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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d 2012-07-11 06:59 PM

你就直接了當的表明自己和同意戶或建商有什麼關係就好,這樣一堆人想提問可以得到解答誤會又能澄清豈不有助都更

kp44 2012-07-11 09:56 PM

引用:
作者lightwing
提出釋憲被退回了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92466

六四、聲請人: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等四十一人(會 台 字第10954號)
聲請事由:
為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後段及第三十六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十七條、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十六號、第二十七號、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第一項、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四號、第七號等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解釋憲法,須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等四十一人認為:都...

這樣是立委不能提釋憲自己通過的法條有抵觸憲法怎麼可以通過呢不是自打嘴巴嗎
有問題要修法大法官才不幫立委擦屁股
王家三審定讞後不是也可以申請釋憲嗎為什麼他不申請

sutl 2012-07-12 12:01 AM

房子要重蓋本來就是要花大錢的,想要不花錢,就一定是花別人的錢,傷別人的權利。

這個案例,花錢的是買預售屋的人,權利被傷害的是王家。

同意戶能不花錢重蓋,是因為各種容積獎勵措施,平白多出了好多戶可以給建商拿去賣。

而建商為了那些容積獎勵措施,硬是把王家劃進去,要不然就要倒貼蓋房子。

同意戶現在若要繞過王家直接蓋房,建商就沒有多的預售屋可以賣,那同意戶就必須自己花錢蓋房子。

moneytalk 2012-07-12 12:16 AM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我都忘記為了玩暗黑3我老婆不准我來PCDVD討論文林苑~~



以上!!!

我真的不會在文林苑相關議題這裡留言了 林大小姐!!!

你老婆是不是怕你臉太腫 :D :D :D

尤典汴太 2012-07-12 08:31 AM

台北好好拆還在裝死嗎? :unbelief:

david_lin 2012-07-12 08:58 AM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我都忘記為了玩暗黑3我老婆不准我來PCDVD討論文林苑~~

反正大家心中都有一個標準~~

我也不打算說服大家~~

跳過 不討論了~~

跟大家不同意見就是無限迴圈 不是嗎!!!

希望王家告建商偽造簽名能說到作到~~

forumuse跟營長可以告訴我他們為什麼不告嗎???

我跳出來噴兩句沒啥 只是看不慣有人批評同意戶 還被說成建商打手~~

他們跟北市府才是這文林苑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以上!!!

我真的不會在文林苑相關議題這裡留言了 林大小姐!!!


希望你說到做到摟 :)

lightwing 2012-07-12 08:58 AM

引用:
作者kp44
王家三審定讞後不是也可以申請釋憲嗎為什麼他不申請

去問王家啊~~~

王家有這招卻不用我也覺得很奇怪

FD3STYPER 2012-07-12 09:26 AM

引用:
作者lightwing
去問王家啊~~~

王家有這招卻不用我也覺得很奇怪


之前申請了吧, 這次也找立委了, 這懶人包有討論過.

P&W 2012-07-12 09:48 AM

引用:
作者lightwing
提出釋憲被退回了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92466

六四、聲請人: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等四十一人(會 台 字第10954號)
聲請事由:
為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後段及第三十六條規定,有牴觸憲法第八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七十七條、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十七條、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十六號、第二十七號、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一條第一項、同公約一般性意見第四號、第七號等之疑義,聲請解釋案。
決議:
(一)按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聲請解釋憲法,須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始得為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立法委員林淑芬、尤美女、陳其邁等四十一人認為:都...


這是大法官在打立委的臉,用中文來說就是,你們自己修法可以解決的事情,少來這裡浪費資源... :stupefy:

lightwing 2012-07-12 09:51 A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之前申請了吧, 這次也找立委了, 這懶人包有討論過.

我從來不相信懶人包這種東西,懶人包往往都會偏向某一方

有去司法院大法官那邊申請釋憲
就算是程序不符合退回也會有公告出來
我去司法院搜尋過,沒看到有退回王家申請
如果就像懶人包說的早就申請(最高法院判決定讞是100年),
那退回時間會比退回立委釋憲還要早...

更別談王家真的有申請釋憲,北市府敢不敢動都是一個疑問...
(申請釋憲北市府還去動就是大白目)

還是誰有王家申請釋憲的證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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