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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普通的老百姓(有兼職魔法師),我看了這則新聞,只想知道一件事,
如果我莫名其妙的被告,而且告我的人其實告錯人了,那我在收到法院傳票之後, 到底要怎麼辦?因此而造成的損失要找誰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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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介入你們的爭論 不過發現你完全沒看懂喵醬表達的意思 報導內容,很明顯陳男不滿是,整件案是他自力救濟 是他主動打電話找到聲請人,二人電話一講,聲請人當然就知這個不是他的前同居人 告錯了去撤告也很合理 而書記官收到聲請人的撤告,再寄出撤告通知書給陳男 明顯書記官所有動作都是"被動",主動聯繫聲請人的陳男,而不是書記官 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回應,看來是在"唬爛",書記官只有被動寄出撤告通知書 陳男更氣的是,書記官給他的建議是,1.要請假,給法官寫信給理由申請 2. 認為告錯人,開庭時親身來說明 書記官並沒有跟陳男提到,他會主動連繫聲請人搞清狀況 出了錯後是少年家事法院的庭長說的,而不是書記官本人出來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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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你也說了書記官沒有權干涉 , 可是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如果書記官可以「處理」, 為什麼要冷默回應、讓苦主疲於自力救濟 ? 引用:
你前面說不到庭不能確認 , 又猜測聲請人可能已撤告、但未告知陳男 , 男方以為是通電後才撤告 , 而其實女方是通電前撤告 , 不然的話 , 一般如果是弄錯對象 , 聲請人應該是提出更正聲請 , 而非撤告。 但官方卻強調是書記官有去「處理」, 才得以迅速更正、取消錯誤的庭期 ... 引用:
我開文就問了、到現在還沒有專業人士回覆 :stupefy: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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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有你這篇至少讓我確定我打的文是能讓人看懂的 , 標重點回應標到累了、後面不想回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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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算是10年前的, 應該依稀還有七八成的樣子, 除非曾經去整形或因病而暴肥暴瘦 畢竟現在有兩個同名同姓的人出現 拿兩張照片給當事人辨認一下應該是最基本的做法吧 而且一調相片就會發現一個是55歲, 一個是20多歲的, 應該那時就立即可以分辨要告的是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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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身經歷過,跟書記官和檢察官打過交道,知道他們是多麼的唬爛 幾年前親人意外去世,檢察官要相檢確定死因 問題是我們家屬著急的是要趕快等檢察官簽發死亡證明 承辦檢察官一拖再拖,說很忙..然後說有什麼事,他的書記官會主動跟我們連繫 當時在等檢察官何時開偵察庭確定死因是意外,馬上就能開立死亡證 書記官說下星期應該可以,等一天沒有回音,等兩天...第三天忍不住打電話問 書記官說還沒好,好了會通知,要我們不要這麼急 又等了幾天,再打電話給書記官,他才說三天後下午幾點到地檢開庭 他X的,主動?主動個屁啦 好了,當天準時到達,檢察官開庭時說意外死亡,問我們有沒有異議..沒有簽結 我另一位親屬念了句,等這個死亡證等得夠久 檢察官有點不高興的說,決定開庭日期,我的書記官不是"主動"連繫你們嗎? 本來還想回嘴,我按下他小聲說算了..."民不與官鬥",這裡的事情結束就好,不要再節外生枝 主題這個案例,我們感同身受,書記官沒有一次口氣是客氣一點的,好像我們打電話去煩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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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向告訴人提出損害賠償... |
花錢請律師處理!
但是就我所知的法院慣例 律師費幾乎不可能請求原告賠償! 以下為不專業回答 歡迎專業人士指正 如果要自己來 應該是自己寫訴狀說明電話非你所有 你也不認識原告等等理由 如果要請假也可以一起寫進去 然後送給法院 如果準假(改庭期)/確認告錯人後撤告會發文通知 如果沒有,請準時出庭 不然被判敗訴會更麻煩!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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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回答!所以依我對你回答的理解,只要一個人被誤告,並沒有簡便免錢的解決方案, 只能在自認倒楣後,想辦法走法律途徑面對。我光想像就覺得很悲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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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書記官沒有權限決定,要不要來開庭這件事。 這與事後書記官有沒有去聯繫聲請人查證之間有什麼關係??彼此也沒有矛盾之處呀。 而且冷漠是當事人的片面之詞,事實上是怎麼樣,我們並無從知道。 但是如果那位陳先生像你一樣,以為打一通電話就可以不必出庭,那書記官有什麼反應我並不覺得奇怪。 至於後者,是女方先撤告,還是書記官去電後撤告,這光靠目前的資訊是無法確定的,這又是這篇報導沒有辦法解釋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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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相驗通常是現場就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的,如果沒有現場發給,通常是因為二件事:一是待解剖確定死因,二是待檢驗後確定死因。 而不管是哪一種,什麼時候結果出來,都不是檢察官這邊能決定的,更不是書記官可以決定的。 必須等到結果出來,法醫那邊才會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檢察官才會排定庭期,通知家屬到庭,開個簡單的偵查庭後,就發給相驗屍體證明書。 所以在等待解剖報告或檢驗報告的期間,檢察官是不能發相驗屍體證明書給家屬的,你們不論多急,打幾次電話都不會改變這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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