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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f 2008-02-27 02:14 AM

限速110晶片假如有用
其他國家早裝了
看看日本新加坡其他國家人民守法的程度
假如台灣人民守法的程度提高一點
交通就會改善很多

Mrniceguy 2008-02-27 02:22 AM

一堆王八蛋改翹管的都沒在抓了
還搭載限速晶片哩~別做夢了

allenlin 2008-02-27 03:16 AM

裝限速晶片? 那請順便嚴格執法"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跟雪山隧道一樣). :stupefy:

大昌 2008-02-27 03:23 AM

那就是說....
如果..
路上跑的汽車都只能買小貨車(齒比的關係要上一百一有點難度跟要有耐心)
騎的機車只能買小50(能上100就要偷笑了)

那這樣交通事故大概就會看不太到了 ??

griffey5896 2008-02-27 06:42 AM

先通過鞭刑才是最重要的

看看到時誰敢違規

shiangtop 2008-02-27 07:13 AM

引用:
作者色即是空
現任的以前曾經雷厲風行把賭博性電玩掃出台北市,不是玩假的
還有廢娼,取締私娼,也因此得罪很多八大行業
還有改善懶散公務員的服務態度
雖然施政滿意度很高,卻還是落選,因為不會做人
此人當時並不熟悉中國人的為官之道,不知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這樣誰也不得罪
選票都入袋
要當官會做事比會做人重要

有人認為他並沒有像台北市的時候有什麼鐵腕作為
因為此時他應該已明白會做人比會做事還重要
多做事得罪人不如不做,恐怕還丟了官
台灣需要的是虛假的,表面的,講起來頭頭是道卻不知道能不能執行
重要是要人聽起來高興,他就有市場
所以台灣幾十年來,並沒有什麼多大的突破和進步
因為會做人不會做事可能才是台灣要的

大哥是對的,也真的不用期待什麼

其實我個人目前在工作上也是遇到這種狀況,
我覺得不能以此為藉口,
做人很難外圓內方,
盡力就是。

一天到晚罵人烏龜車,
只有在最左邊的超車道不達最高速限才叫烏龜車,
有達到國道最低速限都不叫烏龜車,
闖禍的都是超速、違規,
自己先遵守交通規則,
去看看車禍原因分析,
台灣超過110在哪條路都是違規,
覺得最高最低速限太低?
那就要抗議速限設定不符需求。
請先遵守交通規則。

愛文哥哥 2008-02-27 07:22 AM


開超過200km/hr不算什麼啊∼以我來看台灣的高速公路路況還算不錯啊,跟比利時以及荷蘭差不多。

但是,比利時、荷蘭限速130km/hr,但也是一堆車超速啊(140~150),但是他們有路權的觀念,超完車會開回自己的車道。

最好笑的是隧道,歐洲的隧道都是可以變換車道的,歐洲的隧道內甚至還有分叉路,不像台灣,說是為了安全不能變換車道...我呸∼官員安於現狀,沒人敢去改變負責才是事實。

引用:
作者novashin
限速是110km/h
你一超過就犯法了,管你要超車還是超渡
如果今天法律強制執行110km/h 全道路架設"攝影機" 取消超速誤差值
你可以超車嗎?

OK,如果有給你超車的空間,那為什麼要限制在110KM/h?
這是邏輯上的謬論

記住,速限110KM/h這是一條線,你不能踩過線再來說要開慢一點比較安全
或是什麼被動安全OOXX的,那是兩回事
建議到這邊重新培養邏輯思考
http://www.lailai.com.tw/happy/teacher.html


我還看到有人說什麼
1.開超過200km/h 不一定會出事.請參考德國高速公路
這種沒經過思考(或是已經努力思考過了...如果真的是這樣我很同情你)
的結論就不要拿出來笑了
A跟B根本沒關係的兩件事湊在一起做什麼?
去看看這篇討論串的主題是什麼,不要答非所問

shiangtop 2008-02-27 07:47 AM

引用:
作者八豆妖
這我倒不反對... 不過聽到那時新聞中一個老伯伯說..
"我不載安全帽又不會危害別人的生命安全, 這是我的命, 難道我沒自主權嗎?"
我倒也無話.....

開車的後座其實也要用安全載, 不過沒罰, 大家不也沒在用?

其實即使生命是你的,
以國家的立場你還是沒自主權,
因為車禍後續會產生太多對整體而言的資源浪費,
報警、送醫、治療...,
對國家整體都是負擔,
中間有人可能會因而獲利,
但是這不是因需要產生。
真正好的政府是要提升國民健康,
減少醫療支出,
當然這是最高理想,
不可能達到但是還是得盡力去做。

很多事都不是單看表面,
大多數老闆看的想的就是要比領死薪水的員工多,
政府也應該要類似,
大多數的國民不可能事事宏觀、有遠見。

orea2004 2008-02-27 09:07 AM

引用:
作者愛文哥哥
http://ivanlin.adv.googlepages.com/RIMG_1218.JPG
開超過200km/hr不算什麼啊∼以我來看台灣的高速公路路況還算不錯啊,跟比利時以及荷蘭差不多。

但是,比利時、荷蘭限速130km/hr,但也是一堆車超速啊(140~150),但是他們有路權的觀念,超完車會開回自己的車道。

最好笑的是隧道,歐洲的隧道都是可以變換車道的,歐洲的隧道內甚至還有分叉路,不像台灣,說是為了安全不能變換車道...我呸∼官員安於現狀,沒人敢去改變負責才是事實。

我們的交通規則很多都是因為基於"用路人的駕駛道德不高"而制定的
偏偏官員又不認真思考如何提高用路人的駕駛道德
改善用路人進場退場機制

八豆妖 2008-02-27 10:37 AM

先說明一點, 我不反對開罰沒帶安全帽, 單純就事論事來討論
引用:
作者shiangtop
其實即使生命是你的,
以國家的立場你還是沒自主權,

我想你可能打太快了, 如果這樣說的話, 和共產國家沒什麼二樣. 我有我的人權, 包括生命權.
引用:
因為車禍後續會產生太多對整體而言的資源浪費,
報警、送醫、治療...,
對國家整體都是負擔,

這點可以認同. 只是現今的保麗龍安全帽完全是載給警察看的啊... 現在你載安全帽, 不也一樣, 報警、送醫、治療...

以前我會買好一點的安全帽來保護自己, 現在呢? 去路上看, 10 個有 8 個人的安全帽一點都不安全. 現在載安全帽以經流於行事了, 雖然現在在開車了 (畢竟更安全). 但這個問題, 如果細想, 我覺的還是要從教育做起, 讓每個人都珍惜自己的生命, (你才會真的願意花錢買 "安全" 帽) 也才會降低肇事率啊 (更小心騎車)... 罰未載安全帽畢竟只是治標不治本啊... (不過也是現今唯一可以做的,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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