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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性侵受害者 可申請國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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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裡來的統計數據???????????????????????????????????????????????????????? |
引用:
正如你說的,這是社會福利政策,就如同低收入戶、殘障福利一樣 低收入及殘障也不是國家造成的,但為了讓這些人能夠繼續生活下去而會有金錢、福利上的補貼 國家補償利用代位求償的形式,使受害人能真的收到實質上的賠償而不僅僅是形式上的正義。以國家的力量來避免加害人脫產、賴帳,總比弱勢的被害人來的有效益 以這個角度來看,我們該監督的是政府有沒有好好的做到向加害人求償的這一工作,樓上有人提到的血汗工廠、強制扣除1/3薪水或向翁大銘一樣遭羈押,都是可行的方式- |
引用:
同樣一句話,說的出發點不一樣、解讀方法不一樣,結果也完全不一樣 我們會告誡女孩子要懂得保護自己、我們會提醒有錢人財不漏白 但不代表女孩子沒有保護自己、有錢人財漏了白,加害者就有權力加害對方。這應該是基本的邏輯吧 另,你所提的癌症更是不能類比。我們應該(或能夠)勸導癌細胞跟人類一樣遵守道德、法律規範嗎? |
引用:
問題在於"為什麼只有性侵犯案件可以國家補償,其他案件沒有?" 其他類型案件被害人就不是人嗎? 其他類型案件被害人就不可憐嗎? 其他類型案件被害人精神就不會有創傷嗎? ........ ........ 不過是討好特定團體吧了! 現在經濟嚴重惡化,我失業中,為什麼不把6個月失業幾付延長? 這些官.....錢都這樣花! |
這裡有一篇論文,可供參考:
個人犯罪被害特性及其成因之研究 http://etds.ncl.edu.tw/theabs/site/...=091CPU05102007 摘錄: 在生活方式及行為特性對犯罪被害的影響方面,研究發現,愈傾向遊樂型生活型態、愈多偏差行為、愈少家人互動、愈傾向在外活動,又居住在環境不好地區的個人,遭受犯罪被害的可能性愈高。研究也同時發現,不同被害類型在生活方式及行為特性因素平均數的差異檢定,均有顯著水準的差異存在,傷害被害及性侵害被害,其生活方式及行為特性較為相似;扒竊、竊盜、強盜及搶奪被害,其生活方式及行為特性較為相似。 ~~~~~ 如果是女性+遊樂型生活型態,性侵害就是一大犯罪選項. (99.%女性專屬) 另外,性侵害的犯罪黑數很高(沒報案.) |
引用:
引用:
樓主一開始不就有列出來,犯罪致死以及重傷本來就在保護範圍內,這次修法只是增加了性侵被害者,這個制度不是新發明好嗎? 另外,常常在討論串中看到「特定團體」被砲轟。什麼叫特定團體?跟自己沒關係的就是特定團體?抑或是少數人算是特定團體?因為少數或與自己不相干,所以這些人的議題就不關自己的事嗎?一點同理心都沒有? |
碳粉油墨漏餡 文具行老闆涉猥褻女童遭起訴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07/5/1j3xp.html
碳粉油墨漏餡 文具行老闆涉猥褻女童遭起訴 更新日期:2009/05/07 22:33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7日電)電視劇「CSI犯罪現場」警方利用科學鑑識破案的劇情,深深吸引觀眾。板橋地檢署今天也依據一個碳粉油墨掌印證據,起訴涉嫌猥褻女童的張姓文具行老闆。 檢方表示,張姓嫌疑人涉嫌自民國93年起,趁女童到所經營的文具店購物時,猥褻年僅5歲的被害女童,隨後,張姓老闆索性時而襲胸、時而撫摸。被害人直到今年就讀小學5年級後,才告訴姊姊。家屬獲悉後,提出告訴。 檢警調查時,張姓嫌疑人矢口否認,但經女警檢查後發現,女童下體附近有個沾上油墨的手掌印,採證後發現和嫌疑人手上的油墨一樣。 雖然張姓老闆始終不承認猥褻女童,但因證物明確,加上女童對猥褻過程描述詳盡,板橋地檢署認定張姓老闆涉嫌重大,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嫌將他起訴。 ------------------------ 小弟前天看年代新聞有看到這則新聞,記者有去文具店採訪 我看了電視嚇一跳,這不就是YAHOO賣家專門做連供改裝的,我是有去他們店裡給他改過一次印表機機,但改得效果不好,會有倒墨的情形.. 之後就認賠學經驗就不去了 這個小女孩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很不敢相信看起來正常的老闆會涉嫌猥褻!!! 新聞電視畫面.. ![]() |
萬一當事者串通起來,故意來個性侵, 吃個幾年牢飯換幾十到幾百萬的賠償, 那國家不是要倒了 ?! :th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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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的..是國家補償沒錯 所謂的道德風險可能會增加也是由此而來 社會上抱著以享樂人生..物慾至上的人不是沒有 所謂的身體或許只是換取物質上滿足的一種手段 今天有人倒楣遇上這樣的人或是集團假設中了圈套 看你要私下和解或是鬧上法院..反正我都能夠在你身上拿到錢 我想大部分的人私下和解的情況會比較多..日子還要過沒有人想把這樣的事情鬧大 除非對方獅子大開口~刑法就這方面的威嚇力足夠嗎.. 除非是第一次就被逮.不然仙人跳來個幾次應該比電話詐騙還好賺 就前文來說之前像性侵犯討回罰金的比例只有1/10 所以基本上這個賠償基本就是國家在給付的 對於加害人的嚇阻力似乎也不夠啊 PS.剛想到這個補償是不分性別的嗎? |
引用:
比例會偏高,這樣說也沒錯,但是法律的觀點,沒有人可以性侵另一個人. 所以補償金額如果沒有固定,可能由法官酌情開價吧? 但是犯罪人一但脫產,這些錢政府很難要回來,之前娃娃車熱死兒童案,好像園長夫妻都把財產轉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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