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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2005-05-25 10:00 PM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核能電廠排放的廢物,都有安全的防護設施..
抽菸的人的安全的防護設施在哪..
法律上容許的範圍?.....是多少?..

那要看你對安全的接受程度是如何,至少我認為我在家抽菸,散佈出來的有害物質,在空氣的稀釋之後,是非常安全的。

引用:
什麼問題...看醫生的當然是吸到二手菸的人...
呃...我想討論的是..
抽菸對於自身及旁人的危害吧?

所以啦,我的基本論點是,屁當中到底有沒有,有害人體的物質來討論。而暫不討論其劑量的多少。

就好像有人一口咬定,二手菸存在空氣中,一定會對人體產生傷害,而暫不討論其劑量的多少一樣。

如果暫不管劑量多少,這部份的因素的話,那我認為在家排放屁跟排放二手菸是處於相同狀況的。




引用:
既然如此..身為文明世界的我們不就越該往零污染的境界發展嗎...
那你為什麼一直在為製造公害的事情背書呢?..


如果當真要朝零污染而努力,那該禁的可多了。基本上我所謂的冷氣的冷煤,絕對比在家裡的一根菸高的多了。至於車子廢氣就更不用說了。

人類一直在進行污染地球的行為,這是人類一直在背負著的原罪,憑什麼你用車子廢氣污染地球可以,其它人用菸污染地球就不行?這話怎麼說也說不通,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性點燈嗎?
引用:
你舉的例子不太好....
喝水對人體有益..但連喝12小時也會死人..

就我所知..屁的成份可經由人體吸收後代謝掉...
而菸所含的焦油及尼古丁卻是可長時間累積於人體造成體內器官病變的原因之ㄧ

是的,所以說有益有害,我們該對其對人體的影響程度,做出一個取決標準,而不是說既使在家抽菸,也要認定為對人體有傷害。完全不管其劑量多寡所產生的影響。

你自已都說了,喝水對人體有益..但連喝12小時也會死人,菸味對人體有害,但微量的菸味,對人產生的害處,是否構成傷害的定義。

如果連這『微量』的傷害,也要認定成全民買單的話,那我想這世上全民買單的例子太多了,比如說,市場上的疏果『微量』的農藥殘留,電視幅射對眼睛的『微量』傷害,冷氣冷煤對地球的『微量』傷害,手機電磁波的『微量』傷害,甚至我在電視上看到許純美噁心到吃不下飯,對我精神上的『微量』傷害。

既使只有『微量』,這仍然是傷害。

kog781 2005-05-25 10:18 PM

引用:
作者n_akemi
嘿...又回到老話題啦!
是的,放屁一例也是屬於全民買單的範圍(至少小弟這樣認為)。
禁止生理現象應該算違憲吧?而且人體自然排放的廢氣,雖有臭味但沒有生物毒性,二手菸呢?再說了...有多少人這輩子沒放過屁?
同理,這輩子沒抽過菸的人,可從來沒有呼出二手菸過,那也得幫抽煙者買單嗎?...


所以有抽菸沒抽菸並不是重點,菸是廢氣,車也有廢氣,屁也算廢氣,都是廢氣,都是有害物質,都會散佈在空氣中,既使法律上並不太可能會管到什麼,頂多環保署檢查一下你的排氣管有沒有合乎標準。憑什麼我不能抽菸放廢氣,你卻可以騎車放廢氣?對地球來說,他會去在意菸的廢氣跟車的廢氣的不同嗎?

人類本來就是自私的生物,為了自已的利益,犧牲掉跟自已無關的事物,還自圓其說,沒有那一邊比較高明,為了自已不抽菸而打算犧牲抽菸者的權益,為了抽菸而打算犧牲不抽菸者的權益。兩者都一樣的自私。
引用:
這句超好笑~~~
這與排放就無關了吧?那個關起來燻12小時的屁應該會違反其他法律。

見笑了,這我想無所謂吧,反正只是舉例,用意是用來證明過量的屁會不會對人體產生傷害。以反證微量的菸是不是也算傷害。至於其它的反到就不重要了,頂多您就暫時當成他是自願做實驗的就好了。

引用:
這才是小弟認為菸害防制法有夠糟糕的原因...
根據小弟之前所舉的那兩則例子,單位時間與單位劑量上絕對是足以構成傷害的,因為那與當面吹出二手菸有同等效力,但是這部分現行法無規定。


既然提到了安全劑量,如果可以明文規定散佈在空氣中的劑量,應該可以解決很多問題吧?

請問是什麼例子,恕我眼拙沒看到。

apollo_749 2005-05-26 12:03 AM

引用:
作者kog781
為辯而辯的是你,別忘了,你『現在』正在說服人禁菸。
我只是點醒你,你的禁菸論沒有理,沒有理的禁菸論,就是不講理
對於一個不講理的論點,你要如何去說服他人?
既然你堅持你的目標是將來,請你到將來再去說服人禁菸
現在你還是不改你沒有理的事實

我的目標在將來,就必須將來才宣導?
邏輯真差,這種話也講得出來,就證明你是為辯而辯了…..承認吧….


引用:
作者kog781
要知道,法律是道德的最低限度,由此點可得證,這仍然還是有道德。
沒人有資格說他沒道德,既然他不是沒道德。
那跟本沒有道德水準的問題存在

至於逃兵那則,我只是舉證,合法逃兵在道德問題上的合理性
試問我朋友因為體重問題而不用當兵,他在申張他不用當兵的權利
敢問你有資格質疑他的道德水準嗎?

對啊~我承認你有道德,但是道德標準非常低,你不否認了吧… :laugh:

另外,逃兵那則,你別轉移焦點…..
我說的是,醫科學生『故意』用藥物這種不正當的方法來逃避兵役…….結果,你也認為法律辦不了他,他就可以這樣做…..還不承認你的道德標準低嗎? :jolin:


引用:
作者kog781
請不要用不屑回答掩飾你的醜態,回答不出來就是回答不出來。

再說一次…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證明我在那一篇沒輸的證據
有本事就回答我的問題呀,回答不了的話,那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真相就是------你問1+1等於多少,所有人都不屑回答,然後你自爽自己勝利…
你高興就好,你曝露了你的低程度還不自覺….


引用:
作者kog781
事實擺在眼前
『傷害』對被害者來說成立,但對加害者來說不成立。
是故二手菸不構成法律上的傷害罪。

繼續掰,你高興就好….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你所謂的提倡禁菸,先決條件是你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你沒有,那就代表你只能用強迫他人的方式來禁止。這就是為什麼這麼多人反你的原因。

合理的理由一直都存在,只是有些人故意選擇性失明,自欺欺人罷了… :think:


引用:
作者kog781
但我並不是說『你』要強迫別人,而是你沒有『資格』強迫別人,你還是搞不懂
而將來的法律要強迫別人,那必需要有合理的理由
才能達成『禁菸共識』來立法,如果你沒有合理的理由。
說服他人禁菸是合理的,那法律不會聽你的話

如果你沒有合理的理由,而法律還是聽你的話去禁菸的話
那就代表這個法律是惡法
仍然還是不改你沒有合理的理由的事實
我的目的就是要宣達,禁菸不合理,這樣的事給他人知道

不甘願就別道歉了,你收回吧,現在還在為抹黑我而解釋….. :jolin:
『法律』不一定會依我的訴求來禁菸….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你又在愚蠢的,正在下『一定不會』的定論了….


引用:
作者kog781
已經說過了,菸害不構成法律上的傷害罪,這是事實
你又哈啦,證明了你已經詞窮無話可說了。

我哈拉,是因為應付你遊刃有餘….
倒是你…..只有一句『詞窮』打天下…. :laugh:


引用:
作者kog781
詞窮理虧了就開始人身攻擊?這就是你的水準?
不要跟我說,國文程度很差不算人身攻擊呀

如果我說李敖的國文程度很差,這一定是人身攻擊….
如果我說的是你,只是指出事實而已…. :laugh:

借你一句話------請明察….. :D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這不是我的認知,這是不可改變的事實
不服氣就證明出來,證明不出來就代表這是事實。

你被吐是事實,無須證明……….不過,依你有限的認知能力……你當然不會承認… :jolin: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你的遊戲規則我不必陪你玩。
所以我當然不必回答你的問題。
我從未說過『非垃圾食品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這樣的話,請明察。

是的
所以說垃圾食品或是非垃圾食品的價值
並不是靠他能不能維持生命基本所需,來決定它的價值
或是決定它有沒有必要存在
就如同香菸,也不是靠它能不能維持生命基本所需
來決定它的價值,與它存在的必要性與否的。
兩者毫無關連。

又逃避了….

你用你那種很爛的邏輯證明出『垃圾食品不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所以我也用你那很爛的邏輯證明出『非垃圾食品也不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結果,依你那很爛的邏輯竟然證明出『所有食品都不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你這樣還不知道你錯在哪裡? :shock:
果然邏輯極差….

請別再逃避問題了…..回答你認為的『垃圾食品』的定義,讓大家笑一笑吧…. :laugh: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你說你並沒有泛指所有的吸菸者,你現在企圖用這句話來為你一時的失言脫罪。

但事實上你有宣揚全面禁菸,因為你認為吸菸等於二手菸,這是證據一

我們在討論抽菸的價值與抽菸的好處,抽菸的其中一項好處就是自已爽

所以為了自己爽的好處而抽菸,我們討論的範圍,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

除非你能證明,不是所有的吸菸者,都是為了自已爽而吸菸
還要進一步證明,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絕對不會得到自已爽的好處
所以你所謂的『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就是泛指所有吸菸者的證據,這是證據二

當然我相信你一定會說,重點是『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的人』這句話
而不是指說『為了自己爽』這句話,用來當成你脫罪的理由,所以我把連結貼出來。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8&page=42&pp=10
在那一段上,我們在討論,抽菸有沒有好處,不是在討論二手菸有沒有好處
所以討論的範圍包括所有的抽菸者,不管有無製造二手菸都有包含在內
所以如果你所謂自私自利不是泛指所有的抽菸者。
那你跟本不該在這段討論裡插這句話進來。
因為我們討論的是所有的抽菸者,不是單指二手菸製造者
這是證據三

而你在這一篇上,有這樣的一句話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8&page=45&pp=10
『為了自己爽,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這的確是自私自利,不是毀謗.......除非吸菸者不吐出煙....』

事實上任何一個吸菸者,不管他有沒有製造二手菸。
他都一定要吐菸的,但會吐菸不代表他一定會讓別人吸到他的菸
所以你所謂『除非吸菸者不吐出煙』,反過來說,也就是只要會吐菸的吸菸者
都包含在你所謂的『自私自利』,『讓他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的』範圍內
所以這是你的批評,包含所有吸菸者的證據四

以上四個證據,都在證明你在批評,『所有的吸菸者』
都在讓不吸菸的人用健康陪他一起買單
但事實上並不是所有的吸菸者都會害人受到菸害
所以你在毀謗事實已成立,請明察

辛苦你了,提出那麼多證據,結果還是讓我『罪證不足,當庭釋放』…. :D
因為,這一切都不過是你一廂情願的解讀而已….再加油吧… ;)


引用:
作者kog781
那請問你又如何確定不是?
如果不同意,就請證明『那不是原因』給我看

真好笑~
這理由是你自己提出來的,又不是我提出來的,竟然要我提出證據?
又證明你的法律常識很差了…..

引用:
作者kog781
所以我才說了,如果你確定你能反駁我,請證明給我看
你若確實證明是我的錯,我絕對會認錯。
我是來戰的,不像你是來打嘴炮的。
只要你能光明正大證明我的錯,我一定會承認。

我對於我已經證明是你的錯的部份
很遺憾你沒有認錯的雅量
這就是我跟你氣度上的不同。

證明一直都存在,你也承認了….
證據在此
引用:
作者kog781
你只有部份的反駁我,但沒有全數反駁我…

『部分』表示有,你否認嗎?

另外,你承認你來戰的,但是,我可不是像你說的,是來打嘴砲的….我是來說道理的…. :agree: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我沒有權利替原始人決定車子該不該坐,所以禁車子不可能
同理可證,你沒有權利替抽菸人決定,該不該禁菸,所以禁菸不可能
所以我已證明出來,禁菸跟禁車子都不可能,請明察

邏輯真差…
你沒有權力禁車,『法律』也沒有權力禁車,因為你說原始人若可選擇的話,他也會用車…
我沒有權力禁菸,『法律』卻有權力禁菸,因為很多人不會選擇吸菸來害人害己…

所以,事實上你最後真的只證明出『禁車子是不可能的』....而沒證明出你想證明的『禁菸是不可能的』這件事….. :rolleyes:


引用:
作者kog781
這段話證明了你已經詞窮理虧了,所以開始人身攻擊了
早說了,不同意我就證明我錯了,讓我心服口服。
你現在說這些話,對於證明我錯了一點也沒幫助
反而證明你理虧的事實。

又是『詞窮』兩字打天下…..你才真是詞窮吧…

說過了,你一直要說未來的事你能確定,這不就證明你錯了嗎?只是你一直不承認而已…因此,我並沒有人身攻擊,你反應過度了…..


引用:
作者kog781
若我的邏輯是正確的,所以證明『免得跟你相同水準』
這不是人身攻擊。
反到是你在辱罵我的國文程度很『差』
括號內絕對是人身攻擊,請明查。

因為你的邏輯錯誤…..所以說你國文程度很差這件事,一直都是事實…..絕非人身攻擊…
再借你的話一次----請明察… :D


引用:
作者kog781
但是不想跟你一般見識,的確是事實。
現在是因為你在誣賴我比你先人身攻擊,所以我才把這一段挖出來的
請明察

說得冠冕堂皇,把錯都推到我的身上,自以為天衣無縫? :shock:
回去自己好好回顧,事實都已經證明一切了,何必狡辯…. :sleep:


引用:
作者kog781
沒有失敗,你已經回答不了我的問題了
請不要逃避,還是那句老話,照你的邏輯。
如果火星人不是辱罵,不是人身攻擊,那我是不是能說你是火星人?
能?還是不能?

那是因為你有讓我合理懷疑你是火星人的因素,所以我沒有人身攻擊,我是無罪的…
倒是你,沒任何可能證據就要誣告我是火星人,小心吃官司啊…. :D


引用:
作者kog781
真正邏輯差的是你

舉例說明好了,不跑步但吸菸70分,
不跑步不吸菸80分,所以多了10分
有跑步不吸菸90分,又再多了10分

同樣是增加分數,當然是愈多愈好,
請問邏輯極差的人,你懂了嗎?

其實我說跑步太陝隘了,該說是運動才對
運動會使人建康,但建康不會阻止人因為衰老而死
只不過不管是運動,還是不抽菸,都會減慢建康扣分的速度
都會減慢人衰老的時間。這是事實。
所以為了讓建康的扣分減慢,
強迫全民運動這是必需的
以上是假設我有強迫人的權利的狀況下

事實證明,醫生的確不敢反對,每天運動,,這是事實。
不信請證明出來,有那個醫生敢反對這點的?
證明出來呀!

如果你堅持一定要醫學報告的話
說實在把定義廣大到運動,隨便搜尋就找的到一大堆了
所以政府該強迫全民運動,這樣應該不過份吧
當然這是指假設我有強迫全民運動的權利為前提。

趕快把『跑三千』改成『運動』?自以為聰明?
沒用啦~重點不在哪裡…

重點是『跑步或運動』是加分而『吸菸』是扣分….
所以你認為『禁菸』恰當,還是『禁不運動』恰當呢?

你的邏輯真的很差…. :laugh:


引用:
作者kog781
否定,早說了,只要你有理能讓我心服口服,我就會認錯,事實證明我做到了,所以你所謂我不懂理的說法是錯誤的。

你什麼都不講,這只證明一件事,就是你蠻不講理。

對啊~你終於知道了,我對『你』不需講理…
正因為,你不會講理,也不懂理….. :D

apollo_749 2005-05-26 12:13 AM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恕刪)....如果老兄你的屁已經毒到危害地球生物的程度的話..
我建議你最好去看醫生先..
再還沒醫好之前如果想放屁..就最好躲在棉被裡自己慢慢享受.

summer71415兄您好:
您說的這位老兄的屁,暫時還沒危害到地球上其他生物...
他的屁,目前只危害pcdvd的網友而已.... :D

summer71415 2005-05-26 09:19 AM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summer71415兄您好:
您說的這位老兄的屁,暫時還沒危害到地球上其他生物...
他的屁,目前只危害pcdvd的網友而已.... :D

apollo_749兄你好...
拜讀您幾篇有關物理的大作...
令小弟大開眼界...
而apollo_749兄您現在的心情我能了解..
跟k兄討論事情的確是件很累人的事...

跟他老兄討論二手菸造成本身及週遭人身體上的危害.
他偏偏要扯到汽車排放廢氣及冷煤對於地球環境的影響..

他老兄開口閉口法律容許的範圍.....問他法律容許的範圍是多少?...
他又以"我認為""暫不討論"的口氣來逃避..進入完全的自hi狀態
還有..又說二手菸不是由抽菸的人造成的...
天哪....難道是由路邊的野貓野狗野花...我家裡的電視沙發天文航海學課本造成的嗎????..

前面有網兄貼了一大堆有關二手菸對於人體危害的醫學報導連結..
他老兄還是堅持二手菸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好笑的是...他自己都承認""既使只有『微量』,這仍然是傷害""的理論...

更好笑的是.......................................................
他說......................................................................
多看他的文章........................................................................
...........................................................................................
...............................................................................................
必.有.所.獲.:D:D:D<---這個我真的笑到不行..
夜郎自大這句成語完全毫無保留的展現在此...

綜合以上幾點及人格特質....小弟發現跟k兄討論事情.根本是不可能有結論
因為我根本看不出k兄.............
他到底是想說服別人...還是在催眠自己......

在此也請apollo_749兄算了吧..筆仗傷精傷神..
還是談談物理吧....

apollo_749 2005-05-26 09:52 AM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apollo_749兄你好...
拜讀您幾篇有關物理的大作...
令小弟大開眼界...
而apollo_749兄您現在的心情我能了解..
跟k兄討論事情的確是件很累人的事...

跟他老兄討論二手菸造成本身及週遭人身體上的危害.
他偏偏要扯到汽車排放廢氣及冷煤對於地球環境的影響..

他老兄開口閉口法律容許的範圍.....問他法律容許的範圍是多少?...
他又以"我認為""暫不討論"的口氣來逃避..進入完全的自hi狀態
還有..又說二手菸不是由抽菸的人造成的...
天哪....難道是由路邊的野貓野狗野花...我家裡的電視沙發天文航海學課本造成的嗎????..

前面有網兄貼了一大堆有關二手菸對於人體危害的醫學報導連結..
他老兄還是堅持二手菸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
好笑的是...他自己都承認""既使只有『微量』,這仍然是傷害""的理論...

更好笑的是....................................

summer71415兄:
您太客氣了....你那一篇"以彼之道,還諸彼身"才是經典....逼得他老兄只好顧左右而言他,亂扯"自由意志"來搪塞......

您也注意到了,跟他討論真的一直充滿笑點,我也常常笑到不行.... :laugh:
因為他真的邏輯很差,國文程度又不怎麼樣......結果他都不承認,一直說我對他人身攻擊... :shock:

其實,我是故意跟他哈拉的..... :D
如此一來,他一定會回應,這樣藉由他的幫助,可以一再將此討論串置頂,讓更多人正視菸害問題的嚴重....所以,他老兄還是有存在價值的... :agree:

seraphicsid 2005-05-26 10:01 AM

看到我就有氣....二手煙對身體的影響微量個屁...

kog781 2005-05-26 10:02 AM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我的目標在將來,就必須將來才宣導?
邏輯真差,這種話也講得出來,就證明你是為辯而辯了…..承認吧….


那當然,我這樣說是為了你這句話,『你不能知道將來會如何』

沒錯,如果將來有新的原因,能證實抽菸等於二手菸,禁於有合理化的理由,將來未必不能改變。

但是你現在沒有把禁菸合理化的理由,也就是說,現在禁菸於理不合,一個於理不合的觀念,有人想宣導這個不合理的觀念,我能坐視不管嗎?


引用:
對啊~我承認你有道德,但是道德標準非常低,你不否認了吧… :laugh:

所以啦,道德的標準人人不同,當立場互異的時候,所有立場互異的對方,在你的眼中,道德只怕都是很低的。

我也不否認你有道德,只不過你在宣揚一個觀念,但是卻不用講理,可見你的道德也滿低的。

引用:
另外,逃兵那則,你別轉移焦點…..
我說的是,醫科學生『故意』用藥物這種不正當的方法來逃避兵役…….結果,你也認為法律辦不了他,他就可以這樣做…..還不承認你的道德標準低嗎? :jolin:

但是這個法律辨不了他的人,卻也包含在我這個因為體重不用當兵的朋友在內,同樣是合法的逃兵,如果醫科學生不應該,那我朋友也同樣不應該,我豈可雙重標準?如果醫科學生真能逃的了兵,那有問題的是我們的體檢制度,給他了這樣的機會,有錯的是體檢制度不是嗎?搞清楚我們討論的是『合法的逃兵』!更何況你怎麼知道,不會是這個醫科學生真的有不用當兵的疾病,他申張自已的合法權利有何不對?


引用:
真相就是------你問1+1等於多少,所有人都不屑回答,然後你自爽自己勝利…
你高興就好,你曝露了你的低程度還不自覺….

沒錯,我一直在問1+1等於多少,其它人卻一直說我錯了
說我被批的無話可說,卻連這最基本的問題也回答不了
居然有資格說我錯了

再說一次…
『損壞的資位資料,跟完好的數位資料,兩者是不是完全相同?』
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就是證明我在那一篇沒輸的證據
有本事就回答我的問題呀,回答不了的話,那誰是誰非一目了然


引用:
繼續掰,你高興就好….

無話可回了?謝謝


引用:
合理的理由一直都存在,只是有些人故意選擇性失明,自欺欺人罷了… :think:

合理的理由一直都不存在,只是有人故意選擇性遺忘,摧眠自已它存在罷了



引用:

不甘願就別道歉了,你收回吧,現在還在為抹黑我而解釋….. :jolin:
『法律』不一定會依我的訴求來禁菸….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你又在愚蠢的,正在下『一定不會』的定論了…...

注意看我的文,我已經同意有可能會了。
我上一篇應該沒說一定不會吧
只要你是獨裁者,那當然有可能呀
但若是你想要合理的訂出這個法,法律憑什麼聽你的話?

原因是因為你現在沒有理。
在沒有合理的理由的狀況下立法
那就算立出來了,也是惡法
至於你將來會不會有合理的理由
那麻煩等將來再說吧

引用:
我哈拉,是因為應付你遊刃有餘….
倒是你…..只有一句『詞窮』打天下….

抱歉呀,因為你的詞窮,我只好用這句話也跟你哈啦
只可惜我只會這句話,比哈啦我怎比的上你?
引用:
如果我說李敖的國文程度很差,這一定是人身攻擊….
如果我說的是你,只是指出事實而已….

借你一句話------請明察…..

人身攻擊跟是不是事實無關,要看其言詞是否有眨意而定。
就算是事實也可以造成人身攻擊,更何況你說的還不是事實
重點是你這句話有眨意,證明了你戰輸了就開始惱羞成怒

【差勁】解釋 不佳、低劣。
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ueryString=差勁

引用:
你被吐是事實,無須證明……….不過,依你有限的認知能力……你當然不會承認

你證明不出來,就代表不是事實
引用:
又逃避了….

你用你那種很爛的邏輯證明出『垃圾食品不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所以我也用你那很爛的邏輯證明出『非垃圾食品也不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結果,依你那很爛的邏輯竟然證明出『所有食品都不可以維持生命的基本所需』…
你這樣還不知道你錯在哪裡?
果然邏輯極差….

請別再逃避問題了…..回答你認為的『垃圾食品』的定義,讓大家笑一笑吧….

真正逃避的是你,我們在討論垃圾食品該不該禁,
你卻一直在跟我扯,垃圾食品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所需,

問題是一樣東西該不該禁,是由能不能維持生命所需來決定的嗎?
可見得一開始你就在逃避,我努力了半天才拉回來,
現在你又跟我扯垃圾食品的定義,你又在轉移話題在逃避了。

引用:
辛苦你了,提出那麼多證據,結果還是讓我『罪證不足,當庭釋放』….
因為,這一切都不過是你一廂情願的解讀而已….再加油吧…

所以我才說這就是我跟你氣度的不同,只要你能提出證據證明我錯了,我就有這個雅量認錯。

但我提出證據,你不認錯就算了,居然連反駁也不敢?一句『這些都不算』就輕描淡寫的帶過?






































別忘了你正在毀謗合法守規距的抽菸人呀





引用:
真好笑~
這理由是你自己提出來的,又不是我提出來的,竟然要我提出證據?
又證明你的法律常識很差了…..

法律常識差的是你,理由是我提出來,但質疑它的正確性的是你不是我
當然該由質疑這理由正確的你,來提出這理由不正確的證據。

引用:
證明一直都存在,你也承認了….
證據在此
引用:
『部分』表示有,你否認嗎?

另外,你承認你來戰的,但是,我可不是像你說的,是來打嘴砲的….我是來說道理的….

沒錯,所以你能證明我錯的部份,你已經證明了,但你還有太多你沒法證明我錯的部份,我在等你反駁我呀。還是說你已經詞窮,又開始哈啦了?

戰有何不可,戰的光明正大,以理服人有什麼不可以。

但你呢?無法以理服人,就說你的對手是頑石,這是跟人講道理的態度嗎?你有何資格大言不慚的你是來講道理,你跟本是來打嘴炮的,更何況你的全面禁菸論跟本沒有任何合理性可言,我在等你的理呀,你的理在那裡呢?


引用:

邏輯真差…
你沒有權力禁車,『法律』也沒有權力禁車,因為你說原始人若可選擇的話,他也會用車…
我沒有權力禁菸,『法律』卻有權力禁菸,因為很多人不會選擇吸菸來害人害己…

所以,事實上你最後真的只證明出『禁車子是不可能的』....而沒證明出你想證明的『禁菸是不可能的』這件事…..


邏輯差?又一句人身攻擊

你沒有權力禁車,『法律』也沒有權力禁車。

因為你無法代替原始人決定車子的必要性,他要不要選擇坐車是他的自由意志,你不能影響他的自由意志。

你沒有權力禁菸,『法律』也沒有權力禁菸。

因為你無法代替抽菸人決定菸的必要性,他要不要選擇抽菸是他的自由意志,你不能影響他的自由意志。

我請問你,你有資格強迫人禁菸嗎?你有資 格強迫人禁車嗎?
如果法律可以強迫人禁菸,那同理可證,法律自然也可以強迫人禁車

引用:
又是『詞窮』兩字打天下…..你才真是詞窮吧…

說過了,你一直要說未來的事你能確定,這不就證明你錯了嗎?只是你一直不承認而已…因此,我並沒有人身攻擊,你反應過度了…..

抱歉呀,我一看到你在哈啦逃避問題,我當然會詞窮,我是來戰的,不是來跟你哈啦的,你要戰我一定正面迎戰,不像你戰輸了就開始哈啦逃避問題了。

早說了我不認為未來的事我能預知,但是我能預測,預測要有合理的憑判依據,今天你認為未來有可能禁菸,但你卻提不出合理的憑判依據,我只是證實這點而已。

引用:
因為你的邏輯錯誤…..所以說你國文程度很差這件事,一直都是事實…..絕非人身攻擊…
再借你的話一次----請明察…

已經回答過了,證明人身攻擊要看言詞是否有眨意,跟是否事實無關。

引用:
說得冠冕堂皇,把錯都推到我的身上,自以為天衣無縫?
回去自己好好回顧,事實都已經證明一切了,何必狡辯….

不是把錯推到你身上,是錯本來就在你身上
而且我已經證明出來了
的確是你先對我人身攻擊的
不服請反駁,而不是在這自說自話
錯的也不會變成對的

引用:
那是因為你有讓我合理懷疑你是火星人的因素,所以我沒有人身攻擊,我是無罪的…
倒是你,沒任何可能證據就要誣告我是火星人,小心吃官司啊….

又是一句人身攻擊『火星人』
人身攻擊不予回應
這證明你已經詞窮理虧了

引用:
趕快把『跑三千』改成『運動』?自以為聰明?
沒用啦~重點不在哪裡…

重點是『跑步或運動』是加分而『吸菸』是扣分….
所以你認為『禁菸』恰當,還是『禁不運動』恰當呢?

你的邏輯真的很差….

重點是運動會比不運動更高分
就好像禁菸會比不禁菸更高分

所以為了追求建康的更高分
『禁菸』恰當,『禁不運動』更恰當
當然是我有強迫人的資格為前提

引用:
對啊~你終於知道了,我對『你』不需講理…
正因為,你不會講理,也不懂理…..

錯了,重點在於你不講理,因為你跟本沒有理。

kog781 2005-05-26 10:04 AM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看到我就有氣....二手煙對身體的影響微量個屁...

我在家抽菸,放出來的二手菸,稀釋在空氣中,對他人的傷害,有那個醫生敢說不是微量的?

這世上的微量傷害,難道還少了,若樣樣都要計較,那你干脆不用活了算了。

apollo_749 2005-05-26 10:31 AM

kog兄:
你有沒有發現,越來越多人反你了....你還在自high.... :laugh:

ps:其他的,等一下再回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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