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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治血淚史》 六班長清庄 荒塚百骨枯 (阿公店大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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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要讓每一個人都滿意怎麼可能,至少有賠償,有紀念館了,這些日治血淚史可都連1個平反還沒有吧,至少要紀錄下來 至於「假」台灣人,按照原住民的說法,你們這些漢民族通通都是外來的 |
引用:
南京大屠殺日本人有賠? |
引用:
根據維基的資料 『林少貓出生於萬丹竹篙濫,後於阿猴[4]經營《金長美碾米廠》,也在阿猴市場中販魚及豬肉,逐漸致富,市場客販多暱稱其小名「少貓」,人稱「小貓」,不喜稱「苗生」、「義成」。 清朝因甲午戰爭而戰敗,故於西元1895年,清政府依照馬關條約,將臺灣本島、澎湖群島割讓給日本。同年,林少貓接獲此消息後,即散家資,以銀元召募閩南人、客家人千餘人,與七百名排灣族勇士合成抗日部隊,共達兩千餘人,並獲得劉永福之軍火援助。 明治30年(西元1897年)攻打鳳山、潮州一帶。 明治31年(西元1898年)12月,破「潮州辦務署」,斬首日警巡查、文官與官署長官等數人。日軍無法忍受,在阿公店發動大屠殺[5],當地民眾死了兩千多人,引起一些同為殖民國的西方國家大加譴責。[6] 根據《警察沿革志》紀載:「(林少貓)絲毫不害良民,概以屠戮日本文武官員為旨。」』 以現在眼光看, 林少貓就是禍首吧, 割讓臺灣是國家對國家的事, 而他見日本人便殺, 那死在他手下的一堆日本人有幹什麼劣蹟壞事嗎? 沒的話, 那和對岸的憤青有什麼的分別? 甚至較憤青危險千百倍, 因為憤青不會殺人。 抗日不是這樣抗的吧, 他殺了日本人快意恩仇, 然後腳底抹油的跑掉了, 結果日本人找不到他就拿當地的人民來報復, 那是誰的錯? 他沒有預計日本人會那樣做的嗎? 他這樣做不正是拿民眾來掩護他的行動和作為擋箭牌嗎? 日本人固然有屠殺的責任, 但林少貓呢, 怎麼他反而成了抗日的英雄? |
引用:
當然沒有賠啊,要賠也不會只有南京.... :think: 如果要用總人口的算法來算,日本侵華15年(從918開始算)期間造成人口損失約3500萬人,全日本人陪睡抵債都賠不完... :p |
引用:
舉性侵害為例,會真正提起告訴的被害人,只有不到1/10 真正經歷二二八事件的台灣人,應該嚇都嚇死了 像我外公聽到228這個數字就會發抖亂搖雙手 當年很多被槍殺的社會菁英,家庭早就四分五裂,親朋好友也避之唯恐不及 要期望後代或本人再相信政府去領賠償,還要提出證據,甚至再去回憶已走過可怕的歲月 應該很難 總之,別再試圖去質疑二二八的死難人數 假如今天有日本人質疑南京大屠殺的死難人數 你會很爽嗎? |
引用:
游擊戰就是這樣,很殘酷,但這就是事實,用正規軍的打法是打不贏日本的。如果這些臨時聚集來的鄉民(真的是鄉民)就能在戰場上抵擋日本正規軍,大清帝國也不會吃敗仗割讓台灣了。 |
用領賠償金的來算人數喔...
發明這個的也來領一座諾貝爾統計獎好了 光是高雄市大社區三奶廟方圓100公尺範圍內 我阿嬷就能講出5個莫名其妙被槍斃的可憐人 我叔公一條命先不講 要是我阿公沒死在菲律賓 八成會為了幫弟弟討公道一起挨子彈 她說當時街坊鄰居啜泣聲此起彼落,整整持續兩個星期 這些人 誰領到賠償金了? 沒半個 原因呢? 就家破人亡,親屬死光囉 :think: :think: 至於他們的死有沒有紀錄? 有就見鬼了 |
引用:
同意. 但每逢特定時刻就會有所謂的血統問題... 那群故意操弄的人很可悲 還願意信那套的人很可憐 :think: |
引用:
這個例子完全不對,性侵害還有舉證難易的問題,會真正提起告訴當然會少,我沒記錯的話228賠償是由228協會認定的,難易度呢?不知 另外,我認為228至少有些作為了當然不能讓每個人都滿意,但日治血淚史有多少人理,至少這些事要紀錄下來不過份吧 |
對於類似事件,我只有一個感想,很多大聲疾呼要別人放下仇恨的人,
自己對仇恨倒是比誰都在乎,例子太多就不舉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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