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https://www.pcdvd.com.tw/index.php)
-   七嘴八舌異言堂 (https://www.pcdvd.com.tw/forumdisplay.php?f=12)
-   -   [轉貼新聞]開槍打死拒捕通緝犯 警逾越必要遭判刑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1325)

sutl 2015-06-26 01:20 PM

引用:
作者bigDDD
至於法官就不一樣了
只要還有犯罪法官就一定要一直存在

所以要改成陪審團制度。

為了簡化陪審難度,採用贊成法官判決制度,而且不管贊成或是反對,陪審團都會解散,不會因為作出反對判決,而增加陪審時間。

因為大多數人很懶,所以大多數判決會贊成,只有少數太扯的判決才會被反對,換新法官與新陪審團重審。

這樣就可以當作法官素質的依據了。

傳說 2015-06-27 12:51 AM

我最討厭像你這樣的法律人
總以為自己依法行事公正嚴明
但是很多像警察、醫師、消防員等職業跟你們不一樣
你們坐在冷氣房裡不斷的重覆研究證據、推演模擬過程以求最佳解都還常常解錯
他們執行勤務的過程中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他們思考解決方案?
稍微猶豫一下可能就是幾條人命消逝甚至搭上自己的命
以此案來說
以後員警象徵性追個幾十公尺不會被民眾投訴凟職就好
反正人本來就跑不贏汽車
那麼認真努力不但提高自己的生命危險
萬一出個意外可能就賠不完從此人生變黑白.....

看看隔壁串還在嫌警察執法太寬鬆
真應了那首詩
東混西混、一帆風順,
苦幹實幹、移送法辦。

引用:
作者惡蟲
其實看到這新聞時,我心裡在想一個問題,就是為什麼這個員警會被起訴?

因為之前類似的案件,檢察官在認定上其實都比較偏向警方,所以當看到這種案件警員被起訴,就會不禁想,是不是他做錯了什麼,才會被起訴。

後來直到早上偶然間看到這件案子的監視錄影畫面,我才恍然大悟,媽的,又被媒體給愚弄了。
從監視畫面來看,警員的位置是在車側,也就是車子無法直接衝撞的地方,而且雖然車門被打開,但是員警站的是外緣,所以即使車子前進或後退,也無法以車門撞擊警員。

換句話說,就是根本沒有衝撞警員這回事!

所以把媒體告訴我們的既成印象去掉,現在的事實是,警員發現該人行跡可疑,上前盤查時,對方不予理會,反而駕車欲離開,則警員是否可以對他的人身射擊?

我想,針對事實的討論,才有意義。

KGB 2015-06-27 01:09 AM

我是認為這員警的確是有他的責任需負責

第一武力不對等,再過來嫌犯是嘗試逃跑,不是對員警施以強暴脅迫之武力

宵小見了貓哪有不跑的道理。。。

法官的判決是有道理的

我想到的是,如果有一天,台灣的警察想開就開槍,那並不是好事

台灣並沒有開放槍枝,員警平常所受到的威脅並沒有像國外那麼嚴重

除非開放槍枝,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當然我知道很多人嫉惡如仇,但是過當的武力使用

有一天,不知道會不會打到你

厝漢 2015-06-27 02:05 AM

我只能說 反正人渣就是該死~~~~~~~~~ 警查太袞,不過除掉一個敗類是好事

hakkinen978 2015-06-27 07:28 AM

不贊同警察擴權,因為我不信任警察

金聖怨嘆 2015-06-27 08:54 AM

現在警消哪有擴權,根本就是縮權好不好,槍不能用,隔壁串用割開鐵桶

救人還要判國賠 :p ,我覺得要有類似醫師開刀的免責同意書,不然只會讓

認真工作的人吃虧,警消以後工作是不是都採消極安全作為,這樣到底是

警消吃虧,還是人民吃虧? :think:

 

hakkinen978 2015-06-27 09:09 AM

引用:
作者金聖怨嘆
現在警消哪有擴權,根本就是縮權好不好,槍不能用,隔壁串用割開鐵桶

救人還要判國賠 :p ,我覺得要有類似醫師開刀的免責同意書,不然只會讓

認真工作的人吃虧,警消以後工作是不是都採消極安全作為,這樣到底是

警消吃虧,還是人民吃虧? :think:

 

你提的案例不是沒爭議,如果這類事件警察都沒事
以後會不會濫權,再沒監視器的地方幹掉你死無對證
給他用槍權利還是欺善怕惡,好欺負的用力執法硬的躲遠遠
倒不如都不要用槍

對 我對警察的看法就是這麼偏執

sutl 2015-06-27 09:23 AM

引用:
作者hakkinen978
你提的案例不是沒爭議,如果這類事件警察都沒事
以後會不會濫權,再沒監視器的地方幹掉你死無對證
給他用槍權利還是欺善怕惡,好欺負的用力執法硬的躲遠遠
倒不如都不要用槍

對 我對警察的看法就是這麼偏執

警察在無監視器的情況下殺人,應判殺人罪。

有槍就應該有攝影機,畢竟現在運動攝影機比槍便宜太多了。

金聖怨嘆 2015-06-27 09:33 AM

引用:
作者sutl
警察在無監視器的情況下殺人,應判殺人罪。

有槍就應該有攝影機,畢竟現在運動攝影機比槍便宜太多了。

可以考慮在帽子上裝類似行車記錄器的值勤記錄器,保護自己(警察)也避免濫權...

 

gdrs 2015-12-29 08:01 AM

引用:
作者惡蟲
從監視畫面來看,警員的位置是在車側,也就是車子無法直接衝撞的地方,而且雖然車門被打開,但是員警站的是外緣,所以即使車子前進或後退,也無法以車門撞擊警員。


我們來現場模擬,你站警察的位置,我用這案歹徒的開車方式一定可以把你撞倒
被車門撞不會倒,又不是無敵鐵金剛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6:16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