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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2015-01-16 04:06 PM

引用:
作者以月為影
提議將強制險提高保費到保額1000萬
有酒駕記錄保費加倍
順便減少車輛

除了將強制險提高到1000萬之外,另外也提供無保車輛受害人賠償。

而無保車輛駕駛將會遭到賠償金的全額追討,酒駕吸毒無照駕駛者,一樣全額追討。

cmwang 2015-01-16 04:15 PM

引用:
作者sutl
除了將強制險提高到1000萬之外,另外也提供無保車輛受害人賠償。

而無保車輛駕駛將會遭到賠償金的全額追討,酒駕吸毒無照駕駛者,一樣全額追討。


汽車強制保險法本來就有因應處理此類狀況的條文了....

引用:
第 7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補償。

第 29 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付之責。但得在給付金額範圍內,代位行使請求權人對被保險人之請求權:
一、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二、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似管制藥品。
三、故意行為所致。
四、從事犯罪行為或逃避合法拘捕。
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或第二十一條之一規定而駕車。
前項保險人之代位權,自保險人為保險給付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sutl 2015-01-16 04:17 PM

引用:
作者cmwang
汽車強制保險法本來就有因應處理此類狀況的條文了....

看不到無保車輛的條文

sclee 2015-01-16 04:19 PM

引用:
作者micall.lee
媒體其實 .... 也會挑案子,如果媒體也認識有力人士就 ....

現在媒體何其多,有力人士?

找過水果嗎?他們會不報?最好有力人士來,連有力人士都報出來,到時等著公開道歉,幾乎都會辯說是"關心"不是關說

cmwang 2015-01-16 04:23 PM

引用:
作者sutl
看不到無保車輛的條文


第 7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補償。

micall.lee 2015-01-16 04:37 PM

引用:
作者sclee
現在媒體何其多,有力人士?

找過水果嗎?他們會不報?最好有力人士來,連有力人士都報出來,到時等著公開道歉,幾乎都會辯說是"關心"不是關說

現在家屬給我的感覺就是,人都走了,去爭甚麼也沒用了

我是覺得可惜,但畢竟我不是最親的朋友,家屬我也不認識,他們決定這樣處理,我也無從置喙

bigDDD 2015-01-16 04:41 PM

引用:
作者sclee
現在媒體何其多,有力人士?

找過水果嗎?他們會不報?最好有力人士來,連有力人士都報出來,到時等著公開道歉,幾乎都會辯說是"關心"不是關說

之前桃園那個撞死女大生那個不知道媒體追查得怎樣了

josetsun 2015-01-16 04:49 PM

引用:
作者cmwang
第 7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補償。


幫補...


1. 問:請求權人是否可以自由選擇請求保險給付或補償?如何分辨?
答:一、若受害人之傷害或死亡僅係一輛汽車所致(例如路人被汽車撞傷
    ,或機車不慎撞到路樹所致乘客受傷)時:
    (一)該汽車已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時,向其保險公司請求保險
      給付。
    (二)該汽車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或肇事汽車逃逸無法查究
      ,或為無須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汽車(如拼裝車、農用車
      、堆高機),或為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使用或管理之汽車(如
      遭偷竊使用之汽車),則應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

sutl 2015-01-16 04:49 PM

引用:
作者cmwang
第 7 條 因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者,不論加害人有無過失,請求權人得依本法規定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以下簡稱特別補償基金) 請求補償。

所以遇到無保車輛,就是向特別補償基金要求補償嘍 :rolleyes:

我是覺得,目前強制險最大的缺點就是金額過低,而且對於肇事者的處罰也過低,無法充分保障受害者。

如果保障金額能提高至1000萬,那對受害人來說會更實用。

另外為了避免大幅增加強制險保費,保險公司可以針對超過200萬的理賠金額,對肇事者全額追償,這樣可以逼更多人購買高額的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以免被保險公司追償。

hoba 2015-01-16 05:38 PM

引用:
作者ayler
如果吊銷了, 還是開車出去, 很容易就被臨檢抓到的, 有嚇阻作用

你這想法是對"正常人"有用,但對某些"異常人"而言,這問題不存在

駕照這種東西又沒有強制力(沒駕照車就不會動了?)要罰款?伊雙腳夾一只懶趴,要錢沒有
那罰款能幹嘛?抓到又怎樣?罰單都可以裝釘成本百科全書來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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