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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有綁在一起.是分開獨立送審. 光同志結婚就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再加上兩個爭議更大的法案一起講.焦點只是更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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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你的嗎?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la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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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 (以下只是提供真實情境的模擬敘述,非針對同志人身攻擊! 請見諒!) 之前的舉例 : (補充...模擬情境) 一對大叔在街上手牽手恩愛逛街,有時還會情不自禁kiss一下... 這時旁邊見到的學生(男性數人)在一旁大聲嘻鬧 : eo4 快要吐了(台語發音) 然後其他路人雖沒有小屁孩那麼白目,但很明顯的目光也是那種表情! 這對同志能心情完全不受影響嗎? ("可以不受干擾的"通常也是硬裝出來而已! 內心其實已經有其他情緒...) 再強調... (是上只是針對"現實情況"做情境的模擬敘述,非針對同志人身攻擊! 請見諒!) |
別人的眼光,不在意就沒事了,假道學的事情一堆,男男女女牽手伸舌頭,哪個比較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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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就是岐視 黑人白人例子已經是老梗, 但也是經過多年的努力才有今天的成果 覺得令人訝異噁心的事情每個世代都有 但同志要的只是享有一樣的基本人權而已 真的不需過度擔心 |
領養的部份先不管
但把世俗的偏見視為正常,我不是很能認同這種心態 回頭看看人類的歷史 滿人跟漢人沒有禁止通婚,但漢人與滿人談戀愛,父母會氣到想打斷兒女的腳 這是相愛兩人的錯嗎? 是誰在內心種下了偏見? 黑人跟白人有法令禁止通婚,50年前才解除,白人黨說,黑人是劣等民族,白人與黑人通婚,該燒死他們 這是相愛兩人的錯嗎? 是誰在內心種下了偏見? 對於現今存在於我們心中的偏見 我們沒有勇氣去馬上承認這是一種偏見那也就算了 但至少我們可以先用理性去克制自已,隱藏起來,再慢慢調整自已的心態 這才是一種成長吧? |
不就不喜歡、討厭而已,不喜歡自己不喜歡的人事物是人的天性,討厭美食有錯嗎?討厭蟑螂有錯嗎?什麼歧視、恐的,太過了吧,不就互相不喜歡嗎?不喜歡同性戀的討厭同性戀的人,不喜歡不喜歡同性戀的討厭不喜歡同性戀的人,喊著不要貼標籤的彼此互相貼標籤,這種事永遠也不會有結果的,抽煙啊死刑啊吵了幾十年了,有結果嗎?法律怎麼走人就跟著走吧。我看搞不好未來不喜歡同性戀的會被吊死,又有團體要上街了。
貼一下之前發過的: 看看笑笑就好,今天你打我臉,明天我打你臉而已,不會有什麼結果的∼ 可以問問看支持同性戀者,或是直接問同性戀: 你支持同性戀,那你支持雙性戀、老少戀、師生戀、人獸戀、戀物癖、戀童癖,甚至親人戀、兄妹戀、父子戀、兄弟戀...嗎? 我跟你說,別說支持同性戀者了,有的同性戀光聽到雙性戀就開罵了。 照理念都是愛啊,怎麼又分了? 因為人是自私的,愛絕對是不平等的,喜歡自己喜歡的人事物,討厭自己討厭的人事物,喊著別貼同性戀標籤,卻往不支持者身上貼個「恐」,也順便往自己身上貼恐雙性戀、恐老少戀、恐師生戀、恐人獸戀、恐戀物癖、恐戀童癖、恐親人戀、恐兄妹戀、恐父子戀、恐兄弟戀...這就是人性。 自己爽就好,這就是人性,人為了自己爽,黑的也可說成白的,白的也可說成黑的,當同性戀已經變得可以傳染、已經變成一種流行、已經變潮、已經變成可以當成好玩的遊戲時,這世界還會發生什麼事也不覺得奇怪了。 自己爽就好,這就是人性,你可以喜歡,別人當然也可以討厭,有讚美當然也會有責罵,自己選的路自己走好別後悔就是。 朋友跟你說,真的很希望能跟自己的狗狗結婚。 朋友跟你說,真的很希望能跟自己的牙刷結婚。 男性朋友跟你說,他跟他弟弟真的很相愛,真的很希望能跟自己的弟弟結婚。 你會為他走上街頭,還是PO上臉書給大家笑一笑... ∼∼∼∼∼∼∼∼∼∼ 至於現在在吵的領養孩子,我想問問,面對兩性問題與性教育時,同性戀伴侶該怎麼面對與說明?評估同性戀伴侶是否可領養孩子的單位對於這方面又該怎麼評估? 我是覺得同性婚姻或許好解決,領養的部分大概就是繼續吵∼ |
民風保守的年代,一對男女在路上牽手會發生什麼事?被罵不要臉?
如果有男女當街接吻? 今非昔比~ 大家這麼有正義感,這麼的擔心那些被領養小孩的問題, 那何不把心力轉移去讓政府做更好的兒福,更好的社會福利, 讓那些小孩都不需要被領養即可得到完善的照顧~ 試問在這些議題吵來吵去的人,你們幫助過那些弱勢的孩童了嗎? 你們反對東,反對西的立場是什麼?你們被霸凌過嗎? 還是你們是那些霸凌別人家小孩的家長呢? 還請各位注意自己的身教,管好自己的小孩!! --------------------------------------------------- 以上,單純亂抒發一通,射後不理~感謝 |
要破支持者的說法很困難,因為反對者必須找到一個價值凌駕在所謂的
基本人權之上。而我們現今一般的觀念都把人權推到最高了,超越了 這些傳統禮教甚至是道德觀念等價值觀,想要去用更低階的法律去牴觸 根本是緣木求魚。 就我自己觀察,唯一的方式就是要訴諸家族,民族乃至國家興衰才"有機會"把他們壓下去 否則無論如何講不過。 |
你可以不喜歡他們或她們,可以瞧不起他們或她們
但不能憑喜好去奪走這些人的基本權力 什麼是基本權力? 就是只要你一生下來,或者是你長大成年了,你就能享受到的權力 例如說: 你與配偶能不能結婚? 能! 只要你成年加上對方是異性就行 配偶病重昏迷時,你能不能簽緊急手術同意書? 能! 只要你們結婚了就行 配偶死亡時,你有沒有受勞工保障的8日給薪喪假 有! 只要你們結婚了就行 最後,你能不能繼承配偶的遺產? 能! 只要你們結婚了就行 雖然你不一定有機會用到,但這些都是法律給予你的權力 但這些權力,這些人通通都沒有,因為這些人不被承認是配偶 順便一提 撫養不算在基本人權,就算是男女夫妻,一被判定不適合,還是能奪走撫養權 吵領養議題吵到這地步,已經有點失去焦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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