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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不能重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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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隨便講一點。 不說太遠,站在兒子對肝硬化的老爸、老婆對亂性打人的丈夫之立場? 酒這東西呀,自從被發現以來爭議就沒有少過,雖沒有完全禁止 (除了少數特硃狀況時會有禁酒令頒佈外),但也被禮法給限制了, 包括了時間、地點、飲量、甚至器皿、人員。 搞錯,嚴重的可以砍頭! 單純,是有多純呢?這就是個問題了。 :eek: |
一般酒駕的人都會覺得是別人跑來讓他撞的, 他也是受害者還得被罰真倒霉. :unbel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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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什麼時候 才學的會
不要因為個案而瞎起哄呢? 是要罰多重 五馬分屍好不好? |
引用:
這就是問題點呀, 『酒後駕車非常容易肇事』, 但黨主席說"酒駕但沒肇事:預防,可予以拘留一晚", (你以為他只是講酒後嗎?) 看起來比目前的罰責還更輕, 這樣算是鼓勵還是嚇阻呢? 照他的標準來看,酒後開車運氣好的沒事,運氣差點的大不了就在拘留所睡一晚.... 這黨主席的標準還真的是讓人不解呀.. |
引用:
開坦克,輕坦BT-2會被重坦虎王輾過... 結論是開重坦最安全~汽車應該禁止上路 輾過其他人就算了,不重要 |
引用:
我找了一下條文, 關於酒駕的罰則如下: 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 經警察執行交通稽查、臨檢發現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即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0.25mg/l 或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百分之0.05以上)者:處新台幣1萬5仟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其車輛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也就是酒駕酒精濃度超過0.25mg/l未超過0.55mg/l,未肇事只罰款,肇事才送法辦。 以現行法律規定, 要法辦駕駛有幾個重點: 1. 喝酒後駕駛 (喝完酒之後走到車子旁邊是無罪的 -- 當然無罪) 2. 肇事 (沒肇事就只能罰錢, 不能抓去關, 只有車子被抓走, 人當場放回. 我很清楚, 因為我曾經非常憤怒的去現場把我親人帶回家, 隔天再去保管場牽車) 小建提的是, 酒駕被抓包就可拘役(不管有沒有肇事), 這點是比現行法律規定還嚴重的, 而且更加侵犯了人權. 但因為多數人的共識是酒駕容易造成公共危險, 所以這種侵犯人權是必要之惡而且符合較多數人的利益. 我怎麼解讀, 都覺得小建的主張比現行法律規定還嚴, 很難過立委豬公..阿~我是說諸公那一關. 基本上我支持酒駕被抓到應該要公開鞭刑, 只是大概人犬團體會出來吠就是了.. :laugh: |
學日本吧...連座處罰制
酒駕被測超過標準值,日本設有兩種標準值0.25mg(酒酔い運転) & 0.15mg(酒気帯び運転) 0.25罰100萬日圓5年以下,0.15罰50萬日圓3年以下刑罰 同車乘客無論有無喝酒,罰 :shock: 提供酒類的店家或地點,罰 :stupefy: 提供車輛者(若登記者不是開車的人),罰 :confused: 50萬日幣3年以下 若肇事,再加罰關到你不敢... 話說在日本喝酒,飲食店知道客人開車的都會幫忙叫代行運転(代客開車)...因為客人酒駕肇事的話,那家店好像也會被強制歇業的樣子 :cool: 台灣人最怕罰錢...看之前的安全帽就知道了,宣導了幾百年沒人鳥,開罰之後大家就開始帶了,當然整個社會風氣也被拉過去 |
引用:
OK 認知不同, 就我所知.. 不少人情願被關個幾天也不願意罰錢, 更何況只是去睡一晚。 |
引用:
罰款有的人看那數字根本不痛不癢. 我是比較贊同從未肇事就開始重罰終年吊銷駕照或來個鞭刑,(才能降低那些僥倖心態) 像現在機車沒戴安全帽就罰..這樣也降低不少不幸事故的發生, 總不能發生了事故再看看,機車騎士有無戴安全帽再給罰單. 重罰多少能有阻遏那些心存僥倖的人,也能降低事故發生率. |
引用:
如果每天12點過後,在各聯絡橋樑酒測(台灣多橋樑的特性),並備足拖吊車,相信就可以大幅降低酒駕人數。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0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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