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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eyen 2011-11-20 10:56 AM

引用:
作者dr8388
整篇看來酸自己人還覺得很高興.

你們是否不住在台灣呢?台灣人是否都不會犯罪?

台灣人在台灣領土犯法.有台灣法律管轄啊.

美國法律為什麼要我們台灣人遵守.

美國土匪.老大的行為.心態..

連自己人都不幫.誰以後理你台灣啊!

還是大家都拿綠卡了.砲轟[台灣人]很爽?

星國暴力討債 台男受鞭刑六下 皮開肉綻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xprfZY9NNM

當時台灣怎麼沒強制去抗議?台灣人在新加坡犯法,就該用當地的方法處罰,一點問題都沒有
你帶種一點去大陸販毒看看,你看你的主張還適不適用?
先前美國也有人在新加坡被鞭刑,還不是要尊重人家當地法律

不然趕在633回來前,快點通過鞭刑,讓她當第一砲好了
以有辱國格為名,隨便鞭各四下,意思意思一下即可

FD3STYPER 2011-11-20 11:01 AM

引用:
作者dr8388
整篇看來酸自己人還覺得很高興.

你們是否不住在台灣呢?台灣人是否都不會犯罪?

台灣人在台灣領土犯法.有台灣法律管轄啊.

美國法律為什麼要我們台灣人遵守.

美國土匪.老大的行為.心態..

連自己人都不幫.誰以後理你台灣啊!

還是大家都拿綠卡了.砲轟[台灣人]很爽?


去AIT前面自焚抗議啊.

bbgun 2011-11-20 11:14 AM

引用:
作者FD3STYPER
去AIT前面自焚抗議啊.


附贈義和拳符咒一張,燒了比較不會痛 :laugh:


rickrickrick 2011-11-20 11:30 AM

領那麼多錢過爽日子還虐傭....
如果虐傭是真的案件
那真的是活該 關一關再回國吧 :tu:

ywe. 2011-11-20 11:36 AM

台灣之光.回台灣再升官.再來虐待國人 :laugh:

bass . 2011-11-20 11:46 AM

引用:
作者dr8388
整篇看來酸自己人還覺得很高興.

你們是否不住在台灣呢?台灣人是否都不會犯罪?

台灣人在台灣領土犯法.有台灣法律管轄啊.

美國法律為什麼要我們台灣人遵守.

美國土匪.老大的行為.心態..

連自己人都不幫.誰以後理你台灣啊!

還是大家都拿綠卡了.砲轟[台灣人]很爽?


又一個講話沒邏輯得傢伙,阿你現在還不是在酸台灣人?

台灣大多數人還沒無恥到是非不分。

Get Oracle 2011-11-20 12:34 PM

引用:
作者cmfan
請問熟公務員退休制度的網友說明一下,這樣她以後月退俸是24萬嗎?


沒有啦,只有派駐國外,有加給之後才有這個行情。

我比較不爽的,是她講的英文法官居然聽不懂,這哪有資格派駐海外?

難道她跟律師是用中文溝通嗎?

至於菲傭薪水,如果政府預算就是這樣編列,她也沒汙走,那政府出八萬賠兩位菲傭+

律師費我認為是應該的。畢竟她的罪名是契約詐欺,她幫政府背黑鍋,值得同情。

如果菲傭是政府配給她專門放在家裡用,那這件事其實不會太誇張,

如果不是,那就是公器私用,回台之後跟她算。

有打菲傭嗎?當然不行。罵菲傭?這就很難界定。扣護照?這要怎麼賠?我不曉得....

還有,菲傭是跑多久了?一點警覺都沒有....

尤典汴太 2011-11-20 12:38 PM

引用:
作者dr8388
整篇看來酸自己人還覺得很高興.

你們是否不住在台灣呢?台灣人是否都不會犯罪?

台灣人在台灣領土犯法.有台灣法律管轄啊.

美國法律為什麼要我們台灣人遵守.

美國土匪.老大的行為.心態..

連自己人都不幫.誰以後理你台灣啊!

還是大家都拿綠卡了.砲轟[台灣人]很爽?

哪有不幫?
我們可是貢獻不少稅金給633打官司跟賠錢給外傭.
這樣還不夠意思嗎?

幫理不幫親的道理你懂嗎?

afena955 2011-11-20 12:52 PM

以人情之常理推斷,報公家帳只聽過以少報多;以多報少的除非是法令限制,不然是絕無僅有的,其理淺顯易懂。

舉例言之,公務人員奉派出差,住宿費免據每晚可報支NT$800元。
實際上無論是住希爾頓$8000元或是平價民宿$500元或是免費親友家、甚或台北車站打地舖...等等,必定也都是向服務機關報支$800元,絕無阿呆選擇據實申報少於法定最高限額或是不報支的;這樣說明瞭了嗎?

P.S:
據悉依規定由公家為其租用官舍、由公家僱用勞務佣人,這是駐外人員合法的待遇福利之一。


引用:
作者Get Oracle
沒有啦,只有派駐國外,有加給之後才有這個行情。

我比較不爽的,是她講的英文法官居然聽不懂,這哪有資格派駐海外?
難道她跟律師是用中文溝通嗎?

至於菲傭薪水,如果政府預算就是這樣編列,她也沒汙走,那政府出八萬賠兩位菲傭+
律師費我認為是應該的。畢竟她的罪名是契約詐欺,她幫政府背黑鍋,值得同情。

....

fumi 2011-11-20 01:01 PM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56&p=4#32045033

沒必要談主權
劉珊刪一入外交部就外放美國
連待16年(根據報載)
然後生主管

這一外放就去美國及連待16年的意思一般人可能不知道
但是知道外交部的都知道
正常是很少的(除非是華僑一般事務顧員)
一般來說沒有背景的人
英語系一定從非州國家或是一些較落後的英語系國家開始待
幾使是負責不太重要的事務會派到英美國等於是到頂
因為授薪的標準是照外派國家的生活水平給的
也就是說派非州是拿台灣生活基礎的薪水
但是到美國德國是拿美國或德國當地生活標準的薪水
也就是說比台灣多很多的意思
這也是先進國家通常是列為歷練的最終部份的原因
所以像633一開始就能外放美國一定是背後很有力才可能,而16年的連續待
更可證明

-

如果以上的說法為真,
633被遣送回台灣後應該沒有人敢對他追究責任。
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1:3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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