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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俄勒岡州民兵暴動 佔領政府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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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記得我說的不是不會變成小孬孬吧,我是說給民眾反擊的機會,不要說是槍擊案,每個人在碰到日常事情的時候,一直都會有人挺身出來,有人選擇當小孬孬,這種不致命的都有人當小孬孬,槍擊案你期望每個人都是英雄嗎?同樣的也有人會在槍擊案挺身當英雄,給英雄一把槍不應該嗎?給小孬孬一把槍避免人家找上他不應該嗎?∼ 我跟你說台灣有地方是合法擁槍的,還是國家發的,那就是金門跟馬祖,家家戶戶成年人都是自衛隊,一個自衛隊員發一把57步槍,有的家庭還有兩三把,子彈就放在鎮公所,沒事幹就要去打靶訓練,也沒聽說過金馬發生槍擊案,只有逃兵帶槍跟手榴彈逃跑,被憲兵追殺∼ |
引用:
比美國還多 ?????????????? https://en.wikipedia.org/wiki/Numbe...pita_by_country |
其實沒必要只要提到擁槍就一定要扯到台灣,明明案件是在美國發生
美國擁槍的依據是憲法修正案第二條 而俗稱權利法案的修正案第一到第十條是同一時間出台的 所以討論的時候該一起討論(要看全文請點) 依美國政府的說法 所有美國人在全國各處均享受此類權利法案的保護,不受任何地方、州與聯邦政府的侵犯。 上面意思很明確,權利法案的產生是為了保護人民不受政府的侵犯 擁槍什麼的,基本上是為了擁有能與政府反抗的力量。 就像人民可以對 幹 政府一樣,美國各州也有武力可以和聯邦對 幹 當然了,打不打得贏是另外一回事 但至少他們擁有一個觀念就是:政府不一定是全對,且人民擁用反抗政府的權利。 |
引用:
樓上正解 阿美利堅是靠義勇兵起家的, 擁槍對抗暴政本來就是他們的立國理念, 不管這個暴政是外來政權甚或是自家政府, 人民有武器可以挺身對抗就是憲法修正案第二條的宗旨~ 要阿美利堅人管制槍枝, 難~最多就是加強背景查核而已~ 德州州長都直接對黑罵罵開幹了, 可見這議題多難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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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
這是內戰.. 鋼鐵人和美國隊長呢? |
引用:
中華民國 私人可以有槍啊 而且是法律允許的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PCode=D0080037 ![]() 大約38-80年之間 其實有很多戶有槍牌的 |
引用:
嗯,我知道星星家裡都有槍的... 雖然有些可能是老掉牙的古董, 俗稱盒子炮的貨色... :flash: :ase |
引用:
這個有兩個部分,一個是允許你擁槍,但是要先有槍送去審查領牌後才能合法,但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卻是擁槍沒照就是違法,兩邊互相矛盾那要怎樣拿到槍? |
引用:
你比較正確,不過這數據怪怪的,加拿大槍枝人口比例應該超過50%,但這數據只有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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