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綁鐵鍊力抗市府強拆! 文林苑王家300人抗爭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63241)

jessechen2826 2012-03-28 10:04 AM

以後連你家人都會被"都更"....

只要我有錢....

我看你老婆漂亮想要占有....

P&W 2012-03-28 10:06 AM

我已經寫信去總統府了,如果有人不想只是打嘴砲,就順手寫個信吧,順便跟各位分享,都更條例是違憲的,違反了憲法第十與第十五條,如果是徵收做重大建設,也許可以視為不違憲,但是當這是私利而且沒寫土地徵收的時候,其實這法律就已經等於違憲了∼

supermaxfight 2012-03-28 10:07 AM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人家有說要換三棟嗎?。……….別自動補完喔

其他住戶又不是獨棟的……只有這家土地最完整……..換作是我也打死不換…….隔壁是豪宅關我屁事……..房子是自住…….日子還不是一樣過

這條真是惡法……學大陸強拆民宅嗎?

這倒是很重要
如果不是換透天獨棟
換成公寓那種的,至少也要來個原本的三倍坪數吧 :p
大樓管理費也是麻煩
我有看過沒電梯,一個月要價6000的管理費 :stupefy:

212410 2012-03-28 10:07 AM

舉例美國是開發
台灣是都更
都更條例的規定...都更單元內.管你同不同意.只要一開始沒有拒絕參加.開始進入都更程序後.就會被迫參加

依據媒體報導
王家經過3個行政法院的訴訟都輸了!
北市府只能依照法令去拆除

所以都更不是你口頭跟建商說不要參加就算數
你要跟都更管理單位提出書面...............王家當初犯的錯誤應該是這個!

P&W 2012-03-28 10:10 AM

引用:
作者Belldandy_1
還有另一張......

因為照片的顏色與字體模糊,有人整理出贊成票的名單,
詳情請參考底下網址內文:
http://www.died.tw/2011/12/blog-post.html

http://farm8.staticflickr.com/7009/...9a09b6d37_o.jpg


這啥屁網站,把民進黨贊成的人都塗銷了,統統推給國民黨,我明明就有看到余天,在他的名單卻自動消失,在照片上也直接塗掉,這種混淆視聽的狗屁網站也能拿出來講喔... :jolin:

尤典汴太 2012-03-28 10:13 AM

引用:
作者P&W
這啥屁網站,把民進黨贊成的人都塗銷了,統統推給國民黨,我明明就有看到余天,在他的名單卻自動消失,在照片上也直接塗掉,這種混淆視聽的狗屁網站也能拿出來講喔... :jolin:

你看到的是翻頁後的名單..... :jolin:
名字前面有數字.

電子庫房 2012-03-28 10:13 AM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120328/10161781

天阿…….我還以為這在大陸才會發生…………郝前途堪憂阿…….

P&W 2012-03-28 10:14 AM

引用:
作者212410
舉例美國是開發
台灣是都更
都更條例的規定...都更單元內.管你同不同意.只要一開始沒有拒絕參加.開始進入都更程序後.就會被迫參加

依據媒體報導
王家經過3個行政法院的訴訟都輸了!
北市府只能依照法令去拆除

所以都更不是你口頭跟建商說不要參加就算數
你要跟都更管理單位提出書面...............王家當初犯的錯誤應該是這個!


北市依照法令!?那是建商自己要處理吧,關北市府屁事,北市府大可以裝死不理會,讓建商自己把事情橋好再說,動用大批人員北市府擺明就是站在建商那邊,好聾冰應該被彈劾下台∼

還有王家犯的不是這個,而是都更裡面有條非常險惡的法條,就是可以用多數強姦少數,管你同不同意就是要搞你,就是這條違反了憲法第十與第十五條∼

P&W 2012-03-28 10:16 AM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你看到的是翻頁後的名單..... :jolin:
名字前面有數字.


不過這網站自己打的名單也沒余天阿........... :stupefy:

kqalea 2012-03-28 10:17 A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有人好像搞不清楚No means No.

看看美國, 想想台灣,

http://gfcci00.blogspot.com/2011/05/blog-post_7487.html


好文章拜讀∼∼∼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條保障人民有居住與遷移的自由,看起來格外諷刺........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1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