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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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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對的,保險就是讓你行為上的承受風險降到最低 不同承受風險就有不同的行為模式很正常 你該不會現在才知道有詐保兩個字吧? |
現在絕大多數的產險公司都拒絕承保超跑的車體險
這種免追償對方車主就更不用說了,沒有保險公司會願意出的 就算有保費也一定是超高,對於保險公司來說這種產品完全沒有利基點 |
引用:
而且一次為限吧,保險公司又不傻,下次還讓你這種人這樣搞?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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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也不一定是賭運氣啦,十台超跑的車主,有九台應該是覺得撞爛了 再買一台就好了,保什麼險XD 到時還要跟保險公司斤斤計較什麼可以換,什麼用修的,麻煩死了 |
引用:
最好放棄求償是說現在輿論好像有這種風向 對“受害人”造成不必要的心理壓力 不能代位求償的部分 我記得有個真實案例 超跑車主在借車的時候很阿莎力地說“撞壞就算了 不用賠” 後來果然一語成讖 車子馬上出事 保險公司依約出險後 打官司代位求償 法院認為既然車主已經放棄求償權 保險公司自然無位可代 判免賠... 我也贊成有個賠償上限 例如引入海商法的概念 不過會有很多技術性與公平性的問題要解決... |
比較衡平的作法是修改肇責賠償方式,也就有現在各賠各改成肇責高者負擔雙方所有損失,也就比誰更遵守交通規則和防衛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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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開準一點, 向人撞過去, 而且要撞到死, 賠的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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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別嚇死那些窮人了,按比例分攤他們都覺得吃不消...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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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和那些一般人想法相似,覺得有錢人風險承受能力高,不應該找其他用路人麻煩
不過這也是受害者自己決定的吧,用法律來剝奪他們的權益請求權,不太合乎公平正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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