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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們都知道這不是過失,這一定是蓄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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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大雄,老師給你90元,
你再去跟胖虎借10元,這樣你總共有多少錢?」 大雄:「0元。」 老師:「你根本不懂數學!」 大雄:「你根本不懂胖虎!!!」 你覺得衛福部的答案會是正確答案嗎? 那個叫做官方說法........ 我比較相信法官的判決......不然恐龍法官是從哪裡來的............. |
引用:
這件的問題不在於急救的事。 問題在於這位姚素珍,沒有我國醫師執照,卻在該醫院擔任值班醫師,而不是這篇新聞中的所謂助理研究員,這才是她被起訴的原因。至於她急救的部份,檢察署並未認定這部份有刑事責任。 |
進了法院就是法官最大,看看法律人怎麼說的....不僅是這裡的某蟲,
網路上的法律見解也是D, 這就是法律 :t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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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因為對某網友提到的越南式CPR感到好奇,
所以我Google了一下看是什麼典故,結果... :laugh: :shock: :ase :stupefy: [YOUTUBE]MXe-I5Ifvy8[/YOUTUBE] 踹、捶、跳驚人越式CPR? 台網友:去越南千萬別暈倒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1...m#ixzz3cbDhG06M |
家屬:不管有沒有過失,你們不拿出"誠意"來我們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捷運站,員工,護理師,路過圍觀不幫忙的我通通要告啦 告到我爽為止,看你有沒有那個時間天天跟我上法院 |
引用:
道義責任 路人甲也有道義責任誰叫你剛好路過... :laugh: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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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14年,某次回診的時候, 因為心臟內科的門診在同一個候診間, 有個人剛剛從診間走出來, 坐下來等護士給領藥單或是回診單之類的, 就是還坐著休息沒離開(我當然是遠遠的看), 突然一起身就倒了下去, 旁邊的人趕快去敲診間的門, 然後開始廣播" X樓OOO處,發生狀況NNN, X樓OOO處,發生狀況NNN" 接著一堆醫生護士就衝過來, 推器材的推器材, 忙了十分鐘左右, 我看到我的主治醫師慢慢地推開診間的門, 看看外面發生什麼事. :laugh: 從頭到尾,我都遠遠的看, 醫生護士都比我能幹的多. ---- 第一次我是住院時聽到我這層樓發生狀況NNN, 但我還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看到一堆醫生護士衝到隔壁病房, 我就了解了. |
引用:
該案例為非單純緊急救護案例,而是照顧過失與過失後緊急救護無效之案例, 縱然緊急救護可免罰,但照顧過失責任是不能一同去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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