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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都知道這不是過失,這一定是蓄意的!!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080044)

jijerwang 2015-06-10 02:58 AM

老師:「大雄,老師給你90元,
你再去跟胖虎借10元,這樣你總共有多少錢?」
大雄:「0元。」
老師:「你根本不懂數學!」
大雄:「你根本不懂胖虎!!!」




你覺得衛福部的答案會是正確答案嗎?

那個叫做官方說法........

我比較相信法官的判決......不然恐龍法官是從哪裡來的.............

惡蟲 2015-06-10 03:03 AM

引用:
作者藍色&憂鬱
台灣的也是阿


診所助理救活人反觸法
2005年08月11日
【丁牧群╱台北報導】女子姚素珍三年前在北市中心診所當助理研究員,聽到醫院廣播說病患林鴻無心跳需急救,但值班醫師正好在急救另一病患,無暇分身;她情急下以學過的心臟救命術將林救活,卻遭林的家屬檢舉姚不是醫師,不得擅施急救;台北地檢署昨依違反《醫師法》將姚緩起訴。

罰捐款五萬緩起訴
檢方指出,姚素珍雖取得我國高級心臟急救術(ACLS)合格證明,但無醫師資格,當時又無醫師指示,依法不能施行急救醫療行為,念她深表悔悟且情況急迫,因此緩起訴,罰她捐五萬元給兒福聯盟。

中心診所公關孫小姐說:「家屬之前因懷疑林鴻被醫院看護毆打,和醫院有糾紛;儘管姚素珍算是救命恩人,家屬仍挾怨檢舉。」孫強調,姚具有菲律賓醫師資格,只是沒有取得中華民國醫師資格;姚在事發後已離職,林鴻也病逝。


這件的問題不在於急救的事。

問題在於這位姚素珍,沒有我國醫師執照,卻在該醫院擔任值班醫師,而不是這篇新聞中的所謂助理研究員,這才是她被起訴的原因。至於她急救的部份,檢察署並未認定這部份有刑事責任。

blair 2015-06-10 03:45 AM

進了法院就是法官最大,看看法律人怎麼說的....不僅是這裡的某蟲,
網路上的法律見解也是D,
這就是法律 :tu:

MrHermes 2015-06-10 03:58 AM

http://chihchunyang.blogspot.tw/201...or.not.html?m=1
醫生的看法

Stone Crab 2015-06-10 04:27 AM

題外話,因為對某網友提到的越南式CPR感到好奇,
所以我Google了一下看是什麼典故,結果... :laugh: :shock: :ase :stupefy:

[YOUTUBE]MXe-I5Ifvy8[/YOUTUBE]

踹、捶、跳驚人越式CPR? 台網友:去越南千萬別暈倒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1...m#ixzz3cbDhG06M

rufus 2015-06-10 07:09 AM

家屬:不管有沒有過失,你們不拿出"誠意"來我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捷運站,員工,護理師,路過圍觀不幫忙的我通通要告啦
告到我爽為止,看你有沒有那個時間天天跟我上法院

Stone Crab 2015-06-10 07:13 AM

引用:
作者rufus
家屬:不管有沒有過失,你們不拿出"誠意"來我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捷運站,員工,護理師,路過圍觀不幫忙的我通通要告啦
告到我爽為止,看你有沒有那個時間天天跟我上法院


道義責任 路人甲也有道義責任誰叫你剛好路過... :laugh:

x1013 PRO 2015-06-10 09:13 AM

引用:
作者Stone Crab
道義責任 路人甲也有道義責任誰叫你剛好路過... :laugh:



syntech1130 2015-06-10 10:06 AM

引用:
作者MrHermes
http://chihchunyang.blogspot.tw/2015/06/rescue.or.not.html?m=1
醫生的看法


2014年,某次回診的時候,
因為心臟內科的門診在同一個候診間,
有個人剛剛從診間走出來,
坐下來等護士給領藥單或是回診單之類的,
就是還坐著休息沒離開(我當然是遠遠的看),
突然一起身就倒了下去,
旁邊的人趕快去敲診間的門,
然後開始廣播" X樓OOO處,發生狀況NNN, X樓OOO處,發生狀況NNN"
接著一堆醫生護士就衝過來,
推器材的推器材,
忙了十分鐘左右,
我看到我的主治醫師慢慢地推開診間的門,
看看外面發生什麼事. :laugh:

從頭到尾,我都遠遠的看,
醫生護士都比我能幹的多.

----
第一次我是住院時聽到我這層樓發生狀況NNN,
但我還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看到一堆醫生護士衝到隔壁病房,
我就了解了.

OFUE 2015-06-10 12:40 PM

引用:
作者marks
家屬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根本不用法官判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50609/36597912/

該案例為非單純緊急救護案例,而是照顧過失與過失後緊急救護無效之案例,
縱然緊急救護可免罰,但照顧過失責任是不能一同去除的。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0: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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