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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怕黑到底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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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真有不能拍攝警察執勤的法律,就算有人拍到警察收黑錢的影片也不能拿來當證據,這樣不行吧。 拍攝警察執勤不是違法的,警察隨便找個理由避免被拍反而比較有違法的疑慮,何必替這種行為說話呢。 |
引用:
拍攝警察執勤是憲法保障的權力,並不是在挑戰警察 若不是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ACLU)去爭取 連路人拍攝 「D.C.警察使用暴力對付坐輪椅的流浪漢」都會受到警察的威脅 那以後我在華盛頓特區坐輪椅遇到警察懷疑輪椅裝有炸彈把我拖下來歐打時也沒有人敢拿手機拍了 (題外話:美國警察可以基於安全理由將殘疾人士拖下輪椅歐打嗎?) 我覺得好像有些人誤會美國警察, 認為美國警察不能被攝影、值勤時遇到不聽話的人可以隨便撂倒、使用taser電擊、甚至開槍擊斃 認為台灣警察應該多多學習美國警察 :shock: 我沒參加啥人權團體,但是我不會隨便放棄我的權力 在美國除了24州可以拘捕拒絕提供身分證明者 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p_and_identify_statutes 你其實可以基於隱私權,拒絕提供身分 以上討論不適用於台灣 回歸主題, 剛剛查了一下台灣的「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080145 原po影片裡的警察幹的好 ========================================================= 呃不對... 先收回「原po影片裡的警察幹的好」 剛剛看到這篇 http://blog.roodo.com/subing/archives/7513593.html 其實原po影片裡的警察還有討論的空間 |
上面那個blog 裡面我只看到政治跟為反政府而反警察
影片沒頭沒尾的, 也能腦補成警察當時對付的是無犯罪意圖的民眾 還呼籲刪除警察預算 那麼喜歡黑道治國啊 |
引用:
那個酥餅的blog是我在搜尋「警察職權行使法」隨機點到的連結 老實說我根本沒去瀏覽回應文章,純粹是喵到該部落格主發文評論 第一條 (立法目的) 第四條 (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覺得似乎有道理 如造成誤會本人在此致歉,本人無任何政治動機,也不想要刪除警察預算 以後會謹慎篩選引用來源,發文前先讀三遍! 至於 引用:
請讀原文: 引用:
最後, 雖然不知道樓主po的影片中警察對空鳴槍是否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 我還是要給台灣警察一個讚,沒有叫那些拒絕配合提供身分證明的人不能攝影 carage兄貼的連結裡的美國警察想要推翻民眾自行蒐證的權力,甚至認為警察應當可以不用搜索票來侵入攝影者家中拘捕攝影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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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警察要對片中已經碰觸到他衣服的幾位態度更強硬一點...
但問題是, 為何台灣的警察權力大到可以在路上隨便要看路人的身分證明文件??? 即使那幾位看起來是小混混, 警察若是在他們有犯罪行為之前就可以檢查證件不會太超過了嗎? 好吧, 我記得2007年有一個禮拜日, 我在桃園火車站附近剛下班要出境到香港, 走在路上剛好看到有警察在警局對面驅敢路邊臨停的駕駛人. 我非常討厭路邊臨停的人, 所以站在那看了一下熱鬧. 結果警察後來竟然走過來問我 "先生, 可以出示您的證件嗎?" 我當下因為2個小時內趕著要搭公車到機場, 所以就把身分證拿出來給他看. 不然我真的不會照辦. 這是我在北美洲待了快半輩子都沒有碰過的情況. 在美國警察也不能在街上隨便要求路人出示證件, 或是在駕駛人有違規交通情事之前要求駕駛人出示證件和開後車廂接受檢查. 否則即使搜出了一具屍體也無法當成呈堂證供. Poison tree, poison fruit. |
引用:
有人3天後就可以吃稀飯了.... |
引用:
美國警察這方面真的不是開玩笑的... |
引用:
幹....我上次連超速都被叫下來趴車上收身了.... :jolin: |
我覺得對空開個兩槍意思到就好了...
搞不好寫寫報告沒事 後來開的那幾槍有點白目... 應該不是寫報告可以脫身.... |
引用:
達官貴人的等級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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