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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frank 2006-01-25 10:30 PM

引用:
作者minghong
錯 最內的車道是超車道 如不是在超車狀態 還是應該閃到外車道


規定已經改了,
小車可以用最高速限行駛在內車道,

請看高速公路局官網的 FAQ .

hjfrank 2006-01-25 10:38 PM

引用:
作者VMA
我在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查到
第八條.第三點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交通管制規則 (http://www.freeway.gov.tw/index_manner.asp)
只要用最高限速行駛,沒理由要讓路。


是呀,
就是這個,
白紙黑字的規定,


我記得在中山高桃園到中壢路段附近的路中央有一個告示牌"內側車道是為超車專用",
不曉得高速公路局的人員要作何解釋.

apex168 2006-01-25 10:51 PM

引用:
作者hjfrank
我記得在中山高桃園到中壢路段附近的路中央有一個告示牌"內側車道是為超車專用",
不曉得高速公路局的人員要作何解釋.


印象中... 電視新聞有說過.....
好像是給客貨車看的吧~

就是超車完畢就要馬上閃出內側車道

什麼都沒有沒有 2006-01-25 11:00 PM

飆車仔撞死是自己活該 對社會有益無害
被撞的人很倒楣 只因飆仔的一時爽快造成別人終身殘廢 家庭破碎
詛咒飆車仔全部死光光

hjfrank 2006-01-25 11:07 PM

引用:
作者Es4241
臺灣教育失敗的代表,觀念錯的凶,還信口雌黃,超車一定要從左邊超,路隊長佔據最內線,別人如何超車? 看看法規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修正 第四十七條.....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這個問題很耐人尋味,
可以來聊聊;

不過,
您也許誤會他的意思了.


先來說說我在高速公路行駛的習慣吧~~
我在中山高(速限 100 KM/H)一律用 110 KM/H 左右的速度去行駛,
在北二高(速限 110 KM/H)一律用 120 KM/H 左右的速度去行駛,
請問:
我這樣的車速算不算是各位所謂的"烏龜車"?

如果這樣不是烏龜車,
那我車子按照國道速限 + 10 KM/H 行駛在內側車道是很天經地義、合情合理的,
如果別人在我車子後面動輒以 150 KM/H 以上(超速行駛)要我讓路,
說得過去嗎?


對方已經超速違規在先,
他要超車就應該自行想辦法並承擔後果,
而不是要我們這些遵守規則的駕駛人讓路給這些不守規定的人.

hjfrank 2006-01-25 11:37 PM

S2000 兄,
來聊聊吧;

如果你回覆得讓我心服口服,
從此以後小弟上高速公路一定去禮讓那些超速違規的駕駛人(如果他在後面用大燈連續閃我的話).

aug 2006-01-25 11:50 PM

引用:
作者hjfrank
S2000 兄,
來聊聊吧;

如果你回覆得讓我心服口服,
從此以後小弟上高速公路一定去禮讓那些超速違規的駕駛人(如果他在後面用大燈連續閃我的話).


"只要你比我快我就會讓出來,我才不管你開多快."

S2000 2006-01-26 12:32 AM

引用:
作者hjfrank
S2000 兄,
來聊聊吧;
如果你回覆得讓我心服口服,
從此以後小弟上高速公路一定去禮讓那些超速違規的駕駛人(如果他在後面用大燈連續閃我的話).


被hjfrank兄點名,不好意思又來廢話幾句

就小弟自己說過的,條文是死的,人卻是活的
依照速限行駛天經地義,在條文上是很站的住腳
這些我都不反對,只求幾點罷了

將心比心,相信有些人並非飆車族,但是有急事趕時間
(公事的需求、還是家中有急事、又或是其他需要趕時間的狀況)
換個車道,讓他先過去又如何?今天換作自己是不是也會有這樣的需求可能會發生?

今天有人說為何非得在內車道超車?
首先條文上標明由左側超車,因為我們是左駕的關係,右邊超車的死角較大
為了安全起見,條文上這樣記載著。但是許多人也還是從右邊超車
很簡單,自己能處理的就換個車道,誰閒著一定要你讓給我?

但是這問題存在著一個很大的盲點,就是忽略了實際的狀況與希望可以超車的原因
通常會希望快車道不要有龜車,就是台灣高速公路常常有並排行駛的情形
全都佔滿了想超也沒得超,當然只好希望快車道的可以稍微加速,至少讓人超車一下

真的飆車族管你那麼多嗎?不就是蛇行鑽車陣?反正他能快就好
所以這邊再說一堆飆車族怎樣怎樣,不是有點族群定義出錯的狀況嘛?

因為自己霸著快車道不放,進而影響後方車輛為了超車得硬是換道,徒增後方與旁邊車輛的危險
死道友不死貧道,就是這種自私的心理因素吧!這種態度是否必要?
何況說不定這種態度,會變成死貧道不死道友,因為不給超車反而可能發生後車追撞之類的交通事故
這樣會比較好?今天就算你沒錯,發生事故也是造成你的困擾啊?就算你沒錯,但因被追撞出了事
受傷甚至失去生命,這樣會好嗎?只為了那口氣?想想家人跟自己,不值得的


當下次有人需要超車,若是你單純的拉高一點速度,讓後方可以超車就好,說不定減少了更多危險
而超車的車輛也能更感謝你,而你做的.....不過就是讓他超車,這麼簡單不損己的一件事情罷了,不是嗎?

allenl31 2006-01-26 12:56 AM

引用:
作者S2000
被hjfrank兄點名,不好意思又來廢話幾句

就小弟自己說過的,條文是死的,人卻是活的
依照速限行駛天經地義,在條文上是很站的住腳
這些我都不反對,只求幾點罷了

將心比心,相信有些人並非飆車族,但是有急事趕時間
(公事的需求、還是家中有急事、又或是其他需要趕時間的狀況)
換個車道,讓他先過去又如何?今天換作自己是不是也會有這樣的需求可能會發生?

今天有人說為何非得在內車道超車?
首先條文上標明由左側超車,因為我們是左駕的關係,右邊超車的死角較大
為了安全起見,條文上這樣記載著。但是許多人也還是從右邊超車
很簡單,自己能處理的就換個車道,誰閒著一定要你讓給我?

但是這問題存在著一個很大的盲點,就是忽略了實際的狀況與希望可以超車的原因
通常會希望快車道不要有龜車,就是台灣高速公路常常有並排行駛的情形
全都佔滿了想超也沒得超,當然只好希望快車道的可...

突然想到幾點:
現在都假設某台車(前車)以110的速度開
1.右側超車vs往右開讓
對於後車往右超車與前車往右開讓後車(超過110+)通過來比較, 哪一個危險???

很多人都說了 右側超車的確危險
但是在內側開110(一高)的人
遇到後方更高速來車需要禮讓的話 不也是要往右側開嗎
那不也是類似有右側超車的風險
怎麼會要前車冒著危險讓超速很多(110會感覺後方明顯接近,大約要120+以上吧)的車輛通過呢??

2.將心比心
前車以超過100的速度行駛時候
自己想超速
旁邊車少就自己超車嘛
喜歡超速 技術應該不錯 還會擔心右側超車的風險???
旁邊車多
道路擁擠了還要超速開??!! 這不是更危險嗎
那還在嫌人慢(而且前車都110了)

3."非常急迫"的趕時間??
試問一個月有多少時間是在"非常急迫"的趕時間??
常常?? 那是不是自己時間控管有問題
偶爾?? 車少自己鑽... 車多 應該就改用其他方式或是道路

捫心自問 , 自己超速真的都是因為趕時間嗎
大多數都是平時一上路就超速在開吧
沒警察就超速吧??!!
不要把自己常常超速的行為合理化成趕時間

jackeleclipse 2006-01-26 05:28 AM

嘻嘻∼每次遇到相關話題免不了一番舌戰

我只是在表現出我個人的看法而已
並沒有要改變各位的想法
請勿謾罵攻擊

開快車的就是飆車族....
有這種想法的人跟樓主(烏龜車皆為T牌觀念)沒兩樣

禮讓的觀念很簡單
還搬出一堆交通法規就是不肯讓的人你能說他是無意的嗎
怪不得會有"烏龜車"的名詞出現
更有樓主受不了這種故意的行為轉而來此發文

我開車直到現在
只要屁股被咬 一定讓他先過
不是因為怕他是飆車族會傷害我
我只是願意與他分享這條馬路罷了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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