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恐龍判決」法官可洩檢舉人身分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36500)

lompt 2011-07-21 10:06 AM

只能說法律有疏失
沒想到除了偵辦機關外
還會有人洩密
也沒想到會有人不能分辨資料的重要性

只能說台灣法律很遭
定法律的也很遭
一些執行法律的也很遭

Rainwen 2011-07-21 10:17 AM

引用:
作者supstring
所以既然都認為警力不可能充足了
為啥還要把證人或被害人直接曝露?! :jolin: :jolin: :jolin:

被告只要知道被告了什麼,自然就能得知受害者或原告是誰,無須刻意暴露,
證人也是,只要看證詞,有時也能猜出七八成。

引用:
作者尤典汴太
原來只要出庭作證就可以讓自己的住家曝光呀!
那對一個關三年剛出獄就想報復的傢伙倒是一項挺便利的措施....
我大概能明白為什麼一些人會擔心檢舉鳥事時會遭到報復的原因了! :jolin:

這世界有個行業叫徵信業,除非保密到家,不然真有心要查,多半都能查到。

另外像證人或被害者保護措施這種事,多半都要當事人提出申請,
警方才有可能進行保護,如果當事人自己不擔心,自然也就沒有保護措施。

引用:
作者DavidYou
檢察官要放水真的是太容易了…只要援引錯誤法條,法官只能判無罪…

基本上是這樣沒錯...... :nonono: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3:00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