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車禍,對方肇事避不出面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86455)

Earstorm-2 2012-10-09 06:34 PM

在台灣好歹要在警局留個底做為解決事情的初步手段.

當然, 真要搞的話, 我必須很坦白的說台灣法規是最低限度.

有時候找朋友比較快, 有關係就更好.

布拉夾的春天 2012-10-09 07:07 PM

引用:
作者KingA
有,但請檢附歷年的維修單據,印象中勞務支出是不能折舊,所以對方除了需賠

零件殘值也需賠償過去維修時所支付的百分百工資

43....


這得要長久以來的單據都保留才有用
要求好高喔 :rolleyes: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依歷任法官的判例,會依照你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參考,你的索賠金額與車輛殘值如果差異不大,會賠償你的索賠金額,如果差異性太大,賠償金額不會超過車輛殘值。

此部份賠償金額只是指車輛的損失,先前我已經提到要有過失傷害的刑事判決確定,才容易求償民事賠償,所以除了車輛的損失,你還可以求償非車輛的損失的金額,例如因此事件而造成無法上班的損失求償、醫療及看護費用…等。

至於賠的錢不夠買第二輛,依照中華民國的民事法律看來,你可以跟法官這樣說,至於法官的最終判決,基本上不會管你的求償金額是不是足夠買第二輛車。


感謝解說 :like:

版兄 2012-10-10 12:48 AM

當下馬上報警
如果他跑掉-> 筆錄照做 他肇逃, 拿到事故版的報案三聯單 就穩了
如果他沒跑-> 照程序來 理虧的人通常會想趕快和解

沒報案
受害者等自己舉證證明對方肇事
只能走民事庭...

guo995 2012-10-11 06:25 PM

引用:
作者oodin
17年車沒報警
不是吞下去
就是你花的成本會遠比六千元高

另外你想他跑高雄?
查一下"以原就被"吧

已查詢,但今天下午跑一趟高雄法院,
諮詢人員跟我說以糾紛發生所在地法院為主?

謝謝您的回應!

abo5738 2012-10-11 08:21 PM

車禍,對方肇事避不出面
 
引用:
作者guo995
已查詢,但今天下午跑一趟高雄法院,
諮詢人員跟我說以糾紛發生所在地法院為主?

謝謝您的回應!


你要有對方資料 跟相關證據等 才告的成

通常傳票到被告家裡 被告就會出來了

我跑過法院 知道光到一審完成就是條漫長的路 加油...........

guo995 2012-10-12 01:53 AM

引用:
作者abo5738
你要有對方資料 跟相關證據等 才告的成

通常傳票到被告家裡 被告就會出來了

我跑過法院 知道光到一審完成就是條漫長的路 加油...........

謝謝您的打氣!
想來很諷刺,受害者要想辦法舉證,加害者卻悠閒過日。

謝謝您的回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2:1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