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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R-7976! 你為何肇事逃逸?!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9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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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Re: Re: NR-7976! 你為何肇事逃逸?!
引用:
>>>>>>>>>i hope so .... |
偶也被撞過!!!!
有一次時速騎了大概60吧!!那時騎車的經驗才半年!!沒想到就被撞了!!對於自己的第一台愛車倒是蠻心疼的!!那天是從台南要去茂林玩!!手腳都有擦傷,手肘的傷較深!!不過還是跑去茂林了!!:D 現在想想覺得自己真是神經病呢!!:mad: 然後那時還笨笨的,因為對方是紅燈左轉,撞上過綠燈的我!!還好偶有戴全罩,當時一撞頭部馬上可是一陣暈眩呢!!結果被撞的我竟然就把車子牽起來怕影響車輛行進!!真是呆啊!!:( 然後那個人竟然還跟我說他要趕著上班!!他的意思是要我自己去醫院,最後他才跟我說他知道這附近有一間藥局,要帶我過去敷藥,沒想到卻是一家雜貨店而已!!:o 然後他也一副就是不甘他事的樣子!!說他要企上班!!:mad: 然後笨笨的我竟然就讓他走了!!:eek: 我也奉勸大家這年頭騎車真的要小心,畢竟路上有一堆"車神"!!還有更得小心開車的,常常轉彎不打方向燈,真是恐怖極了!!而且有時也不太注意機車,機車又軋輸汽車!!(哈!!不是在鼓勵大家軋車喔~~)然後遇到公車絕對要注意!!如果它要停,我想誰都攔不住!!我看它好像也看不到機車吧!!
至於那個"賺錢高手",你的童年很慘淡嗎??:confused: 還是你周遭的人都很黑暗??:confused: 上次也見識過你回一篇幫人家組電腦的文章!!是不是你的親戚、朋友都對你不好!!你可以跟我們訴苦啊!!:D 我想人與人之間學習如何體諒是很重要的!!就這樣....:) |
這是我個人的感想 根原作者po的文章沒任何關係
常常在陸上騎車看到超多白幕的 不管是啥年齡性別 都有很壞的習慣 走路騎車不看前後左右的來車 就算法律規定要禮讓老弱婦孺 行人優先 但是也不市叫你在馬路上亂走 騎車亂其阿 現在很多人都不顧慮到別人的感受 難道你會喜歡騎車有人突然衝出來或是有人來個緊急大轉彎嗎 我舉個例子好了 我曾在一個快速道路清眼目睹一場車禍 一個上年紀的阿伯從慢車道往快車道轉過去 他沒打方向登就轉過去頭也沒轉回頭一下就這樣給他轉過去了同時後面來了一輛速度很快的汽車......結果當然撞在一起了 老伯被撞非大概一公尺吧 妙的是.....老伯被撞飛了還有力氣爬回去減他掉出來的香煙 撿完後又趴下來不動 我" 個人 " 是覺得很可笑啦......生命可能都有危險了還有時間去故他的香煙 在我眼中看來 香菸比他生命還重要吧 根本不懂得重視他的生命 雸且他移動了也破壞了造事現場了 我想表達的是........很多人連自己都不尊重了還想要別人尊重她們 雖然法律是行人優先 禮讓老弱婦孺 但是生命只有一條 法律可以保障你但是法律卻就不回你的生命阿 仗著有法律兒根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嗎 這種人不但害別人也害自己 如果遇到這種人以會有啥感想呢?真搞不懂那些人腦袋到底在想什麼.......路又不是你一個人的你有啥權力可以這樣橫行呢?你是開砂石車嗎?開砂石車是因為愈不到比他大的車子他才這麼橫行....若是遇到的是比他車體大10倍的車在陸上橫行看他會部會小心開車........................ 關於作者PO的文章很短又沒詳細說明所以我也不多說而且要目擊現場才能做評斷 我是因為很討厭白幕所以才會PO這麼多廢話 讓大家見笑了 請多見諒:) |
我也覺得很奇怪很氣憤,但是聽我岳父說判決書上有駐名不得上訴,我不明白,可以這樣子嗎?
宣判後還不到2個禮拜,他就威脅說如果不馬上付款就要申請扣押,我不明白,已經押給銀行,他還想押什麼? 你知道嗎,他居然想兩頭領錢,自己向保險公司申請了理賠,害的我岳父差點無法向保險公司求助,還好透過友人向保險公司的副理請求協助,而撥下了十幾萬,可是因為他之前不肯和解,並堅持提出刑事告訴,所以我的岳母因此被判了3個月,易科罰金又是快十萬元. 本來也有想過要採取一些行動,可是我父親勸我說事情過了就算了. 告訴你,經過這件事,我不但對司法失望,對師道失望,也對合作金庫也些怕,因為讓如此貪婪的人在錢堆上班,想到就覺得很恐怖 附帶一提,在上法院之前,他就暗示過我們,如果不照他的條件付錢和解而上法院,下場會很慘,因為他是很有辦法的人他有認識的人. |
引用:
>>>>>>>>>>>>>>>. 真黑, 難怪大家都對司法沒信心, 有太多黑法官了.................!!!!! 司法真的是有錢判生,沒錢就判死! 對於這種貪心的人x, 可能要請黑道去跟他(欺善怕惡)泡泡茶, 比較有效吧?! ps:有些人雖然"黑", 但黑的有道義&良心............................... |
我有個想法
那位某高手的照片搞不好不是它本人的 說不定是它哪個仇人的照片 藉機報酬吧 |
引用:
講話真差勁ㄚ..... 請注意網路禮節好嗎..... 要不要來個......你心裡知道吧..... :mad: :mad: :mad: |
引用:
真奇怪,怎會不能上訴?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44條 當事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得上訴於上級法院,告訴 人或被害人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有不服者,亦得具備理由,請求 檢察官上訴,除顯無理由者外,檢察官不得拒絕。 349條:自送達判決後起算,上訴期間為十日。 不知道是台北地院哪個法官判的?是在一審做的判決嗎? 如果有違法失職的話,可以彈劾法官,這種最簡單囉:o 被我移送懲戒的公務員不計其數,如果不爽的話, 可以把CASE說清楚一點來聽 :D |
引用:
不論你是誰,都必須服從多數人所建立的道德觀,否則最後只有被淘汰的命運.... 世界上只有三種人可以改變多數人所建立的道德規範 第一種:神(或云信仰) 第二種:政客 第三種:不要命的白目 呵呵..你是哪一種,你又憑什麼可以說這種話? |
引用:
這是民事訴訟法的case吧,但是民事訴訟法除了511條第一項與625條外,怎麼 會不能上訴呢?我到很想看看這篇判決書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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