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瑋倫 百萬網友圍剿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692279)

sp128 2007-01-31 08:48 PM

之前看新聞有網友願意出價一萬購買薛女的個人資料,可見社會上很多人都蠻衝動的。

我承認,我也是衝動派的,這輩子還沒有討厭到一個人想要置他於死地。

之前有位腦殘的記者說,許瑋倫的死跟「死亡筆記本」有關。

那好啊,要是真有死亡筆記本,我一定第二個寫上這位記者的大名。

第一個當然要保留給今日上頭版的薛小姐啦。

單單寫上妳的姓名,讓妳死於心臟麻痺。哼,哪讓妳死的這麼輕鬆,別傻了。

瑋倫臨終前經歷如何的痛苦,我絕對要讓妳感同身受,讓妳下輩子不敢再亂肇口業。

許媽媽願意南下屏東祈願折壽三十,只為換取瑋倫的小命。
而我也願意換取死神之眼折壽一半,只為奪�**坐k的賤命!

沒有錯,我現在就是在毀謗妳。

歡迎妳來查我的個人資料來提告我,這不是妳最愛說的口頭禪嗎?

告了一個我,還有千千萬萬個我。

只要有心,人人都是奇樂。

粉紅小公主,妳這下真的是在劫難逃了。

viva_la_da 2007-01-31 09:39 PM

冤冤相報何時了...難道什麼都一定要置人與死地才肯甘願嗎?

就不能和平點?這個社會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從這裡就依稀看得出來..

blog都被關了,我覺得事情到這裡就可以了..

那些開新blog公幹她的人心態也真奇怪,這樣不是就在做自己討厭的事?

還有人說薛女blog被關了很可惜,沒地方發洩,寒假沒事做了...

唉..這是什麼心態?

我愛E奶 2007-01-31 10:24 PM

在自己blog幹瞧都不行嗎???

沒有言論自由喔...雖然行為不是很好~但是那是人家的事~他罵他的關你們屌事?

阿扁死了我在bolg罵難不成也會被這樣公佈個人資料?

宅男果然大部份是腦殘的

uno 2007-01-31 10:43 PM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在自己blog幹瞧都不行嗎???

沒有言論自由喔...雖然行為不是很好~但是那是人家的事~他罵他的關你們屌事?

阿扁死了我在bolg罵難不成也會被這樣公佈個人資料?

宅男果然大部份是腦殘的

是沒有關係
可是網路是公開的
這樣毀謗人就是犯法的
難道我在這邊罵你就沒事情嗎??
你也不差....

cycpc 2007-01-31 10:52 PM

如何證明自己的 Blog

雅虎的 Blog 是提供會員免費使用的,既然公開在網路上就要會自己的話負責

除非那位小姐自己架設一個Blog網站,關起門來自己罵,而不是公開,在公開的場合做不該做的事,被罵算是正常,社會還沒有病,病的人只是少數,但太多的人沒把情緒控制好,這一點的確要檢討 :think: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在自己blog幹瞧都不行嗎???

沒有言論自由喔...雖然行為不是很好~但是那是人家的事~他罵他的關你們屌事?

阿扁死了我在bolg罵難不成也會被這樣公佈個人資料?

宅男果然大部份是腦殘的

T.C. 2007-01-31 11:04 PM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她的道歉只是被逼著講的
我相信她的內心一定仍然是在咒罵的
法律途徑,就算提告,依台灣的司法的判決速度,光想就懶的告了吧
動不動就搬出憂鬱症,我媽媽也罹患憂鬱症好多年了,就沒看過她這做類似這樣的事情
不過傷害自己倒是好幾次了,希望這位"小姐"那一天真的憂鬱症真的發作
然後就.........一路好走.....= =凸

nicc 2007-02-01 01:52 AM

牠的部落格之前有一篇文章,標題是 " 我交男朋友了,有地方可以住了,不用租房子了 "
看到這個標題真是無言
也漸漸能理解為啥牠會做出這種腦殘的事

而且似乎還一邊道歉,一邊開分身帳號繼續罵?

ahan666 2007-02-01 02:01 AM

其實他是在幫他BLOG衝流量啦

JOSON 2007-02-01 02:52 AM

1.不要到她指定的聊天室聊天,

因為她都是隨便亂抓一個人頭來充當!去她指定的聊天室幹瞧,

只會使聊天室的人更加厭惡瑋倫!

2.她pro的網址可能也要小心有木馬或病毒,不可不防!

絕望 2007-02-01 02:59 AM

引用:
作者我愛E奶
在自己blog幹瞧都不行嗎???

沒有言論自由喔...雖然行為不是很好~但是那是人家的事~他罵他的關你們屌事?

阿扁死了我在bolg罵難不成也會被這樣公佈個人資料?

宅男果然大部份是腦殘的


中華民國刑法第312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至於放在人人可見的公開blog算不算公然,想必腦不殘的你應該很清楚吧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2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