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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天看到一篇很兇的文章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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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是海豹問這問題...... :flash: :laugh: |
上面那文章的「質量」很好啊!
你們寫文章的「質量」能比擬嗎? 這世道無論説的話、寫的文章、買賣的貨物都要求「質量」, 「質量」不好,會被唾棄! |
「杞人」這個詞彙讓我想到,西元1997年以前的香港在地居民之中,
若有心態上是想要回歸中華民國,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會不會被其他香港民眾當成「杞人」?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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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不是日本外來語
而是中國用語 小資全稱“小資産階級” 以前是個貶義詞 現在特指小資情調,追求生活品味的人 |
引用:
合同是現行法規用字, 台灣一直以來就有這種用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pcode=K0010028 引用:
https://www.pcdvd.com.tw/showpost.p...35&postcount=49 本站 2005-02-19 的文章 引用:
緩存和快取在台灣好像是不同字的翻譯。 cache 翻快取 buffer 翻緩存還是緩衝我就不確定了。 記得 PC Magazine 中文版有一期是介紹這兩種的區別, 好像是 cahce 有演算法,buffer 沒有。 DOS config.sys 可以設定 buffer。 另外有 smartdrive.exe 這種 disk cache。 |
中華民國教育部簡編本:
合約:經雙方同意所簽定的契約。 合同:雙方或多方為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等而訂立的共同遵守的契約。 中華民國教育部修訂本: 合約:雙方同意所簽定的契約。 合同:雙方各執以為憑據的契約。 臺灣社會環境近四十年的「純民間商業環境」相對偏好「現代漢語思路」而使用「合約」這個詞彙, 字面可以解讀為「合同契約」的縮寫。 「合同」則是元明清以來的傳統漢語詞彙。既然是傳統漢語,那某些新聞媒體和官方行政公務文書引用則無可厚非。 而該法律條文的「合同」之前也有補上「契約」一詞,而非單獨使用「合同」。 「合同」沒有包含「約」字,字面意義不足。所以即便古早年代有這種用法, 就是不受這四十年來的純民間商業思路環境所歡迎,因為字面意義不足。 補充,同樣還是老梗,「支付」這個詞彙本身,你到底要付什麼東西?不知道!?除非在前後補充詞彙來說明。 臺灣社會過去四十年的民間商業環境用詞是 付帳、付錢、付款 等等,詞彙中有呈現受詞用字, 讓閱讀者知道是要付什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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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怎麼不說「契約」也有補上「合成」,而非單獨使用「契約」。 要單獨使用的例子也有。 中央研究院現代漢語標記語料庫4.0版「合同」有 73 筆 http://asbc.iis.sinica.edu.tw/ ![]() |
覺得不足你可以自己補充啊,為什麼要等我說?
早些年代曾經有使用過是一回事, 但臺灣社會的現代漢語環境尤其民間商業環境, 就是字面意義不足就越來越少用了。 補充一下,我查了「合約」326 筆資料, 所以臺灣社會的現代漢語民間商業環境思維,就是覺得「合約」這個詞彙比較明確嘛!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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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契約合同是拆成兩個不同的詞。 而不是當成一個詞來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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