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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90MIN
引用:
我的RICOH-7060S也可以燒ㄚ:D |
引用:
對喔, 告訴乃論怎會有檢察官跑出來 也許他的意思是法院決定受理 |
可燒99min的燒錄機pczone討論串
http://www.pczone.com.tw/showthread...&threadid=50525 |
引用:
感謝提供 根據http://www.vcdhelp.com/cdwriters.php 的列表..... 一堆燒機可以支援90min 99分鐘的是後期才出的片子~新款燒機支援比較多 90min可是12寫時期就有的東西呢~ http://www.feurio.com/English/Writerdb/list_all.shtml 買片子那件事~後來我是跟同一家店的另一個店員買的~ 因為前面那個店員的態度~從一開始時就不大理人的態度~ 專門站在賣空片的這個店員態度就好多了~ 口吉、口吉、口吉! 片子掏了掏零錢~湊一湊買了13片:o 自己都覺得好笑的片數~那個店員還是給了我一點小折扣^^ 這~就是服務態度讓人感覺特別的好呀 XD |
看了各位的討論,還好我電腦的東西只有耗材軟體類到光華買
其他硬體都跟認識的店拿,比較沒這煩惱 但便宜可能不會是全商場最便宜的,但售後都還不錯就是了 |
一、毀謗是刑事案件﹝刑法第三百十條﹞,當然可以另外附帶提起民事賠償
二、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可提起自訴,亦可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三、台灣沒有陪審團。 |
從"三陽"做燒錄機...就知道他很虎爛...
我只知道三陽做機車......還不曉得還出產燒錄機耶 :eek: |
引用:
pro. good. |
刑法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三百零九條 (公然侮辱罪) <略> 第三百一十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三百一十一條 (免責條件)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第三百一十二條 (侮辱誹謗死者罪) <略> 第三百一十四條 (告訴乃論)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
我都去(佳辰)買,價錢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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