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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2009-06-15 09:00 AM

我也覺得惡蟲大的這種講法,很符合法律專業人員給我的那種鑽研法律條文的精神.

但是包括惡蟲大的許多人,只要一講到廢除死刑,也愛講刑罰要有教化人心與杜絕犯罪的效但法律被這樣玩,不但無法杜絕犯罪,更無法給國家社會正面的教化人心效果.
所以只要不判死刑,這些人就會把他們對法律所加諸的道德教育意義擺到一旁,專心搞法律的文字遊戲,這是不爭的事實. :think:

『大家應該叫立法委員把刑法,統統改成客觀處罰條件』這話看似沒錯,
但事實上,平民百姓再怎麼呼籲,也敵不過法界人士與高高在上的高官/立委的意見,
更何況最近還看到總統簽署什麼人權宣言之類的,說要與世界的人權觀接軌,

請問有文明先進國家大多是採所謂的『客觀處罰條件』嗎?
如果不是,在前面的事實條件下,我會更加相信這更不可能在台灣實現.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噗,我覺得惡蟲說的理由還蠻堅強的,不過這有沒有直接故意未必故意,
不是我想講得重點,而是該嫌犯有加駐警語與圖示這件事情,到底要怎麼排除他不是想防止人家喝下去?如果說他殺人的意圖有這麼堅決而且毒物又這麼強碰一下就死,嫌犯根本不需要費那的多的功夫貼一堆有得沒的,就算主觀上他是為了推卸責任,你要怎麼證明或者說要怎麼排除他那根本是假的、虛偽的。

檢察官客觀證據上有排除這點嗎?如果證據不足,為了以後社會大眾著想,大家應該叫立法委員把刑法,統統改成客觀處罰條件,不就好了。

sutl 2009-06-15 09:08 AM

引用:
作者zzz333
陪審團應該只判有沒有罪而已吧!
真的量刑應該還是在法官手上吧!(我不知道???)
現在的問題是在量刑.

你真的以為問題只出在量刑過輕過重而已嗎?

還有沒證據判刑,有證據不採納的更誇張案例。

而且陪審團制度可以讓法官有食人間煙火的機會,不要忘記台灣的法官誕生制度,大部分的法官都是學生直升的...

ABSOLUT 2009-06-15 09:27 AM

引用:
作者我是七年級生
也就是說下次拿刀砍人前
在刀和衣服上註明貼上警語

我要砍你,請閃開

是不是這個意思


:flash: :shock: :eek:

zzz333 2009-06-15 09:45 AM

引用:
作者sutl
你真的以為問題只出在量刑過輕過重而已嗎?

還有沒證據判刑,有證據不採納的更誇張案例。

而且陪審團制度可以讓法官有食人間煙火的機會,不要忘記台灣的法官誕生制度,大部分的法官都是學生直升的...



我知道,
只不過在台灣用什麼制度有差別嗎?根本的問題沒解決根本就沒用.
更不用說台灣哪一次抄國外的東西有成功過?
不是亂改一改亂做,就是反過來做. :jolin:

證據不採納跟證據不合法一樣扯,明明只有這樣證據可以證明卻說取得不合法不採納???
這要怎麼服人,這是什麼他x的法律. :tu:

噓嘘尿布二代目 2009-06-15 09:45 AM

很明顯, 司法系統在打混, 如果真的注重人權, 那麼從鑑識方法, 審判體制都會參考歐

美先進國家, 而不是現在的原地打轉

目前他們只是使用他們習慣的司法系統, 按他們"主觀認定"的判決結果, 再找法律條文和犯

罪事證說服社會大眾而己, 有一點倒果為因的味道

我唸書時, 那時最流行的法律片就是 LA law

美國人在進法庭作證時, 第一件事, 就是發誓, "在法庭所說的均為實話"...這個台灣怎麼不

引進; jury導入恐怕更難

老實說, 司法人員根本不想人民太過於了解法律; 要不然他們混什麼

polar168 2009-06-15 10:03 AM

引用:
作者噓嘘尿布二代目
老實說, 司法人員根本不想人民太過於了解法律; 要不然他們混什麼


錯, 不是司法人員而已


而是 "上層" 不想民智太開....否則人民就更不好唬弄了 :laugh:

titan200711 2009-06-15 10:31 AM

頭殼破洞的法官+不敢簽死刑的窩囊部長=台灣法治

黑禾 2009-06-15 10:42 AM

司法 我呸
真是有錢、有權、懂法律才有司法
對一般民眾都是惡法
越是上位者都是一樣
越會玩法 :tu:

回想專科時
學校必修民刑法慨要
請了法官(正式職稱:推事)來教授
長的斯斯文文、一派仙風道骨、不食人間煙火
每次上課都吹噓自己常常寫省審判書都到半夜1-2點
才領部長級薪水、住法院宿舍,不符合比例

結果翌年後
同學外出打工卡拉OK
該家是幫派份子經營
當然也有黑色事物
就經常常看見教授的推事
三不五時去捧場
與幫派份子同樂
都要到1-2點才回法院宿舍 :shock:

從此
我就不大能相信司法
司法若要人相信
只有等到受害者的角色
無論是一般人、有錢權勢者、或是檢、調、法院系統的相關人等
都是一樣無差異時

那才是真真實實的司法時代 :think:

Eav 2009-06-15 01:35 PM

引用:
台灣的律師是訟棍

台灣的司法人員是偽善投機者


贊同這句話。

貓在海灘上碰到律師會做甚麼事?
它會拿沙子把律師埋起來。

同性戀跟法官有甚麼不同?
同性戀一次只搞一個。

Luger 2009-06-15 01:55 PM

引用:
作者Eav
贊同這句話。
貓在海灘上碰到律師會做甚麼事?
它會拿沙子把律師埋起來。
同性戀跟法官有甚麼不同?
同性戀一次只搞一個。

某國的笑話
Q:為什麼不出有關律師的郵票?
A:因為民眾會不知道該把口水吐在哪一面 :laugh: :jo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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