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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 2009-09-03 07:00 PM

引用:
作者iorittn
可是我也沒有意圖散佈....只是對該新聞做出評論
310條好像怪怪的
309條拘役或罰我300元比較可能
另外民事方面也是看他要不要告嗎?


有時後告人只是給你個教訓(因為你罵他)
讓你出個庭他也爽

總之先不要想太多~對方要幹嗎~等你真的碰面就知

有夠呆 2009-09-03 07:14 PM

引用:
作者tony_follow_me
呵,網路上發言本來就要僅言慎行,就算到最後不管是否無罪

光跑偵查庭跟法院就夠你受的了(你在高雄,如果當事者在台北,你就要來台北,看你怎麼辦)~


原則上
應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惟雙方合意者不在此限
只要不要合意就不會在台北了

iorittn 2009-09-03 08:26 PM

引用:
作者有夠呆
原則上
應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惟雙方合意者不在此限
只要不要合意就不會在台北了

是這樣嗎?
只要在台南開
我有跟他玩下去的精力
在台北是對我不利

a843433 2009-09-03 08:52 PM

引用:
作者有夠呆
原則上
應以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惟雙方合意者不在此限
只要不要合意就不會在台北了

這裡有些許錯誤。


至少,第一次要到庭(提告審案所在的法院),在合議之前跟檢察官提出更換審理法院,經檢察官與審案法官同意之後才有機會(因為還要提告者同意,不過看起來不太可能)換。

步步為營,必要時鬧上媒體(不過可能反被媒體操弄,此為最下策)。

iorittn 2009-09-03 09:11 PM

引用:
作者a843433
這裡有些許錯誤。


至少,第一次要到庭(提告審案所在的法院),在合議之前跟檢察官提出更換審理法院,經檢察官與審案法官同意之後才有機會(因為還要提告者同意,不過看起來不太可能)換。

步步為營,必要時鬧上媒體(不過可能反被媒體操弄,此為最下策)。

那看來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我查了刑法309、310條
我覺得他用309條機會比較大
不過基本上我也不認識他
而是對報導的行為提出我的看法
只要法官能認同的話
其實我覺得我贏的機會還比較大
可是對方是法院常客
我在這點上遠不如,加上我也不是很會說話那種人....

遇到這種人還真的是後悔我沒有法律系的朋友~"~

a843433 2009-09-03 09:26 PM

引用:
作者iorittn
那看來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我查了刑法309、310條
我覺得他用309條機會比較大
不過基本上我也不認識他
而是對報導的行為提出我的看法
只要法官能認同的話
其實我覺得我贏的機會還比較大
可是對方是法院常客
我在這點上遠不如,加上我也不是很會說話那種人....

遇到這種人還真的是後悔我沒有法律系的朋友~"~


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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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應該可以幫助你一些! 加油!

流精歲月 2009-09-04 01:18 AM

請問你是故意把你的攻防策略在這裡寫給他看嗎?

lobben 2009-09-04 01:55 AM

引用:
作者流精歲月
請問你是故意把你的攻防策略在這裡寫給他看嗎?

沒差阿 反正對方是輸定了

chaotommy 2009-09-04 02:06 AM

引用:
作者prelude
如果ip在國外就可以免責嗎?
這樣我可以來提供一個代客罵人的服務

:shock: :shock: :shock: :laugh:


生意開幕時記得叫我

sutl 2009-09-04 02:45 AM

引用:
作者iorittn
可是對方是法院常客
我在這點上遠不如,加上我也不是很會說話那種人....

其實,法院常客反而讓法官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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