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遭吳念真指控盜用照片 全聯緊急會議中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29247)
|
---|
引用:
|
董仔看得起你,免費讓你上封面,
不來跪恩便罷,還在那ggyy, 以後不賞飯給你,遲早流落街頭。 這年頭幹董仔比幹皇帝威風啊! 用相片可以不用付錢, 同理,到全聯買東西也可以不用付錢? 董仔,你說句話啊! |
全聯賣的是食品/民生用品
會進去買的都是看有何優惠 而且顧客以主婦、中老年人居多 那本DM用誰的不都一樣 用球星不是很蠢 有幾個顧客認得出來 可能連認出吳導的也不多吧 :laugh: |
佔人便宜這個行為不可取, 但要特別注意有些人是"一丁點都不肯吃虧型的."
以前同事中有一個大家非必要不會去打交道的人, 因為她"覺得吃虧"那你就慘了. 所以面對這類人就是"遠離他們," 非必要就真的不要去打交道. 親戚中也有這種你喝他一杯NT70的咖啡要回報到NT1000的晚餐才會"等價." PS. 他們認定的吃虧標準是很獨特的. 不過, 以上說的只是生活感想, 跟主題事件沒有絕對關係, 畢竟不清楚他們的事情. 兩邊背景都很足夠, 自然能夠談出雙方都滿意的結果. |
1個附加檔案
舒跑吞下去了....
:flash: :flash: :flash: 全聯這個通路太大了... 舒跑只好吞下去 慘 |
引用:
舒跑不能得罪通路,不然以後不能鋪貨 舒跑不能得罪代言人,不然以後沒人幫它代言 所以我想大概會從代言人合約這邊修改,就改成我可以當"二房東"這樣 :unbelief: |
引用:
吳的名子上方.....有個很明顯的一串文........全聯水餃節 所以可以說是2+1次代言???...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舒跑願意吞,不過全聯那麼大公司,上上下下沒個人有法律常識?如果敢告到法官那裡去,法官可不一定買單。
不過他們還是會想盡辦法私了吧,公司大就是硬道理 |
節錄
公平交易法第第 21 條 廣(告)薦證者明知或可得而知其所從事之薦證有引人錯誤之虞,而仍為薦證者,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廣(告)薦證者,指廣(告)主以外,於廣(告)中反映其對商品或服務之意見、信賴、發現或親身體驗結果之人或機構。 ================================ 站在法律上, 廣(告)不實, 代言人也是有責任的. 吳念真先公開澄清應該是對的. 我手上也有這期全聯DM, 翻到裡面內文整頁近4分之3都是他加肉粽, 只在右下角一小格離子水商品, 真會讓人以為吳念真是代言肉粽. |
引用:
私了是必然的,但是捅出來的簍子很難收拾, 就像上次徐總裁失言道歉一樣, 形象的建立需要時間,但毀滅只要瞬間。 |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7:41 PM. |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