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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2016-01-06 12:24 PM

引用:
作者Jose Chin
還在幻想嗎 :o :o :o

中官媒:不要幻想兩制高於一國


我想依照同樣邏輯出現【不要幻想各表高於一中】的標題也完全不意外...
;) :laugh: :think: :stupefy:

老兵. 2016-01-06 12:36 PM

引用:
作者noname
今日之香港 明日之台灣
竟還有人主張和平統一 一國兩制 :stupefy:

香港也有人還是很愛啊
任何獨裁專制政權底下都有一堆養的肥滋滋的打手

沙發椅 2016-01-06 12:50 PM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被失蹤的其中一位明明是具有英國國籍的英國公民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他首先是中國公民!!

若這些人都是在香港被失蹤那就算了
畢竟目前香港實質上是中國在管的,奈何不了他們
但…有人是在泰國芭達雅度假屋被失蹤的
看到鬼了
現在完全是不管你在哪,不管你是誰
只要他們認為你威脅到他們,你就會被失踨

而且用他們的說法,一切都是中國內政,完全合法。

老兵. 2016-01-06 01:18 PM

引用:
作者沙發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被失蹤的其中一位明明是具有英國國籍的英國公民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他首先是中國公民!!

若這些人都是在香港被失蹤那就算了
畢竟目前香港實質上是中國在管的,奈何不了他們
但…有人是在泰國芭達雅度假屋被失蹤的
看到鬼了
現在完全是不管你在哪,不管你是誰
只要他們認為你威脅到他們,你就會被失踨

而且用他們的說法,一切都是中國內政,完全合法。

不這麼強算什麼老大哥
哪來的資格和美國對嗆

真是一個可惡又可怕的國家 :nonono: :unbelief:

Stone Crab 2016-01-06 01:29 PM

引用:
作者沙發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被失蹤的其中一位明明是具有英國國籍的英國公民
中國外交部長王毅:他首先是中國公民!!

若這些人都是在香港被失蹤那就算了
畢竟目前香港實質上是中國在管的,奈何不了他們
但…有人是在泰國芭達雅度假屋被失蹤的
看到鬼了
現在完全是不管你在哪,不管你是誰
只要他們認為你威脅到他們,你就會被失踨

而且用他們的說法,一切都是中國內政,完全合法。


中共去年弄出來的國家安全法以及反恐法已經提供了"出境執法"的"法理依據"...
所以,依法行政,謝謝指教...然後五毛會跟你扯CIA, IRS, MOSSAD之類的...
:rolleyes: :laugh:

反恐法裡對恐怖分子的定義條款已經比草案收斂多了,
原本按照草案內容直接給異議分子跟政治犯安個恐怖分子的罪名也沒問題.
在歐美強烈抗議之下,被改成使用暴力行為的才算,
另外外商很頭痛的中國用戶資料必須保存在中國境內條款也在正式版刪除.
不過外商還是有提供後門跟解密服務的義務以及對中國網頁進行內容審查.
老共的官方回應是這些條款跟歐美日本的反恐法律沒有不同.
熊國已經率先為小老弟站台表示力挺.

PS. 今年前半年很有可能通過網路安全法,
其中很可能會以反肉搜之名夾帶一堆限制.
:rolleyes: :unbelief:

KGB 2016-01-06 03:31 PM

那個所謂的『基本法』在這個事件,官媒大辣辣的聲明了那就只是個樣板,隨時可以丟棄

當門面用的,部分香港人當初還真的信了。

我說,香港經驗不可不慎,有些東西,用錢是買不到的

希望台灣的民眾要看清楚這一點


20世紀少年 2016-01-06 05:19 PM

http://m.mingpao.com/ins/instantnew...1/1452010640544

林榮基兒子接受《明報》查詢,表示父親於去年10月24日失蹤,母親於11月5日到警署報案尋人,報案後數小時,即收到父親來電報平安。而家人其後收到警方來電,查詢林榮基是否曾致電返家,林子表示,其後曾再警方查詢案件進展,獲回覆指「不會再調查案件,因為林已經打電話來報平安,不算失蹤人口」。

這段話怎看,都是說人在政府機關手上....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KGB 2016-01-06 08:07 PM

引用:
作者20世紀少年
http://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106/s00001/1452010640544

林榮基兒子接受《明報》查詢,表示父親於去年10月24日失蹤,母親於11月5日到警署報案尋人,報案後數小時,即收到父親來電報平安。而家人其後收到警方來電,查詢林榮基是否曾致電返家,林子表示,其後曾再警方查詢案件進展,獲回覆指「不會再調查案件,因為林已經打電話來報平安,不算失蹤人口」。

這段話怎看,都是說人在政府機關手上....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就肉在砧板上阿∼人家想怎麼玩便怎麼玩

基本法,那是什麼東西?

nomad 2016-01-06 09:55 PM

引用:
作者CDancer
美國沒比較好,慣用手段就是書店裡的人涉嫌性侵全部抓起來調查。

什麼時候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美國了? :confused:

Stone Crab 2016-01-07 09:12 AM

剛剛看南華早報,
昨天提出嫖X論的香港立法會委員已經正式道歉了.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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