但蔡仲禮卻隱瞞有自有住宅的事實,涉嫌偽造租賃契約,再交由會計人員向新聞局申請補助。

檢方認定,蔡持偽造租約向新聞局申請補助,自94年9月4日起至97年7月底調職前,獲按月撥付房租補助費美金2464元;此外,蔡也申報了一筆旅館住宿費美金397元,合計詐得5萬6144元美金。


這種方式不少高級公務員應該都有用上才是,大家都很笨就他最聰明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49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