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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長 2010-02-28 12:04 AM

引用:
作者FlyNews
原來你的時空旅行理論是這樣來的啊!?
想看到真正顯著的時間扭曲,我們就必須突破日常經驗的藩籬。次原子粒子在大型加速器中便可推進到幾近光速,而當中的一部分粒子就有內在的鐘,例如緲子,因為它們有固定的半衰期。我們發現,加速器內快速運動的緲子的確是以慢動作在衰變,就如愛因斯坦理論所預言。某些宇宙射線也會經歷到很驚人的時間扭曲,這些粒子的運動速度太接近光速,以致從它們的觀點來看時,穿過宇宙只花了數分鐘,但是從地球的參考坐標系來看,它們似乎花了數萬年才辦到。如果時間扭曲沒發生,這些粒子早就會因衰變而永無到達之日。
你找來這篇號稱"專業文章",同樣還是只能減緩衰變,並不是時空旅行,同樣無法到過去或未來!
要時空旅行則是所謂的蟲洞。拜託~~~蟲洞是科幻題材,和相對論有什麼關係?
因為有質量就會有衰變! 除非你能找到讓質量變成-N的東西才能回到過...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eek: :jolin: :jolin: :jolin: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unbelief:

你把整篇仔細看完,再回來看你自己這篇,如果你不會覺得汗流夾背,想找個地洞鑽進去,我們再來討論 :laugh: :laugh: :laugh:

Adsmt 2010-02-28 12:25 AM

引用:
作者FlyNews
原來你的時空旅行理論是這樣來的啊!?
你找來這篇號稱"專業文章",同樣還是只能減緩衰變,並不是時空旅行,同樣無法到過去或未來!
要時空旅行則是所謂的蟲洞。拜託~~~蟲洞是科幻題材,和相對論有什麼關係?
因為有質量就會有衰變! 除非你能找到讓質量變成-N的東西才能回到過...

1. 時間變慢就能到達未來來了,也許你不承認這是一種時空旅行,不過什麼是時空旅行也沒明確的定義,但至少可以確定這和時空旅行等價。你想不通只是因為你到現在還不明白什麼是「相對」。

2.所以孔子說思而不學則殆。
http://en.wikipedia.org/wiki/Wormhole
蟲洞又稱"Einstein-Rosen Bridge",你覺得會和相對論無關?

3. 有質量就會衰變?這是啥理論?也許是我孤漏寡聞,煩請大師解釋。

4. 「除非你能找到讓質量變成-N的東西才能回到過去......」這一大段整個無厘頭。不過前面有一大串講相對論的討論,建議你從頭翻看看。

5. 思而不學則殆。你再搬出沒有任何根據的猜想和亂拗已知的定義(ex. 蟲洞),惹毛鄉長被電我就救不了你了。

奶油銓 2010-02-28 02:59 AM

引用:
作者鄉長
我想拿光速來定義,和把光速定為 299xxxxxx m/s 這是兩回事,如果不是為了方便性,事實上直接定為 300000000m/s 反而更好

就你說的,球速是多少,但如果你不去"定義"這個球速的"值",那"公尺"不就沒意義,不是嗎?球速確實要去"定義"他,球速、公尺兩者的意義才會同時成立

所以我覺得"光速、公尺互相定義"並沒有違反邏輯,至少我可以確定,光速的值並不是測量後才有的,如果說是"測量值",那就更詭異了


(1) 事實上在1983年的定義裡,是因為拿光速定義了長度,才導致定義了光的速度。(<== 這點正如同Admst 所說的。) 事實上在我的例子裡,我們是記錄了空間中球的位置差,然後那個位置差叫做1公尺。這不就是長度的定義了嗎 ?

(2) 您第二個論點,"光速的值並不是測量後才有的",這要在1983年之後才算成立,且是在SI 單位制下。在原子單位下,光速的值約是137.036。 在1983年之前,長度是用兩個譜線間的距離來定義的,在那個長度的定義下,光速到底多快是要去測量的。事實上在1972年的那篇PRL 29, 189 (1972),標題叫做 : Measurement of an Optical Frequency and the speed of light. 給出的值是 299792.462 (+-) 0.018 km/s,同時指出較Froome 測量出的光速值 299792.50(+-0.1) km/s,請參照文獻內的引用出處。

(3) 事實上單位制本來就是可以適當的選取的。人們決定一個基本單位,不在於強調它的數值,而在於它的準確性。 用Ir-Pt合金上的刻度定義長度不好,用譜線間的距離定義長度也不好,改用光速來定義長度比較好,著眼點都是準確性。我手邊的文獻,(這我得先承認,約只有10篇左右),都是先反覆的闡述了用 Kr-86 譜線來定義長度的準確性的誤差由來, 比如PRL 29, 1346 (1972)這篇文章,先用他們覺得很糟糕的長度定義,去測量出光速,給出的 |delta c over c| = 3.5x10^-9 。

(4) 我引用的文章,(delta c over c ~10^-17),講的是測量 Lorentz invariance的, 如果您篤信c就是定義值了,何須驗證 Lorentz invariance ? (PRL 103, 090401 (2009))

(5) 再者,SI單位制中被定義的僅是光在真空中的速度,那麼光在鑽石中的速度呢? 這不用量測的嗎 ?

(6) 回過頭來看看卡文迪西的實驗吧,這是測量萬有引力常數的。我也可以自創一個單位制然後巧妙的把萬有引力常數定義為1,(當然這時我得要巧妙的選取質量、長度與力的單位)。然後萬有引力常數就消失了,哪一個量不可以這樣呢 ? 當某一個跟長度有關的量可以被測量的很準確時,比方說若干年後由於技術的進步,用譜線來定義長度比現在用光速的方法準確100倍,那麼光速就不再是exact了。(不過我認為這種事情不會發生)

(7) 我不否認在SI單位制下,光在真空中的速度變成了定義值。事實上那些有聲望的作者都會附註,是因為長度用光速定義的關係,才導致這個結果的,我看過的文獻都是這樣說的,相信您也是看過了不少的文獻才這個相信的。對我來說,為什麼是定義成299792458 這個值,才是有趣的。

奶油銓 2010-02-28 04:08 AM

引用:
作者Adsmt
「在球發出後的1秒所跑的長度叫作1公尺」
其實這句話您已經同時定義了球速和公尺了,不覺得嗎?我想這個問題在於你們似乎覺得「光速公尺互相定義」的邏輯不成立。

我想到一個證明,不過我也不保證一定沒破綻,覺得有疑問的,歡迎舉證。

1. 光速一定是測量值或者定義值。(我想了很久,真的想不出不是這兩者之一的情況)

2. 測量值一定是測量之後才能得到「某值」。(我想應該沒疑問吧?)

3. 今天開了一個國際會議,大家一致通過光速在真空中跑一秒的距離為 300000000 m/s.

4. 在定義的一瞬間,"光速值"已經得到且存在,但卻沒有任何人有做過任何測量,與「測量值」定義矛盾。

5. 故光速必為定義值。


感謝您的指教,首先,請不要扣我帽子,我從來沒有說過:「光速公尺互相定義」的邏輯不成立。

再來挑戰您的論證: 我要證明在您的論證下,存在著底下的問題

我也可以舉辦一個國際會議,大家一致通過 methane-stabilized He-Ne laser
的光波長是3.392231376 (um,抱歉,mu我不會打,我只會$\mu$),與此同
時,He-Ne laser 的波長就被得到且不需要經過測量了,故He-Ne laser的光波
長必為定義值。試問哪一種與長度有關的物理量,不可以這樣定義?

底下我引用文獻中的一些話來做總結[1],

One view of this situation is that with lasers (and great care) it is possible to measure optical lengths more precisely than they may be operationally expressed in meters. Thus, one is easily led to consider choosing a suitable stabilized laser as a new basic standard of length. Both the methane-stabilized He-Ne laser at 3.39 (um) (88THz) and the I_2-stabilized He-Ne laser at 0.633 (um) appear to be suitable candidates for the basic standard of length. They also can serve as secondary standars of frequency in the near-infrared and visible regions. The methane-stabilized He-Ne laser frequency is already known to 6 parts in 10^10, and further measurements are expected to increase the accuracy to a few parts in 10^11 in the next year or two.
Alternately, one can consider defining the meter as a specified fraction of the distance light travels in one second in vacuum. ......(底下省略)

作為我認為的道理是,真空中的光速之所以變成exact,是因為測量技術的進步導致的後果,而不是他本來就是exact的。沒有這些先進的努力測量並改進實驗技術,哪來的利用光速回過頭來定義長度的成果?

[1] K. M. Evenson, J. S. Wells, F. R. Petersen, B. L. Danielson, G. W. Day
, R. L. Barger and J. L. Hall, Phys. Rev. Lett. 29, 1346 (1972)

附註:我手邊的文獻,包括這個文獻都是先從wiki中的Ref. 87 下手,一步一步建立的。

pfbspfbx 2010-02-28 06:22 AM

引用:
作者Adsmt
1. 時間變慢就能到達未來來了,也許你不承認這是一種時空旅行,不過什麼是時空旅行也沒明確的定義,但至少可以確定這和時空旅行等價。



所謂時空旅行 大致上就是像 回到未來 那樣的情況


你可以任意穿梭時間 ( 當然 不任意也行拉 )

至少要一跳 就是 幾十 或是 數百年 而且過去未來都行


而不是用一些特殊的方式 讓自己的時間近乎暫停 然後 等過 100 年後 跟我說 這叫回到未來


那請問 你還回的去 你之前來的時候嗎 ? 肯定不行吧


如果是這種情況 那肯定不叫回到未來 應該稱做 停到未來 或是 等到未來


這種穿梭時空的方式 是無法讓人信服的

skari 2010-02-28 06:34 AM

終於有論文等級的出來了

那麼是否可以將討論的等級往上提昇一下

少用維基與猜測或推理

讓參考文獻來佐證如何?

Adsmt 2010-02-28 01:53 PM

引用:
作者奶油銓
再來挑戰您的論證: 我要證明在您的論證下,存在著底下的問題
我也可以舉辦一個國際會議,大家一致通過 methane-stabilized He-Ne laser
的光波長是3.392231376 (um,抱歉,mu我不會打,我只會$\mu$),與此同
時,He-Ne laser 的波長就被得到且不需要經過測量了,故He-Ne laser的光波
長必為定義值。試問哪一種與長度有關的物理量,不可以這樣定義?

其實這您這段已經在幫我證明「定義的意義」了,不是嗎?
任何長度物理量都可以這樣定義,只是標準的不同而已。

今天你可以用 He-Ne laser 波長為標準,也可以用光在真空中的速度為標準。用任何一種標準來定義並沒有問題,只是你不能同時擁有兩套標準。

簡言之,你的國際會議和我的國際會議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標準」,就如英制和公制之間的差別,並不能混為一談。

引用:
作者奶油銓
作為我認為的道理是,真空中的光速之所以變成exact,是因為測量技術的進步導致的後果,而不是他本來就是exact的。沒有這些先進的努力測量並改進實驗技術,哪來的利用光速回過頭來定義長度的成果?

我同意你的論點,我也沒說他本來就是 exact, 有一點顯而易見的是,「即使他被定義為 300000000m/s也是可以」,而不被定為300000000m/s的理由僅僅只是方便性(因為整個科學界的數據都要修改)。

299792458 是人類測量的進步的結果,所以人類以此為「動機」,「倒因為果」,所以 "299792458" 變成一個 exact.

我並不是說光速一開始就是定義,而是指它從一個測量值被改成一個定義值。

Adsmt 2010-02-28 02:02 PM

引用:
作者skari
終於有論文等級的出來了
那麼是否可以將討論的等級往上提昇一下
少用維基與猜測或推理
讓參考文獻來佐證如何?

學術不能只全部只引用不做自己的推論的,不然大師們也不會一直唉叫「台灣教育失敗」、「只會照本宣科」、「學而不思則罔」、「回去問候你的老師」..... :laugh:

做合理的推論,有依據的思考是必要的,事實上科學本來就是辯論出來的,愛因斯坦當時也很常和量子力學大師辯論量子力學。

版上大師思考天馬行空是很不錯的,只是他們少於閱讀,以致講得內容空洞或者莫名奇妙,所以我才引用孔子思而不學則殆,勤於閱讀,精於思考。如果只讀不想或只想不讀,都是沒用的。

Adsmt 2010-02-28 02:10 PM

引用:
作者pfbspfbx
所謂時空旅行 大致上就是像 回到未來 那樣的情況
你可以任意穿梭時間 ( 當然 不任意也行拉 )
至少要一跳 就是 幾十 或是 數百年 而且過去未來都行
而不是用一些特殊的方式 讓自己的時間近乎暫停 然後 等過 100 年後 跟我說 這叫回到未來
那請問 你還回的去 你之前來的時候嗎 ? 肯定不行吧
如果是這種情況 那肯定不叫回到未來 應該稱做 停到未來 或是 等到未來
這種穿梭時空的方式 是無法讓人信服的

其實沒人規定時空旅行要能來去自如,雖然「旅行」這兩個字是有這種意思。不過我想科學家想做的,只是時間穿梭的結果,不論是單向或雙向,所以精確來講是不應該用時間旅行才是,我覺得用「時間穿梭」會比較恰當。

也許你覺得用時間變慢來達到穿梭到未來的方式讓你不以為然,但他就是一個方法,而且和你「到達未來」的結果等價,你只能不買帳,卻不能因此否認「時間穿梭」不存在。

奶油銓 2010-02-28 02:29 PM

引用:
作者Adsmt
其實這您這段已經在幫我證明「定義的意義」了,不是嗎?
任何長度物理量都可以這樣定義,只是標準的不同而已。

今天你可以用 He-Ne laser 波長為標準,也可以用光在真空中的速度為標準。用任何一種標準來定義並沒有問題,只是你不能同時擁有兩套標準。

簡言之,你的國際會議和我的國際會議是「兩套完全不同的標準」,就如英制和公制之間的差別,並不能混為一談。


我同意你的論點,我也沒說他本來就是 exact, 有一點顯而易見的是,「即使他被定義為 300000000m/s也是可以」,而不被定為300000000m/s的理由僅僅只是方便性(因為整個科學界的數據都要修改)。

299792458 是人類測量的進步的結果,所以人類以此為「動機」,「倒因為果」,所以 "299792458" 變成一個 exact.

我並不是說光速一開始就是定義,而是指它從一個測量值被改成一個定義值。


是我誤會了嗎 ?

您的推論最後是得到:光速是定義值而非測量值。

我仿照你的證明也是得到:He-Ne 雷射波長也是定義值。並推論,所有物理量都是定義值的矛盾。 (我寫出的這個He-Ne雷射的波長,其 |delta lambda over lambda| 與光速在同一個order)

上面我給出的數值,其所用的長度標準,都是用光速定義的,並沒有兩套標準。 沒有英制單位與公制單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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