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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all.lee 2013-10-22 10:17 PM

引用:
作者sanjuro
理想的狀況是這樣沒錯,但是光上法院就是麻煩.
也且上法院也是要備好律師和反駁檢方的證據.
我不覺得靠"反正你也耐何不了我"的態度就一定OK.
也是要有所準備...

這是當然的,但也不要太過於緊張,這是我的看法

abo5738 2013-10-22 10:28 PM

求助!警察説我可能盜用他人遊戲帳號
 
引用:
作者ido
錄音我會的
而公文的部分似乎蠻多人都認為很重要
但除了多一道手續外,似乎沒太大差別?



當然有差 有公文 表示正式

沒公文 誰知道真假?





你打電話來說你警察 我就要信喔

我還說我是王牌銀行員 半澤直樹勒 :laugh:

機油大盤商2 2013-10-23 03:34 PM

引用:
作者soko
有關送達的刑訴及民訴法條是我先貼出來的我當然知道...

這邊在講的是警察機關的通知作筆錄的文書...
不是法院等的文書送達...
警察機關通知書需要勤區警員送達...
要拿回收受通知書簽收人的簽名或是由管區警察黏貼送達相片..
再回覆原發通知書的警察機關...
這程序不會假手郵差...

刑訴法第 61 條
送達文書由司法警察或郵政機關行之。
前項文書為判決、裁定、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者,送達人應作收受證書
、記載送達證書所列事項,並簽名交受領人。


昨天拓到睡著 XDDDDD

如我個人的實際經驗 我個人就有過二次這樣的經驗~~~

一次是販售非法光碟 這是里長拿給我的單子 而我後來去警察局領的 就是因為沒有銷售記錄 沒有犯罪事實 只憑帳號就發人來作筆錄 我問警察我是被告還是證人 他只說我是被通知人 然後問題都是你知不知道這樣是犯法的行為.....等 氣的我直接噹他 後來也是順利閃人 約民國89~90年左右

一次是啥忘了 也是郵差以掛號的方式寄來 我家人收到的 後來也是去警局作作筆錄 但是也是到今天都沒下文 那更久 約16~17年前~~

我很確定兩次都不是被告也不是證人~~~

因為有一種是證人的那個我也是接到電話去警局領的 那個跟這個就不同了

vircgd 2013-10-23 03:46 PM

  台灣法律適用無罪推定原則,如果樓主你真的沒做,
也沒收到任何正式的書面通知,那你確實可以不予理會。

vxr 2013-10-23 04:35 PM

不發公文(如果沒有的話)..
還要你OOXX的話...
記得要去投訴..
啥咪民意信箱都好..
尤其縣政府的投一下...

我做公家機關的案子..
個人覺得, 有時真的不用對他們太客氣...:jolin:..

kukocher 2013-10-23 08:07 PM

引用:
作者ido
謝謝,看了各位的建議讓我心安了許多

我建議你多聽聽SOKO網友的意見 會比較有幫助

機油大盤商2 2013-10-23 09:17 PM

引用:
作者soko
第二點...
這種妨害電腦使用罪章...
在警察單位根本不算績效...
肅竊肅毒肅槍這才叫績效....
這種妨害電腦使用罪章是屬告訴乃論...
所以就是有被害人去報案並且表示要提告...
偵查佐接到這種鳥案也是覺得很無奈...
花時間又不算績效的案子...
要先函遊戲公司調出當時被盜的遊戲歷程(上網IP等)...
接到遊戲公司資料後再函中華電信或他家電信公司....
調出當時該IP是由何電話撥接使用....
這兩個程序就去掉一個月以上的時間了....


忘記回了你這段~~

沒錯 肅竊肅毒肅槍確實才是績效 不過 你少說了 那是共同的積效 我忘記是專屬刑事警察還是行政警察也必須要

但是 如果是"專案勤務"呢? 那業務承辦人扛不扛

每個分局每個組都有不同的工作執行計畫 難不保樓主遇到的 就是類似那種"加強網路犯罪工作執行計畫" 只是抓煙抓酒抓偷渡可以用人頭公升數算 這個就不知道怎麼算~~

會不會是以起訴的數量來算?

再來 起訴一些微罪一直以來就是一種賺績效的手法

如果您了解警局事務的話 我相信這點你應該也沒辦法否認~~~

一般來說 這樣的案件 在前往警局作筆錄 運氣好釣到魚的話 就冠一個公訴罪去起訴跑流程 基本上到這邊就有績效了 後面判不判的下來也就不關警察的事了 反正我的執行計劃有到 這樣起碼不會有伸誡

以上有錯歡迎指正 看是不是我岳父在跟我卡虎爛~~

soko 2013-10-23 10:33 PM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2
忘記回了你這段~~
沒錯 肅竊肅毒肅槍確實才是績效 不過 你少說了 那是共同的積效 我忘記是專屬刑事警察還是行政警察也必須要
但是 如果是"專案勤務"呢? 那業務承辦人扛不扛
每個分局每個組都有不同的工作執行計畫 難不保樓主遇到的 就是類似那種"加強網路犯罪工作執行計畫" 只是抓煙抓酒抓偷渡可以用人頭公升數算 這個就不知道怎麼算~~
會不會是以起訴的數量來算?
再來 起訴一些微罪一直以來就是一種賺績效的手法
如果您了解警局事務的話 我相信這點你應該也沒辦法否認~~~
一般來說 這樣的案件 在前往警局作筆錄 運氣好釣到魚的話 就冠一個公訴罪去起訴跑流程 基本上到這邊就有績效了 後面判不判的下來也就不關警察的事了 反正我的執行計劃有到 這樣起碼不會有伸誡
以上有錯歡迎指正 看是不是我岳父在跟我卡虎爛~~


肅竊.肅毒.肅槍.緝仿(仿冒).緝豺(重利).正心正風(賭博.色情)等這就是專案...
這才叫刑事績效...
警察機關刑大.偵查隊.行政組及各轄區所等等..
以及其他單位像專案檢察官.調查局等等都會有配分..
其它不跟你解釋了......

網路遊戲中的寶物及貨幣是虛擬的是電磁紀錄...
請自己看 刑法 分則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358~360條 363條
這是告訴乃論(白話點就是不告不理)
你岳父從事警職嗎??..
有辦法把告訴乃論的案件依公訴罪移送???...
不用看被害人意願要不要提告???
這樣的卷宗送上級批示時..就會被叫去偵查隊長辦公室罰站了....
偵查隊長分局長很忙沒看內容就蓋章..而批示出去移送地檢了...
等著檢察官叫你去地檢罰站...

這種告訴乃論案件就像傷害.毀損一樣..
一定就是有被害人報案並表示就是要提告對方及求償...
警察受理報案後...要行公文為被害人調電磁紀錄.調IP機資...
要看懂遊戲歷程及IP機資...
再請嫌疑人來作筆錄...
費時費心費力...
這是本著為被害人提告所作的服務...
這樣還硬要把警察扣上釣魚莫須有的罪名??..
還扯上是為了績效??..
難道被害人是警察生出來的???
這到時是被害人要跟嫌疑人對簿公堂的...

樓主接到通知後在擔心..
應該給正確的觀念及建議作法...
不是教他大聲嗆警察 我是來配合你拿積效的 是在兇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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