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助女騎士就醫 被反咬肇事索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868536)

jam625 2009-09-13 04:22 PM

以後要救人
可能要先把手機拿出來全程錄影
並徵求當事人口頭確認
並告知已全程錄影供他做為報案之用
說不是施救者撞到的
一切責任有傷者自負
施救者再幫他叫救護車吧 :jolin:

dogcccrrrwhh 2009-09-13 04:29 PM

引用:
作者jam625
以後要救人
可能要先把手機拿出來全程錄影
並徵求當事人口頭確認
並告知已全程錄影供他做為報案之用
說不是施救者撞到的
一切責任有傷者自負
施救者再幫他叫救護車吧 :jolin:


這方法不好,有破綻
搞不好會被告恐嚇

霆哥 2009-09-13 05:05 PM

建議公佈女騎士姓名和工作地點

遇到這種人 能跑多遠就跑多遠...
貝戈戈....

13F 2009-09-13 05:13 PM

希望熱心的人不要因此心涼了.
ps:事發現場記得不要移動傷患.因為不曉得有沒有骨折,內出血,腦震盪..等
待救護車到來再給救護人員處理.

以前不是有個新聞,發生在早上,老翁好像被撞,倒臥路中間.
好像足足有十分鐘久都沒有人過去幫忙.然後被後頭來的車碾斃......

believe9999 2009-09-13 06:28 PM

路邊車禍幫忙叫救護車是要用公共電話的,且不可留下資料吧
而且長輩沒告戒過嗎

NO NO NO
現在路邊攝影機一推去調個通聯紀錄就知是哪一支公用電話在什麼時間撥出的
然後再去附近的攝影機找也會有出包的機會
我的建議是用飛鴿傳書啦

V-Monji 2009-09-13 07:31 PM

能視而不見就視而不見,現在台灣不只這現像,已經嚴重到像是好心地幫人家撿個掉落地上的東西,都極有可能被懷疑甚至是指控偷竊之類的,尤其是被有心人士趁此好好的敲一筆的也不是不可能,而且現今台灣的司法制度的不健全情況和對岸的有一拚,再加上腦子進水的法官的話,實在是不敢再想像下去了。

咕咕鳥 2009-09-13 07:52 PM

引用:
作者fgasfgasg
這案例真奇怪
依刑法第22條:業務上合法行為
是可以阻卻違法事由的
如果護士身份不適用「業務上」,也構成第24條 緊急避難
還判有罪的話,那法官應該腦袋發霉了吧


起訴歸起訴...
有沒有判刑就不知道了...
起訴的是檢察官...
到法官那邊應該就會駁回...或不成立

BEE 2009-09-13 07:55 PM

大家看了主題透過媒體轉貼 只會有負面的討論 但有沒有人想過 當時被撞得人根本都 不知發生啥事了--如果你有車禍或重摔的經驗話-- 所以把救他的人當肇事者。


這種事還是要有助人的心態..我有過類似經驗 都會留下附近商店的住家 或值班的人證電話 以防發生"誤會" --我是人類史上最不相信轉載文或媒體的 :D

大家繼續哈....路過而已。 :D

xx123 2009-09-13 08:23 PM

別以為街頭監視器能保護您 ..... 它也能成為傷害您的工具

在不肖警察 + 有心敲詐者手上
那能玩的花樣可多了

善良百姓平安出門 . 安全回家 . 安份守己 . 沒做壞事 .... 平白無故會沒法律麻煩嘛 ??
若不幸三更半夜被拉去警察局喝咖啡 . 做筆錄 . 扣東西
那種冤 . 咬著牙不一定挨得過

heeroc 2009-09-13 08:55 PM

看完大家的討論,覺得,在路上救了一隻浪狗或浪貓,還比救人還來的簡單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4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