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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多了兩個藝人騙子, LI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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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吸毒~錯的就是錯的~ "那類圈子誘惑和壓力比較大" 這是藉口吧~ 還有多的錢可以買大麻喔~ 賺的閒錢太多? 要比壓力很多人比他們更大~ 我是贊成你前段寫的~ 但是後面甚感覺怪怪的~ 還有他們是公眾人物~ 是靠在電視上賺錢的~ 本來就會被有所評論~ 要不就當一般的鄉民阿~ 這樣這篇新聞大家也不會去特別注意~ |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不過只希望後續別扯到吸食這玩意還要就地合法化= =||| |
引用:
逃脫又如何? 首先他敢站出來承認 就算法律判他無罪又如何 有干擾到你或影響到我嗎? 承認是道德問題 判罪是司法程序 你在這邊發言他會多加重刑責嗎?你我不是法官 你管他關十年或是無罪 何況誰不想逃避刑責?不然律師是拿來幹嘛的(當然本意不是拿來逃避的) |
引用:
你這個就叫指控 有誨謗之嫌 我懶得理你並不代表你以後不會出包 講話最好小心點 現實生活這樣講準備吃牢飯了 我並沒有做錯什麼 也沒吸毒 那兩個是被抓到吸毒 且在電視上公開說沒有(第一次) 這樣不叫liar叫什麼? 對啦 不叫lier 有一個網友對自己的英文很有自信 質疑別人前也查個字典吧 |
還有
我不認為那叫勇氣 有勇氣第一次就認了 那叫停損 該不會你是國光幫fans吧... (我說該不會喔..這算合理懷疑,不像你直接指控別人是liar) |
有些國家吸毒是合法的耶,癌症末期也是打嗎啡來止痛,吸毒應該不是什麼天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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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該修法讓持有,吸食者一併死刑處理,
幹嘛只處販毒者死刑呢? 只要斷了需求,提供者不就活活得餓死了嗎? 販毒者唯一死刑,不是什麼天大的罪,死刑而已。 |
引用:
你這例子舉得實在是不倫不類..... :jolin: 癌症末期施打嗎啡止痛~ 與吸毒成癮竟然可以扯在一起..... |
癌症末期的病人?那是要死的人了。
不過我知道毒癮犯了也是感覺要死了。 真是痛苦,好吧,死刑侍候。 |
引用:
想法真特殊~ 難怪有些人犯法或做錯事~ 都還覺得無所謂~ 還一付自己都是對的樣子~ 現在是在臺灣~不要在有些國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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